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炜航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异地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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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炜航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异地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炜航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异地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石碣镇沙腰陈屋南街4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石碣镇沙腰陈屋南街4号进行异地扩建,中心坐标为:东经113°46′42.120″,北纬23°07′6.210″。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6400m2,建筑面积14496m2。项目从事中空板、中空板周转箱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中空板805吨、中空板周转箱345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打样、挤出成型、封边、超声波焊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8m,排气筒编号DA001;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印商标、烘干工序排放的有机废气可达标排放,混料、破碎工序排放的颗粒物可达标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纳污水体造成不良影响;打样、挤出成型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 (略) 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距离的衰减和墙体的阻隔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的管理,定期清污; 3、固体废弃物定期清理。
公示时间 2024-02-0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石碣镇政文路西文化广播大楼11-12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炜航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异地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石碣镇沙腰陈屋南街4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石碣镇沙腰陈屋南街4号进行异地扩建,中心坐标为:东经113°46′42.120″,北纬23°07′6.210″。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6400m2,建筑面积14496m2。项目从事中空板、中空板周转箱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中空板805吨、中空板周转箱345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打样、挤出成型、封边、超声波焊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8m,排气筒编号DA001;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印商标、烘干工序排放的有机废气可达标排放,混料、破碎工序排放的颗粒物可达标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纳污水体造成不良影响;打样、挤出成型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 (略) 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距离的衰减和墙体的阻隔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的管理,定期清污; 3、固体废弃物定期清理。
公示时间 2024-02-0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石碣镇政文路西文化广播大楼11-12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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