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北区2024年配方肥供应单位及产品征集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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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北区2024年配方肥供应单位及产品征集备案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配方肥等新型肥料的推广应用,推进我区化肥减量增效及化肥定额制工作,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根据《全面推进供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实施方案》(甬农发〔2021〕201号) (略) 、市配方肥推广应用办法要求,对我区配方肥供肥单位及其产品进行征集备案,另外拟对我区购买施用配方肥的农户和推广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相关激励机制根据另行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从而 (略)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补助的示范引导作用,带 (略) 场品种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重要窗口”使命担当,扎实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努力实现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质量跃升,为奋力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和共 (略) 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供肥单位要求

本次配方肥供肥单位征集为试行,将在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主体内进行打分择优选择,总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供肥主体评分标准表(共100分)

评审内容

总分值

评审标准

分值

得分

一、主体资质

30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合作社服务面积超过5000亩;(提供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及相应证明材料,无佐证材料的不给分,下同);

10


2.具备中高级以上职称的技术服务人员,每名中级得1分、副高得3分、正高得9分(提供证书及聘用合同);

10


3.近两年销售或组织供应肥料1000吨及以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


二、相关业绩

30

4.根据2024年江北区主推配方及要求,生产或供应配方肥配方种类5个及以上(提供产品登记或备案证明及检测报告,配方肥料种类应与申请表中配方施肥推广方案一致);

10


5.提供近两年内在江北区配方肥供货量累计达到300吨以上的合同或票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


6.供肥单位及时协助农业部门完成“肥药两制”相关记录报送及检查工作,有相应的台账资料;参与或组织配方肥推广培训、化肥定额值示范区现场会2次及以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


三、服务能力

30

7.有符合要求的产品仓库及送货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


8.有明确的产品施肥建议及目标推广量(提供相应材料);

10


9.有信誉且售后服务佳,若补贴肥料出现质量或肥害问题,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及相应承诺书);

10


四、材料整理

10

10.材料按公告要求准备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清晰、便于查阅。根据材料要求酌情给分。

10


三、肥料要求

参与备案的配方肥产品指标分别达到《配方肥料》(NY/T1112-2006)和《缓控释肥料》HG/T 3931-2007要求的产品,且符合《关于发布江北区2024年农作物(经济作物)肥料主推配方的通知》的要求。

四、报名材料

1.2024年江北区配方肥供肥主体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

2.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3.交易账户(银行账号、电子支付二维码等)

4.征集备案评分相关材料

5.肥料产品相关材料(登记证、销售授权协议书、包装袋照片)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2月26日下午5点。报名地址:洪塘街道丽江西路和平闸农技站(联系电话:*)。

六、征集备案结果

供肥单位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后,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打分评审,确定入围名单及相应的配方肥产品后进行公示。本次备案结果有效期为2024年-2026年。

附件:2024年江北区配方肥供肥主体备案申请表.docx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配方肥等新型肥料的推广应用,推进我区化肥减量增效及化肥定额制工作,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根据《全面推进供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实施方案》(甬农发〔2021〕201号) (略) 、市配方肥推广应用办法要求,对我区配方肥供肥单位及其产品进行征集备案,另外拟对我区购买施用配方肥的农户和推广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相关激励机制根据另行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从而 (略)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补助的示范引导作用,带 (略) 场品种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重要窗口”使命担当,扎实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努力实现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质量跃升,为奋力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和共 (略) 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供肥单位要求

本次配方肥供肥单位征集为试行,将在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主体内进行打分择优选择,总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供肥主体评分标准表(共100分)

评审内容

总分值

评审标准

分值

得分

一、主体资质

30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合作社服务面积超过5000亩;(提供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及相应证明材料,无佐证材料的不给分,下同);

10


2.具备中高级以上职称的技术服务人员,每名中级得1分、副高得3分、正高得9分(提供证书及聘用合同);

10


3.近两年销售或组织供应肥料1000吨及以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


二、相关业绩

30

4.根据2024年江北区主推配方及要求,生产或供应配方肥配方种类5个及以上(提供产品登记或备案证明及检测报告,配方肥料种类应与申请表中配方施肥推广方案一致);

10


5.提供近两年内在江北区配方肥供货量累计达到300吨以上的合同或票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


6.供肥单位及时协助农业部门完成“肥药两制”相关记录报送及检查工作,有相应的台账资料;参与或组织配方肥推广培训、化肥定额值示范区现场会2次及以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


三、服务能力

30

7.有符合要求的产品仓库及送货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


8.有明确的产品施肥建议及目标推广量(提供相应材料);

10


9.有信誉且售后服务佳,若补贴肥料出现质量或肥害问题,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及相应承诺书);

10


四、材料整理

10

10.材料按公告要求准备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清晰、便于查阅。根据材料要求酌情给分。

10


三、肥料要求

参与备案的配方肥产品指标分别达到《配方肥料》(NY/T1112-2006)和《缓控释肥料》HG/T 3931-2007要求的产品,且符合《关于发布江北区2024年农作物(经济作物)肥料主推配方的通知》的要求。

四、报名材料

1.2024年江北区配方肥供肥主体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

2.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3.交易账户(银行账号、电子支付二维码等)

4.征集备案评分相关材料

5.肥料产品相关材料(登记证、销售授权协议书、包装袋照片)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2月26日下午5点。报名地址:洪塘街道丽江西路和平闸农技站(联系电话:*)。

六、征集备案结果

供肥单位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后,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打分评审,确定入围名单及相应的配方肥产品后进行公示。本次备案结果有效期为2024年-2026年。

附件:2024年江北区配方肥供肥主体备案申请表.docx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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