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4年2月1日宣威市农园经贸有限公司木材工艺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4年2月1日宣威市农园经贸有限公司木材工艺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 (略) (略) 木材工艺品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复兴街道浦山居委会南村紫土地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新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略) 拟投资1600万元, (略) (略) 复兴街道浦山居委会南村紫土地建设“ (略) (略) 木材工艺品生产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木制制品制造;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和“十八、家具制造业;木质家具制造;其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略) (略) 木材工艺品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复兴街道浦山居委会南村紫土地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7710m2 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生活区,购置安装生产所需的设备,配套建设完善水、电、路、环保、消防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一条木材工艺品生产线。计划年产木门500套、木制桌椅500套、木制家具500套。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活动会产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废水。工程施工废水包括泥浆废水及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类比同类工程,本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约0.5m3/d,施工人员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0.04m3/d。废水悬浮物浓度较大,SS约3000mg/L。此外,项目施工场地受雨水冲刷会产生场地雨污水,项目场地面积为7710m2,根据计算施工期场地雨污水产生量为46.26m3。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建设1个1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在场区地势最低处建设1个容积为56m3的施工期场地雨污水收集池,场地雨污水收集进入场地雨污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和施工工序,不外排。项目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清洗废水和施工期场地雨污水全部回用,无废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二、废气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施工粉尘,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大气中,对周围空气环境会产生影响。但由于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较少。建设单位通过采取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土石方统一堆放,设置防尘措施;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堆场设置围挡,防风、防流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在施工场地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等措施控制施工粉尘,粉尘排放量很小,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挖掘机、电钻、切割机、装修设备等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声级值一般在90~95dB。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或敲击工具;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同时使用多个高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局,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围栏或临时声屏障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建设单位在采取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建筑垃圾、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施工中的下脚料和各种包装材料,平均约5t。项目主体工程建设需要进行土石方开挖,项目土石方开挖量较小,废土石统一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5kg/d。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 (略) ,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开挖土石方统一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在施工场地设置1个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经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水帘柜更换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业生产。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二、废气 本项目在木料的下料、粗机工、雕刻镂空和打磨等加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中“表 6 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可知,基材加工车间废气(木工车间、金属家具冲压焊接车间)中“颗粒物”治理可行技术为“集尘罩、中央除尘、袋式除尘”,打磨废气中“颗粒物”治理可行技术为“中央除尘、袋式除尘、滤筒/滤芯过滤、负压收集”。本项目木料加工和打磨粉尘采用“集气罩+中央集成脉冲布袋除尘器”,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中废气治理可行技术。有组织粉尘排放速率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随空气扩散、稀释和沉降后,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喷完底漆后需要使用手工对工件表面进行打磨处理,以使工件表面平整光滑,便于面漆均匀附着,底漆打磨粉尘主要以油漆颗粒物为主。项目漆面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小,漆面打磨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粉尘受车间阻隔沉降后排放量小。粉尘随空气扩散、稀释和沉降后,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喷漆过程中的油漆在喷枪的高压空气驱动分散等因素的作用下,乳液、粉料、填料、调节剂等不挥发物质会被雾化,形成气溶胶,但被雾化的漆不可能100%附着在被涂物的表面,未能附着的部分雾化油漆会形成漆雾颗粒物。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引入1套“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中“表 6 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可知,涂装废气中“颗粒物”治理可行技术为“水帘过滤、干式过滤棉/过滤器、旋风除尘”。本项目漆雾采用“水帘柜+干式过滤棉”装置处理,治理技术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中废气治理可行技术。此外,根据计算,项目漆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项目设置1个喷漆烤漆房,2把喷枪,喷漆烤漆房为独立封闭设置。项目木料喷漆、自然晾干和烘干均在喷漆烤漆房进行,喷漆烤漆房分为喷底漆区、自然晾干区、喷面漆区和烘干区。项目喷漆、自然晾干和烘干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中“表 6 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可知,涂装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苯、*苯、二*苯”治理可行技术为“浓缩+燃烧/催化氧化”。本项目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引入1套“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属于涂饰工序废气治理可行技术。此外,根据计算,项目有组织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无组织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排放量少,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小。项目在组装工序中使用白乳胶进行粘合,白乳胶是一种水溶性胶粘剂,它是以水为分散介质进行乳液聚合而得,是一种水性环保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中“表 6 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可知,涂装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苯、*苯、二*苯”治理可行技术为“浓缩+燃烧/催化氧化”。本项目涂胶废气引入1套“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属于涂饰工序废气治理可行技术。此外,根据计算,项目有组织涂胶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无组织涂胶废气排放量少,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小。项目涂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喷漆、晾干、烘干均在全密闭一体式喷漆烤漆房内进行,涂胶、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引入1套“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计算,项目“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NMHC(包含二*苯和*苯)收集量为3.2717t/a(其中二*苯:0.5933t/a,*苯:0.2225t/a)。有机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量(包含二*苯和*苯)为0.6543t/a(0.2726kg/h,25.96mg/m3),其中二*苯0.1187t/a(4.71mg/m3,0.049kg/h),*苯0.0445t/a(1.77mg/m3,0.018kg/h)。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包含二*苯和*苯)为0.1775t/a,其中二*苯0.0312t/a,*苯0.0117t/a。