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色低碳纤维素纤维高端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川发改环资函〔2024〕72号
关于绿色低碳纤维素纤维高端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川发改环资函〔2024〕72号
四川丝 (略) :
你单位《关于报送绿色低碳纤维素纤维高端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我 (略) 工 (略) 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机构出具《关于绿色低碳纤维素纤维高端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川工咨成果〔2024〕40号)。经审查,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年能源消耗种类、数量:达产年耗电35396.7万千瓦时、蒸汽(0.8MPa,200℃)141.97万吨、天然气116.216万立方米;新水549.2万吨、压缩空气13056万立方米、氮气412万立方米(耗能工质,不计入能源消费量)。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标准煤当量值*.65吨、等价值*.29吨(电当量值、等价值分别按0.1229、0.328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计算)。
三、能效水平。项目差别化短纤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794.42kgce/t,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中粘胶短纤维能效标杆水平800kgce/t。莱赛尔纤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1039.23kgce/t、蒸汽消耗为7.94 t/t、电耗为2175.78kWh/t、水耗为12.8m3/t,均达到《莱赛尔纤维工厂设计标准》(T/CNTAC86-2021)中干法工艺蒸汽消耗不大于8 t/t、电耗小于3200 kWh/t、水耗不大于15m3/t要求。莱赛尔纤维单位产品电耗比《莱赛尔纤维工厂设计标准》(T/CNTAC86-2021)要求的电耗低30%以上,综合评审认为,莱赛尔纤维能效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项目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为14.24kgce/t。项目差别化短纤、莱赛尔纤维单位产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分别为0.59tce/万元、0.44tce/万元,2.12tce/万元、1.42tce/万元。
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鉴于纺丝机、精炼机、二硫化碳直冷系统、RTO锅炉、黄化机、黄酸酯粉碎机、研磨机、冷水机组、空压机、PSA氮气机等主要设备耗能占总能耗比重大,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备购置中,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设备选型原则,使用符合节能水平要求的耗能设备,优先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及其他相关目录中的节能技术、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细化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设计,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15号令),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耗监测数 (略)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 (略) 级平台。
五、项目用能工艺及设备、能耗品种、建设内容和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报我委审查。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请有权审查机关办理。
六、根据《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请项目建设单位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开展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编制节能审查验收报告。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将 (略) 发展改革委存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七、 (略) 发展改革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管理, (略) 政府下达的“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
八、请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九、本意见仅对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绿色低碳纤维素纤维高端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基本概况表?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绿色低碳纤维素纤维高端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基本概况表?
项目名称 | 绿色低碳纤维素纤维高端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 |
项目业主 | 四川丝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县 |
建设性质 | 新建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分两阶段建设,年产绿色低碳纤维素短纤维18万吨。一阶段年产差别化短纤8万吨,新建差别化短纤K浆车间、原液车间、纺练车间、酸站车间、供配电系统、废气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软水站、冷冻站、空压氮气站、酸碱储罐区及泵房等生产及公辅设施,建筑面积约77415.98平方米;购置安装黄化机、黄酸酯粉碎机、纺丝机、精炼机、酸浴底槽泵、二硫化碳直冷系统、RTO锅炉、空压机、离心式冷水机组等生产及辅助设备。二阶段年产莱赛尔纤维10万吨,新建原液车间、纺练车间、溶剂净化及蒸发浓缩车间、除盐水站、打包车间等生产及公辅设施,建筑面积约47391.78平方米;购置安装精炼机、烘干机、纺丝机、双吸泵、离心式冷水机组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
投资规模 | *万元 |
建设工期 (年限) | 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 |
行业类别 |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C2812) |
审核类型 | 备案(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
备注 | 项目代码:2210-*-04-01-* |
四川丝 (略) :
你单位《关于报送绿色低碳纤维素纤维高端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我 (略) 工 (略) 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机构出具《关于绿色低碳纤维素纤维高端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川工咨成果〔2024〕40号)。经审查,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年能源消耗种类、数量:达产年耗电35396.7万千瓦时、蒸汽(0.8MPa,200℃)141.97万吨、天然气116.216万立方米;新水549.2万吨、压缩空气13056万立方米、氮气412万立方米(耗能工质,不计入能源消费量)。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标准煤当量值*.65吨、等价值*.29吨(电当量值、等价值分别按0.1229、0.328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计算)。
三、能效水平。项目差别化短纤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794.42kgce/t,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中粘胶短纤维能效标杆水平800kgce/t。莱赛尔纤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1039.23kgce/t、蒸汽消耗为7.94 t/t、电耗为2175.78kWh/t、水耗为12.8m3/t,均达到《莱赛尔纤维工厂设计标准》(T/CNTAC86-2021)中干法工艺蒸汽消耗不大于8 t/t、电耗小于3200 kWh/t、水耗不大于15m3/t要求。莱赛尔纤维单位产品电耗比《莱赛尔纤维工厂设计标准》(T/CNTAC86-2021)要求的电耗低30%以上,综合评审认为,莱赛尔纤维能效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项目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为14.24kgce/t。项目差别化短纤、莱赛尔纤维单位产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分别为0.59tce/万元、0.44tce/万元,2.12tce/万元、1.42tce/万元。
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鉴于纺丝机、精炼机、二硫化碳直冷系统、RTO锅炉、黄化机、黄酸酯粉碎机、研磨机、冷水机组、空压机、PSA氮气机等主要设备耗能占总能耗比重大,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备购置中,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设备选型原则,使用符合节能水平要求的耗能设备,优先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及其他相关目录中的节能技术、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细化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设计,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15号令),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耗监测数 (略)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 (略) 级平台。
五、项目用能工艺及设备、能耗品种、建设内容和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报我委审查。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请有权审查机关办理。
六、根据《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请项目建设单位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开展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编制节能审查验收报告。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将 (略) 发展改革委存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七、 (略) 发展改革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管理, (略) 政府下达的“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
八、请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九、本意见仅对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绿色低碳纤维素纤维高端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基本概况表?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绿色低碳纤维素纤维高端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基本概况表?
项目名称 | 绿色低碳纤维素纤维高端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 |
项目业主 | 四川丝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县 |
建设性质 | 新建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分两阶段建设,年产绿色低碳纤维素短纤维18万吨。一阶段年产差别化短纤8万吨,新建差别化短纤K浆车间、原液车间、纺练车间、酸站车间、供配电系统、废气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软水站、冷冻站、空压氮气站、酸碱储罐区及泵房等生产及公辅设施,建筑面积约77415.98平方米;购置安装黄化机、黄酸酯粉碎机、纺丝机、精炼机、酸浴底槽泵、二硫化碳直冷系统、RTO锅炉、空压机、离心式冷水机组等生产及辅助设备。二阶段年产莱赛尔纤维10万吨,新建原液车间、纺练车间、溶剂净化及蒸发浓缩车间、除盐水站、打包车间等生产及公辅设施,建筑面积约47391.78平方米;购置安装精炼机、烘干机、纺丝机、双吸泵、离心式冷水机组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
投资规模 | *万元 |
建设工期 (年限) | 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 |
行业类别 |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C2812) |
审核类型 | 备案(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
备注 | 项目代码:2210-*-04-01-*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