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水利局关于福鼎市太姥山汽车客运站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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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水利局关于福鼎市太姥山汽车客运站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 (略) 太姥山汽车客运站(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已收悉。

  该项 (略) 太姥山镇X973县道东侧, (略) ,西临秦川大道,南临银安路,北临农田。工程建设内容由1栋站务楼、1栋安检车间、1栋设备用房、1个1层地下室及区内道路和绿化工程组成。工程总占地面积3.15hm2,其中永久占地3.15hm2,临时占地0.14hm2(全部位于红线内)。项目占地类型为耕地和其他土地。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5.41万m3。其中,土石方开挖量0.68万m3,土石方回填量4.73万m3,借方4.05万m3,无余方。工程总投资6902万元,计划2024年3月开工,2025年2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对《 (略) 太姥山汽车客运站(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15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87%,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该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02.70万元,应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1520万元。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 “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弃土场。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确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必须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明确验收结论,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五、本批复有效期3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自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7年1月14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水利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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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 (略) 太姥山汽车客运站(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已收悉。

  该项 (略) 太姥山镇X973县道东侧, (略) ,西临秦川大道,南临银安路,北临农田。工程建设内容由1栋站务楼、1栋安检车间、1栋设备用房、1个1层地下室及区内道路和绿化工程组成。工程总占地面积3.15hm2,其中永久占地3.15hm2,临时占地0.14hm2(全部位于红线内)。项目占地类型为耕地和其他土地。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5.41万m3。其中,土石方开挖量0.68万m3,土石方回填量4.73万m3,借方4.05万m3,无余方。工程总投资6902万元,计划2024年3月开工,2025年2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对《 (略) 太姥山汽车客运站(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15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87%,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该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02.70万元,应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1520万元。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 “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弃土场。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确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必须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明确验收结论,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五、本批复有效期3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自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7年1月14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水利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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