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杨岗村高冲村民组
关于2024年1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杨岗村高冲村民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年加工30000吨秸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加工30000吨秸秆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县乐桥镇杨岗村高冲村民组 |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汇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 (略) (略) 庐江县乐桥镇杨岗村高冲村民组,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对现有厂房内部装修改造,购置生物质能源生产线一条,购置环保除尘设备一套,包括生产装置区及其相应的辅助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项目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室内装修、环保设施建设以及原材料运输、堆放等作业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TSP,呈无组织排放,对施工环境有一定的污染。为进一步减小施工扬尘对环境敏感点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下列防治措施:①防尘污染重在加强管理,施工安排1名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的飞扬。②合理布设施工作业场地,作业场地按施工规划应设置在施工场地内。③装修采用质量合格的、经环保认证的涂料并加强室内通风。④粉细散装材料堆放及运输应采用覆盖防尘网严密遮盖。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域内食宿,产生的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送周边农地施肥,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可控。 (3)施工期噪声:①施工期间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②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③修缮期间,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④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文明施工,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尽量减少敲打钢管等人为作业噪声,建筑物资轻拿轻放,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装修建筑垃圾和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装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例如木制(铁制)材料等,由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余下部分由施工方运到指定地妥善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入垃圾桶中,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破碎、粉碎、制粒粉尘,破碎、粉碎、制粒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排入柯坦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送周边农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粉碎机、颗粒成型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设施的机械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废:废铁定期收集后外售;除尘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废,妥善贮存于2#车间东南侧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通过以上措施,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全过程监控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库、机油贮存区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施工;一般固废暂存间及生产车间等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施工;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立危险物质标志,加强巡检;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措施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远离电气设备装置,在贮存区周边设立警告牌(远离烟火);在危险物质相对应的贮存间内配备一定数量的包装容器;按照相关要求配置相应的灭火装置。在1#西侧建一座240m3的应急事故池。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年加工30000吨秸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加工30000吨秸秆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县乐桥镇杨岗村高冲村民组 |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汇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 (略) (略) 庐江县乐桥镇杨岗村高冲村民组,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对现有厂房内部装修改造,购置生物质能源生产线一条,购置环保除尘设备一套,包括生产装置区及其相应的辅助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项目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室内装修、环保设施建设以及原材料运输、堆放等作业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TSP,呈无组织排放,对施工环境有一定的污染。为进一步减小施工扬尘对环境敏感点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下列防治措施:①防尘污染重在加强管理,施工安排1名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的飞扬。②合理布设施工作业场地,作业场地按施工规划应设置在施工场地内。③装修采用质量合格的、经环保认证的涂料并加强室内通风。④粉细散装材料堆放及运输应采用覆盖防尘网严密遮盖。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域内食宿,产生的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送周边农地施肥,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可控。 (3)施工期噪声:①施工期间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②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③修缮期间,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④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文明施工,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尽量减少敲打钢管等人为作业噪声,建筑物资轻拿轻放,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装修建筑垃圾和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装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例如木制(铁制)材料等,由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余下部分由施工方运到指定地妥善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入垃圾桶中,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破碎、粉碎、制粒粉尘,破碎、粉碎、制粒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排入柯坦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送周边农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粉碎机、颗粒成型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设施的机械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废:废铁定期收集后外售;除尘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废,妥善贮存于2#车间东南侧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通过以上措施,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全过程监控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库、机油贮存区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施工;一般固废暂存间及生产车间等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施工;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立危险物质标志,加强巡检;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措施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远离电气设备装置,在贮存区周边设立警告牌(远离烟火);在危险物质相对应的贮存间内配备一定数量的包装容器;按照相关要求配置相应的灭火装置。在1#西侧建一座240m3的应急事故池。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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