本项目涂胶、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引入1套“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根据计算,经“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项目有组织涂胶、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少,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小。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由表4-11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西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余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锯末和边角料、木料加工和打磨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废容器桶、水帘柜更换废水、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和废机油。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中锯末和边角料、木料加工和打磨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储存及处置。锯末和边角料:项目在木材机加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锯末和木质边角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锯末和边角料产生量约为8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 中规定要求,锯末和边角料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物,代码为900-999-99,收 (略) 回收。木料加工和打磨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根据核算,项目木料加工和打磨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量为0.0432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 中规定要求,收集的粉尘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粉尘,代码为900-999-66,收 (略) 回收。废包装材料:本项目在原料包装拆解和成品包装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包装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包装物产生量约为2.5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 中规定要求,废包装材料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物,代码为900-999-99,收 (略) 回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中废容器桶、水帘柜更换废水、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废容器桶:本项目使用的油漆、胶水等原辅料为桶装,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容器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废容器桶的产生量约0.4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41-49,危险特性为 T/In,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水帘柜更换废水:项目水帘柜循环水每半年更换一次,更换废水产生量约为3.6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12 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52-12,危险特性为T,I,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漆渣:项目水帘柜每周打捞1次漆渣,该漆渣在循环水池上方静止晾干后,装在容器内,本项目产生的漆渣量约0.96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12 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52-12,危险特性为T,I,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过滤棉用于去除喷漆时产生的漆雾,过滤棉的容尘量为400g/m2,过滤棉比重为220g/m2,即过滤棉的消耗定额约为1.8g漆雾/g过滤棉。过滤棉去除漆雾量为0.19t/a,则过滤棉用量约 0.11t/a,漆雾吸附在过滤棉的表面,废过滤棉的产生量为0.3t/a,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为 T/In,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催化剂:项目使用RCO装置催化剂催化燃烧有机废气,催化剂更换频次为4年1次,1次0.01t,考虑更换情况,废催化剂产生量约为0.0025t/a,项目使用催化剂为贵金属类(Pt+A12O3),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41-49,危险特性为T/In,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项目使用蜂窝活性炭吸附和脱附,更换频次为半年1次,1次0.2t,考虑更换情况,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4t/a,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为T/In,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机油,主要用于保持生产设备润滑及基本保养使用;项目在机修及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预计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49-08,危险特性为T,I,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回用于设备润滑,回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次环评仅进行简单的影响分析。本项目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危废暂存间、油漆库房和喷漆烤漆房、水帘柜、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废水、油漆和废机油下渗造成地下水污染,主要污染物类型的耗氧量、氨氮、*苯、二*苯等。本评价要求企业根据项目各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项目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是可能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风险程度较高或污染物浓度较高,需要重点防治或者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一般防渗区是可能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但危害性或风险程度相对较低的区域;简单防渗区为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区域。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油漆库房和喷漆烤漆房、水帘柜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强度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化粪池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防渗强度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简单防渗区: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道路等区域进行简单硬化。此外,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污染物泄漏的场所及装置区设置导流和收集措施,及时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项目落实好分区防渗防控措施和过程管理,可避免出现污染物泄漏,甚至下渗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的情况。此外,项目周边无集中式饮用水源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项目对地下水影响小。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为Ⅰ类建设项目,占地规模为小型,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次环评仅进行简单的影响分析。土壤污染主要由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等。项目对土壤污染的途径:一是大气污染物中的*苯、二*苯、非*烷总烃沉降对周边土壤的影响。二是项目危废暂存间、油漆库房和喷漆烤漆房、水帘柜区域和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泄漏,水中的污染因子COD、BOD5、NH3-N等和物料中的石油、*苯和二*苯等下渗进入造成土壤环境受到污染。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油漆库房和喷漆烤漆房、水帘柜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强度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化粪池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防渗强度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道路等区域进行简单硬化。安装涂胶、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处理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涂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喷漆、晾干、烘干均在全密闭一体式喷漆烤漆房内进行,涂胶、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引入1套“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定期进行水帘柜循环水、过滤棉、催化剂和活性炭更换,保证其处理效率。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做好防渗、严格日常管理和检查的情况下,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 |||||
结论 | |||||
