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南平闽瓯铝业有限公司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南平闽瓯铝业有限公司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审批《 (略) 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略) 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 (略) (略) 浦城县工业园区二期B区园区大道24号地块,本次改建项目拟将现有项目一台炒灰机改为煅烧炉。改建项目新增高效环保治理设施,公用设施、辅助设施、废气、废水、固废均依托现有工程进行处理。本次技改后,现有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精密机械铸件规模不变,新增产能年产高铝矾土熟料5462吨。改建项目总投资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技改项目总投资额的2.3%。
根据浙江 (略) 编制的环评结论与建议,该
改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改建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改建项目煅烧炉冷灰桶外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改建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优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改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落实防渗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配套建设容积不少于500m3的事故应急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队*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当地政府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六)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台账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根据环评报告,改建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1/a,氨氮0.01t/a,二氧化硫9.717/a,氮氧化物15.386t/a。企业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方可投入生产。
四、改建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生产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改建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
浙江 (略) 。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审批《 (略) 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略) 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 (略) (略) 浦城县工业园区二期B区园区大道24号地块,本次改建项目拟将现有项目一台炒灰机改为煅烧炉。改建项目新增高效环保治理设施,公用设施、辅助设施、废气、废水、固废均依托现有工程进行处理。本次技改后,现有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精密机械铸件规模不变,新增产能年产高铝矾土熟料5462吨。改建项目总投资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技改项目总投资额的2.3%。
根据浙江 (略) 编制的环评结论与建议,该
改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改建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改建项目煅烧炉冷灰桶外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改建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优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改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落实防渗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配套建设容积不少于500m3的事故应急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队*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当地政府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六)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台账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根据环评报告,改建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1/a,氨氮0.01t/a,二氧化硫9.717/a,氮氧化物15.386t/a。企业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方可投入生产。
四、改建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生产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改建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
浙江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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