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川奇光电科技(扬州)有限公司年产211.2万片Eink导光板裁切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州西路8号 |
建设单位 | 川奇光电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382.6万元,利用现有模组二厂一楼闲置生产用房,引进LGP真空打包设备、LGP cutting 设备、LGP3D显微镜量测设备、LGP抛光设备、LGP端面热压设备、LGP清洁设备及烘烤机设备7台,建设导光板生产线1条,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211.2万片Eink导光板的生产能力。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相关承诺 |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托现有2#排气筒“水洗+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和颗粒 (略) 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限值,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 (略) 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建成后,川奇光电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东侧、北侧、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三)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运营期沾染有机溶剂的废棉花棒、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属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五)你公司应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序号 | 2 |
项目名称 | 晶澳(扬州) (略) 年产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
建设地点 | 租赁扬州蝶湖 (略) 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辉路以北,天威路以南,金辉路1号西侧的厂房。 |
建设单位 | 晶澳(扬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96万元,租赁扬州蝶湖 (略) 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辉路以北,天威路以南,金辉路1号西侧的厂房,建设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能力。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5日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相关承诺 |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2、公众参与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雨水、清下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北侧的刘庄河;生产废水根据“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处理,车间废水按其性质分别收集后进入新建污水处理站,稀酸稀碱废水“中和后进入多介质过滤器+超滤系统+RO反渗透系统”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_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浓酸废水经“三级除氟系统”处理后,浓碱废水经“中和+厌氧+A/O生化”处理后,出水达接管标准后与纯水设备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起接管至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进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本项目废水预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暂时接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浓度(不包括氟化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由于六圩污水处理厂为城镇污水处理厂,不具备对氟化物进一步处理的能力,该阶段本项目氟化物接管浓度执行六圩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4中氟化物的排放限值(1.5mg/L)要求。 本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硅太阳电池-电池制造”限值要求;稀酸、稀碱废水经“中和”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_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主要分为车间酸性废气(含SE掺杂废气、湿法清洗废气)、车间镀膜废气(含干法清洗废气)、车间有机废气、公辅工程废气。生产车间制绒产生的氟化物,硼扩散工序产生的氯气(含SE掺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去BSG产生的氟化物,背刻蚀清洗工序产生的氟化物、氯化氢及臭氧,去PSG工段产生的氟化物,RCA清洗工序产生的氟化物,湿法清洗产生的氟化物,操作机台密闭,采用集气管直接从机台内部负压集气,通过“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其中,SE掺杂废气分两路收集,一路先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与硼扩散工序产生的氯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另一路SE掺杂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等离子沉积钝化层镀膜工序(PE)、原子层沉积钝化层(ALD)、等离子沉积正膜、等离子沉积背膜镀膜均为密闭系统,石墨舟干法清洗设备为密闭负压设备,项目采用集气管直接从机台内部负压集气。PE废气先进入设备自带的尾气处理塔(Scrubber)处理后,再进入后续“燃烧塔+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ALD、等离子沉积正膜、背膜废气先进入设备自带的尾气处理塔(Scrubber)处理后,再进入后续“燃烧塔”装置处理达标后,再进入氨水回收装置。印刷、烘干、烧结工段产生VOCs,印刷废气经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烘干、烧结操作机台密闭,集气管抽吸。烧结工序产生的VOCs先进行“高温氧化”,间接冷却后再与印刷、烘干废气一起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过程产生VOCs,危废库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废气经集气管负压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产生氟化物、氯化氢、氨,污水处理站对调节池、生化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加盖密闭,污水处理废气经集气管负压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氨水回收装置产生的不凝气与氨水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由密闭集气管道收集,采用“酸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化学品中转站各化学品装卸、储存(中转)过程产生的废气,站内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分别经集气管收集,收集率均以95%计。三氟化氮站废气先经“PFC加热催化处理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与硅烷站、磷烷站废气一并经“燃烧塔燃烧+水喷淋”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氨气站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处理后的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酸碱库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烷总烃表征)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中硫酸雾、氟化物、氯化氢、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的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浓度限值,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相应要求。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文件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本项目废氧化铝、废氮氧化硅、废活性炭(废气治理用)、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废过滤芯、含酸碱抹布、废手套、含油抹布、废手套、废酸碱管道、废石英管、磷扩尾气处理污泥、磷酸粉尘、废吸附剂、废催化剂、废填料、净化塔结晶物、废试剂、实验室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晶硅碎片、废电池片、硅粉尘、废膜、废树脂、生化剩余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可进行综合利用或填埋或焚烧处理;含氟污泥经鉴别分析危险特性后确定处置去向。若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含氟污泥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等要求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涉及可燃化学品的相关操作中应根据工艺特点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新增1座1900m3事故池,污水处理站设置两座应急池暂存事故废水容积分别为北680m3、南850m3,雨水排口设置雨水截止阀。 (六)你公司应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序号 | 3 |
