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锦纶化纤有限公司浸胶帘子布清洁生产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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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锦纶化纤有限公司浸胶帘子布清洁生产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浸胶帘子布清洁生产改建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炎黄大道11号现有厂区内

现有项目概况:现有项目位于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成立于2004年,目前锦纶帘子布生产能力7万t/a,帘子布生产分为锦纶纤维的合成+后续纺丝、浸胶两大主要工艺。

项目熔融废气经水吸收高空排放,聚合废气、注带切片废气、三效蒸发废气经水吸收高空排放,挤压成丝废气经水吸收高空排放,调胶废气水吸收高空排放,全厂目前共6个排气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其他废水进入厂内污水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现有项目固废零排放,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可达标。

本项目概要:

(略) 拟投资11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对原有的锦纶6浸胶帘子布生产线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淘汰原有落后生产设备90余台套及公辅设备(冷冻机、冷却塔、空压机、三效蒸发装置),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己内酰胺回收装置MVR等公辅设备,年可新增约3万吨浸胶帘子布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喷淋废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排水接管涟水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祁六沟,最终排入公兴河。

2、废气

本项目聚合废气经冷凝水吸收同注带切片废气水吸收经45m排气筒FQ-8排放、浸胶废气经水吸收分别FQ-5、FQ-7排放,挤压成丝废气依托现有FQ-6排放,胶渣干化废气经水吸收FQ-10排放,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依托现有12m高FQ-1排放。

储罐废气及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萃取机、泵、风机、生产设备等,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过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不直接排向外环境,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

5.土壤及地下水

厂区按照规范要求设计了防渗,在采取规定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生态管控的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网络链接及调查范围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2.5km的矩形区域),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②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③认为该地区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④是否知晓本项目;⑤本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有效;⑥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⑦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及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2)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纸质报告查询方式和途径: (略) 涟水经济开发区炎黄大道11号现有厂区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环评单位:南京源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公众参与调查表-淮安锦纶.docx


一、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浸胶帘子布清洁生产改建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炎黄大道11号现有厂区内

现有项目概况:现有项目位于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成立于2004年,目前锦纶帘子布生产能力7万t/a,帘子布生产分为锦纶纤维的合成+后续纺丝、浸胶两大主要工艺。

项目熔融废气经水吸收高空排放,聚合废气、注带切片废气、三效蒸发废气经水吸收高空排放,挤压成丝废气经水吸收高空排放,调胶废气水吸收高空排放,全厂目前共6个排气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其他废水进入厂内污水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现有项目固废零排放,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可达标。

本项目概要:

(略) 拟投资11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对原有的锦纶6浸胶帘子布生产线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淘汰原有落后生产设备90余台套及公辅设备(冷冻机、冷却塔、空压机、三效蒸发装置),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己内酰胺回收装置MVR等公辅设备,年可新增约3万吨浸胶帘子布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喷淋废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排水接管涟水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祁六沟,最终排入公兴河。

2、废气

本项目聚合废气经冷凝水吸收同注带切片废气水吸收经45m排气筒FQ-8排放、浸胶废气经水吸收分别FQ-5、FQ-7排放,挤压成丝废气依托现有FQ-6排放,胶渣干化废气经水吸收FQ-10排放,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依托现有12m高FQ-1排放。

储罐废气及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萃取机、泵、风机、生产设备等,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过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不直接排向外环境,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

5.土壤及地下水

厂区按照规范要求设计了防渗,在采取规定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生态管控的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网络链接及调查范围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2.5km的矩形区域),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②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③认为该地区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④是否知晓本项目;⑤本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有效;⑥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⑦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及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2)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纸质报告查询方式和途径: (略) 涟水经济开发区炎黄大道11号现有厂区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环评单位:南京源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公众参与调查表-淮安锦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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