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号E9号区北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清远市清城区号E9号区北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 (略) 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粤环〔2016〕22号)、《 (略) 生态 (略) 自然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 (略) 清城区*GB01247号E9号区北面地块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可兼容商业用地B1,为保障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续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 (略) 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粤环〔2016〕22号)、《 (略) 生态 (略) 自然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 (略) 清城区*GB01247号E9号区北面地块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可兼容商业用地B1,为保障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续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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