项目名称 | 扬州 (略) 年加工1000万件汽车发动机齿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朴席镇画舫路66号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扬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590万元,在朴席镇画舫路66号现有厂区内,对已投产的年加工10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进行技术改造。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相关承诺 |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废气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切削油雾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油雾收集器过滤后通过15米高2#排气筒排放;淬火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油雾收集器过滤后通过15米高3#排气筒排放; 危废贮存废气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4#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以及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本项目车削、加工中心、去毛刺工序排放的油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二)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同时对照《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化工生产企业中间物料等环境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固体函[2019]378号)、《省生态环境厅关 (略) 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工作。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废机油、废油桶、废油、废滤袋、废滤芯、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五)你公司应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序号 | 4 |
项目名称 | 赛扬精工(扬州)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新能源汽车及空调配件研发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租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智造园7栋厂房 |
建设单位 | 赛扬精工(扬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租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智造园7栋厂房面积约3200平方米,购置机械压机、烧结炉、蒸汽炉等设备25台,采用成型烧结工艺,建设新能源汽车及空调配件生产线。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相关承诺 |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营运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送六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未列指标的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废气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气包括投料废气、烧结废气、危废库废气。投料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环境;烧结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集中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抽风机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15m高DA002排气筒集中排放。烧结及投料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烧结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限值,投料工段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危废库废 (略) 《大气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3排放限值。 (三)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物、报废品、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其中一般废包装物、报废品和废金属屑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区拟设置1座10m2危废库和1座10m2一般固废库用于固体废物暂存。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序号 | 5 |
项目名称 | (略) 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基地西南片区项目220kV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嘉溢安全 (略)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为:(1)晶澳T接古渡~六圩220kV线路工程新建220kV线路路径长约4.063km,其中220kV同塔双回(本期一回运行)架空线路2.183km,220kV单回架空线路1.713km,220kV双回电缆(本期一回运行)线路0.167km。在新建XT2塔南侧将古渡~晶澳线与六圩线搭接,形成晶澳T接古渡~六圩线路。在新建XT4塔东北侧新建一基DT2塔,为远景预留,本期不挂线。拆除220kV古六线17#-19#塔段部分导线及1基杆塔。(2)220kV蒋电线53#-57#线路段改造工程新建220kV双设单架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95km,自220kV蒋电线57#塔东南侧新建YT1塔至蒋电线53#塔北侧新建YT8塔。拆除220kV蒋电线53#~57#塔段导线及5基杆塔。(3)110kV古顺线入地迁改工程新建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82km,自110kV古顺线22#杆东北侧新建GS2杆至古顺线23#杆东北侧新建GS1杆。拆除110kV古顺线22#杆-24#塔段导线及1基杆塔。(4)110kV古六、古港线17#-18#线路段改造工程新建110kV线路路径长约0.252km,其中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0.115km,110kV双回电缆线路0.137km,自110kV古六/古港线17#塔东北侧新建GL4塔至古六/古港线18#塔东北侧新建GL1塔。拆除110kV古六/古港线17#-19#塔段导线及1基杆塔。(5)35kV渡圩I、渡圩II线24#-28#线路段改造工程新建35kV线路路径长约0.608km,其中35kV双回架空线路0.15km,35kV双回电缆线路0.458km,自35kV渡圩I、渡圩II线24#塔西侧新建DW1杆至35kV渡圩I、渡圩II线28-1#杆北侧新建DW3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相关承诺 |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输变电工程应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和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输变电工程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本项目电缆线路建成运行后,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
序号 | 6 |
项目名称 | 扬州新能源产业园东区建设项目110kV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中交(扬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嘉溢安全 (略)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为: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5.162km,其中220kV/110kV混压同塔双回架设线路路径长度3.483km,220kV/110kV混压双回设计220kV单回架设线路路径长度1.119km,220kV双设单敷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11km,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45km。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相关承诺 |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输变电工程应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和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输变电工程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本项目电缆线路建成运行后,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