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省南平圣坤电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省南平圣坤电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审批《 (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迁建项目位于南平工业园区增坑组团,迁建项目内容为:拆除原厂老旧设备,新建电镀、磷化、铝氧化、热镀锌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迁建后生产规模为:电镀表面处理加工量455万m2/a,热镀锌表面处理加工量10万m2/a,铝氧化表面处理加工量20万m2/a。迁建项目总投资10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额的19.01%。
根据浙江 (略) 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复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配套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项目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处理后达江南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后接入园区污水管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迁建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选用高效的集气方式,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各类工序废气的高效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气筒应满足高度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合理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迁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迁建项目应配套建设有效容积不少300m3初期雨水池;项目一期、二期应分别配套建设有效容积不少于500m 3、210m3事故应急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队*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当地政府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七)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台账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根据环评报告,迁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4.345t/a、氨氮0.435 t/a,总铬9kg/a,企业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方可投入生产。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生产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在扩建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七、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略) 延平生态环境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延平生态环境局,浙江 (略) 。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审批《 (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迁建项目位于南平工业园区增坑组团,迁建项目内容为:拆除原厂老旧设备,新建电镀、磷化、铝氧化、热镀锌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迁建后生产规模为:电镀表面处理加工量455万m2/a,热镀锌表面处理加工量10万m2/a,铝氧化表面处理加工量20万m2/a。迁建项目总投资10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额的19.01%。
根据浙江 (略) 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复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配套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项目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处理后达江南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后接入园区污水管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迁建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选用高效的集气方式,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各类工序废气的高效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气筒应满足高度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合理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迁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迁建项目应配套建设有效容积不少300m3初期雨水池;项目一期、二期应分别配套建设有效容积不少于500m 3、210m3事故应急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队*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当地政府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七)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台账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根据环评报告,迁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4.345t/a、氨氮0.435 t/a,总铬9kg/a,企业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方可投入生产。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生产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在扩建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七、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略) 延平生态环境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延平生态环境局,浙江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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