本项目为木门窗和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对环境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显著影响。建设单位通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以及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后,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小,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小。 综上所述,从环保的角度出发,在采纳并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 (略) (略) 木材工艺品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复兴街道浦山居委会南村紫土地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新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略) 拟投资1600万元, (略) (略) 复兴街道浦山居委会南村紫土地建设“ (略) (略) 木材工艺品生产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木制制品制造;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和“十八、家具制造业;木质家具制造;其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略) (略) 木材工艺品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复兴街道浦山居委会南村紫土地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7710m2 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生活区,购置安装生产所需的设备,配套建设完善水、电、路、环保、消防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一条木材工艺品生产线。计划年产木门500套、木制桌椅500套、木制家具500套。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活动会产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废水。工程施工废水包括泥浆废水及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类比同类工程,本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约0.5m3/d,施工人员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0.04m3/d。废水悬浮物浓度较大,SS约3000mg/L。此外,项目施工场地受雨水冲刷会产生场地雨污水,项目场地面积为7710m2,根据计算施工期场地雨污水产生量为46.26m3。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建设1个1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在场区地势最低处建设1个容积为56m3的施工期场地雨污水收集池,场地雨污水收集进入场地雨污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和施工工序,不外排。项目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清洗废水和施工期场地雨污水全部回用,无废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二、废气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施工粉尘,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大气中,对周围空气环境会产生影响。但由于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较少。建设单位通过采取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土石方统一堆放,设置防尘措施;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堆场设置围挡,防风、防流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在施工场地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等措施控制施工粉尘,粉尘排放量很小,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挖掘机、电钻、切割机、装修设备等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声级值一般在90~95dB。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或敲击工具;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同时使用多个高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局,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围栏或临时声屏障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建设单位在采取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建筑垃圾、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施工中的下脚料和各种包装材料,平均约5t。项目主体工程建设需要进行土石方开挖,项目土石方开挖量较小,废土石统一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5kg/d。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 (略) ,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开挖土石方统一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在施工场地设置1个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经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水帘柜更换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业生产。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二、废气 本项目在木料的下料、粗机工、雕刻镂空和打磨等加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中“表 6 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可知,基材加工车间废气(木工车间、金属家具冲压焊接车间)中“颗粒物”治理可行技术为“集尘罩、中央除尘、袋式除尘”,打磨废气中“颗粒物”治理可行技术为“中央除尘、袋式除尘、滤筒/滤芯过滤、负压收集”。本项目木料加工和打磨粉尘采用“集气罩+中央集成脉冲布袋除尘器”,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中废气治理可行技术。有组织粉尘排放速率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随空气扩散、稀释和沉降后,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喷完底漆后需要使用手工对工件表面进行打磨处理,以使工件表面平整光滑,便于面漆均匀附着,底漆打磨粉尘主要以油漆颗粒物为主。项目漆面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小,漆面打磨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粉尘受车间阻隔沉降后排放量小。粉尘随空气扩散、稀释和沉降后,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喷漆过程中的油漆在喷枪的高压空气驱动分散等因素的作用下,乳液、粉料、填料、调节剂等不挥发物质会被雾化,形成气溶胶,但被雾化的漆不可能100%附着在被涂物的表面,未能附着的部分雾化油漆会形成漆雾颗粒物。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引入1套“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中“表 6 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可知,涂装废气中“颗粒物”治理可行技术为“水帘过滤、干式过滤棉/过滤器、旋风除尘”。本项目漆雾采用“水帘柜+干式过滤棉”装置处理,治理技术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中废气治理可行技术。此外,根据计算,项目漆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项目设置1个喷漆烤漆房,2把喷枪,喷漆烤漆房为独立封闭设置。项目木料喷漆、自然晾干和烘干均在喷漆烤漆房进行,喷漆烤漆房分为喷底漆区、自然晾干区、喷面漆区和烘干区。项目喷漆、自然晾干和烘干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中“表 6 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可知,涂装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苯、*苯、二*苯”治理可行技术为“浓缩+燃烧/催化氧化”。本项目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引入1套“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属于涂饰工序废气治理可行技术。此外,根据计算,项目有组织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无组织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排放量少,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小。项目在组装工序中使用白乳胶进行粘合,白乳胶是一种水溶性胶粘剂,它是以水为分散介质进行乳液聚合而得,是一种水性环保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中“表 6 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可知,涂装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苯、*苯、二*苯”治理可行技术为“浓缩+燃烧/催化氧化”。本项目涂胶废气引入1套“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属于涂饰工序废气治理可行技术。此外,根据计算,项目有组织涂胶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无组织涂胶废气排放量少,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小。项目涂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喷漆、晾干、烘干均在全密闭一体式喷漆烤漆房内进行,涂胶、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引入1套“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计算,项目“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NMHC(包含二*苯和*苯)收集量为3.2717t/a(其中二*苯:0.5933t/a,*苯:0.2225t/a)。有机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量(包含二*苯和*苯)为0.6543t/a(0.2726kg/h,25.96mg/m3),其中二*苯0.1187t/a(4.71mg/m3,0.049kg/h),*苯0.0445t/a(1.77mg/m3,0.018kg/h)。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包含二*苯和*苯)为0.1775t/a,其中二*苯0.0312t/a,*苯0.0117t/a。本项目涂胶、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引入1套“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根据计算,经“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项目有组织涂胶、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少,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小。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由表4-11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西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余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锯末和边角料、木料加工和打磨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废容器桶、水帘柜更换废水、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和废机油。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中锯末和边角料、木料加工和打磨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储存及处置。锯末和边角料:项目在木材机加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锯末和木质边角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锯末和边角料产生量约为8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 中规定要求,锯末和边角料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物,代码为900-999-99,收 (略) 回收。木料加工和打磨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根据核算,项目木料加工和打磨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量为0.0432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 中规定要求,收集的粉尘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粉尘,代码为900-999-66,收 (略) 回收。废包装材料:本项目在原料包装拆解和成品包装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包装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包装物产生量约为2.5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 中规定要求,废包装材料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物,代码为900-999-99,收 (略) 回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中废容器桶、水帘柜更换废水、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废容器桶:本项目使用的油漆、胶水等原辅料为桶装,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容器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废容器桶的产生量约0.4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41-49,危险特性为 T/In,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水帘柜更换废水:项目水帘柜循环水每半年更换一次,更换废水产生量约为3.6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12 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52-12,危险特性为T,I,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漆渣:项目水帘柜每周打捞1次漆渣,该漆渣在循环水池上方静止晾干后,装在容器内,本项目产生的漆渣量约0.96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12 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52-12,危险特性为T,I,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过滤棉用于去除喷漆时产生的漆雾,过滤棉的容尘量为400g/m2,过滤棉比重为220g/m2,即过滤棉的消耗定额约为1.8g漆雾/g过滤棉。过滤棉去除漆雾量为0.19t/a,则过滤棉用量约 0.11t/a,漆雾吸附在过滤棉的表面,废过滤棉的产生量为0.3t/a,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为 T/In,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催化剂:项目使用RCO装置催化剂催化燃烧有机废气,催化剂更换频次为4年1次,1次0.01t,考虑更换情况,废催化剂产生量约为0.0025t/a,项目使用催化剂为贵金属类(Pt+A12O3),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41-49,危险特性为T/In,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项目使用蜂窝活性炭吸附和脱附,更换频次为半年1次,1次0.2t,考虑更换情况,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4t/a,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为T/In,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机油,主要用于保持生产设备润滑及基本保养使用;项目在机修及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预计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49-08,危险特性为T,I,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回用于设备润滑,回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次环评仅进行简单的影响分析。本项目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危废暂存间、油漆库房和喷漆烤漆房、水帘柜、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废水、油漆和废机油下渗造成地下水污染,主要污染物类型的耗氧量、氨氮、*苯、二*苯等。本评价要求企业根据项目各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项目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是可能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风险程度较高或污染物浓度较高,需要重点防治或者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一般防渗区是可能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但危害性或风险程度相对较低的区域;简单防渗区为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区域。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油漆库房和喷漆烤漆房、水帘柜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强度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化粪池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防渗强度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简单防渗区: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道路等区域进行简单硬化。此外,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污染物泄漏的场所及装置区设置导流和收集措施,及时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项目落实好分区防渗防控措施和过程管理,可避免出现污染物泄漏,甚至下渗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的情况。此外,项目周边无集中式饮用水源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项目对地下水影响小。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为Ⅰ类建设项目,占地规模为小型,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次环评仅进行简单的影响分析。土壤污染主要由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等。项目对土壤污染的途径:一是大气污染物中的*苯、二*苯、非*烷总烃沉降对周边土壤的影响。二是项目危废暂存间、油漆库房和喷漆烤漆房、水帘柜区域和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泄漏,水中的污染因子COD、BOD5、NH3-N等和物料中的石油、*苯和二*苯等下渗进入造成土壤环境受到污染。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油漆库房和喷漆烤漆房、水帘柜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强度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化粪池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防渗强度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道路等区域进行简单硬化。安装涂胶、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处理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涂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喷漆、晾干、烘干均在全密闭一体式喷漆烤漆房内进行,涂胶、喷漆、晾干和烘干废气引入1套“水帘柜+干式过滤棉+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定期进行水帘柜循环水、过滤棉、催化剂和活性炭更换,保证其处理效率。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做好防渗、严格日常管理和检查的情况下,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 |||||
结论 | |||||
本项目为木门窗和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对环境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显著影响。建设单位通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以及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后,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小,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小。 综上所述,从环保的角度出发,在采纳并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