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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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能力

1.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遂自然资规函〔2023〕364号),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年度重要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自觉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荣获202 (略) (略) 工作先进单位。

2.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2023年,我局先后参与《 (略) 观音湖保护条例》《 (略) (略) 场管理条例》《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意见征集等工作。同时, (略) 自然资源领域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 (略) 自然资源督察办法》的调研交流、意见征集等工作。

党组会仪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最后发言并作出决定,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决策质效。2023年召开局党委(组)会议27次,审议通过“三重一大”等重要决策事项210余项。3.严格依法决策程序。依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遂自然资规党发〔2022〕8号),由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作出明确规定,或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发行规范性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抵触。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实时清理、自动更新”的长效机制。目前,我局在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有2份,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有19份。

5.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遂自然资规函〔2022〕11号),明确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集体审议或作出行政决定。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审查主体、提高审查要求、完善审查方式、细化审查要点、强化审核责任,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2023年,我局对20份合同,49个决策事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13份。

6.深化“1+8”成果应用。持续推广应用“1 +8”示范经验,示范推动解决业务与法制结合不紧问题、行政裁决运用不足问题、生效判决执行难问题。结合营商环境优化改革工作, (略) 法治导图117个、岗位法治导图580个和业务流程图295个进行全面优化,再次梳理出“业务与法制结合不紧”问题10个,确保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业务与法制深度融合。

(二)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合一”改革。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上线办理,2023年,通过线上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65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7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79件、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合格证109件。将工业类项目规划管理及监督权限下沉到船 (略) 直园区,实现工业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不出园区,2023年,船 (略) 直园区共办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5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件、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合格证10件。202 (略) 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 (略) 第3, (略)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 (略) “一网通办”工作先进集体。

2.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进登记信息在公积金管理、银行、教育等部门共享应用。群众可随时随地通过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和“遂e登”领取电子证照。2023年以来,市本级已生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电子证照*本。二是拓展抵押登记业务,采用区块链、人脸核身、电子签名等技术,向银行推广预告登记、抵押注销等业务。已将抵押窗口延伸至9家金融机构网点,实现抵押登记“零材料、零时差、 零跑路、零接触”。2023年共办理抵押登记业务9542件,解决融资贷款42.81亿元。三是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群众和企业可 (略) 城区内的5个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2023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 6328件。四是常态化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2023已实现2个新建商品房项目1325户业主“交房即交证”。五是化解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采取“追办分离”等部门综合审批的方式解决欠税、欠缴出让金、违规及土地抵押问题, (略) 城区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并完成首次登记项目112个,涉及群众5.7万户。六是实现“不动产+司法查控”零跑路改革。市不动产 (略) (略) 深度合作, (略) 一套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总体框架,执行法官在办公室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查封、解封、法拍房过户等业务, (略) 率先实现一次不用跑“全市通办”,耗时不足5分钟,节约时间99%以上。2023年线上办理不动产查控业务4742件。

3.加强土地资源要素保障。一是加强土地供需调控,2023年,全市组卷上报建设用地56件、面积1740.1261公顷;取回批文面积1394.66公顷,有效保障了遂渝高速公路扩容、立业锂电、沱牌舍得、川师大二期、同盟220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用地需求。二是落实重大项目用地联审机制,推行一对一“用地保姆”服务,选派85名“用地保姆”一对一服务341个重大项目,建立4类用地保障台账。三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综合利用“标准地”、弹性供应等差别化方式及时供地。2 (略) 实现供应“标准地”106.52公顷,弹性供应81.39公顷,有效降低企业前期运行成本。四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探索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摸排、调查、分类,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盘活。2023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064.22公顷,处置闲置土地147.76公顷。

4.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根据《 (略)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川府发〔2023〕19号)、《 (略)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自然资源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2023〕465号)和《 (略) 权责清单管理实施办法》(遂府办函〔2022〕56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调整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行政权力事项186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124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裁决2项。

(三)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督察执法

1.从严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一是认真做好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核查工作。土地例行督察发现26个补充耕地新增耕地不实和24个批而未供、闲置处置土地不实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的2个重点问题,遂宁经开区蜂巢能源项目和遂宁高新区舒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都已整改到位。二是做好历年自然资源督察工作。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计42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2022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共计377个,目前已完成344个。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共计17个,目前已完成15个,剩余项目正在加快整改。三是推进派驻督察员日常监管工作。2023年,派驻督察员共参加规委会、专委会、土资委会、村规会等议事决策会议113余次,监督审查审议项目421个,提出建议意见196条;开展抽查检查227次,发现问题88个,督促完成问题整改100%。

2.扎实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卫片执法工作,截至目前,部下发卫片图斑3684个、3.4785万亩,对已核查判定668个、4450.24亩违法用地图斑开展实地核查,并督促县区整改。经自主测算, (略) 违法耕占比为3.98%。二是大力推进违法案件查处,从重查处新增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等用地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45宗土地案件、面积912.82亩。三是抓好执法专项行动,对25个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采取复耕整改、问责整改等方式已整改到位24个。 (略) 司法局组 (略) 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将专项监督检 (略) 通报,为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五是创新执法联动机制,与市公安局、 (略) 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犯罪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依法依规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对重点违法线索会商明确处置意见,按规范做好涉刑案件移送。荣获2 (略)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

(四)高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

1.抓好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以及潜在的倾向性苗头性信访隐患,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做好土地征收政策宣传,制定矛盾化解方案,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责任捆绑等措施,推动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更好落实“系统抓、抓系统”责任,着力推动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化解。2023年,全市系统共收到各类信访事项316件,受理答复316件,及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聚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成都大运会等重点时段信访维稳工作,全面排查梳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涉稳风险隐患,建立动态化解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排查梳理重点信访事项16件,已化解15件。荣获2 (略) 自然资源系统来信来访办理成效较为突出单位。

2.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应诉答辩、举证、出庭等法定职责, (略) 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建立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我局在已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实行领导干部出庭率达到100%。2023年,市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6件;未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

(五)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认真落实《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坚持以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法治思想。我局利用会前学法集中深入学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订购《法治思想》,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集中学法治思想,把学法治思想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3.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制定2023年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等常态化学法制度,加大“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深化法治账图成果推广运用,广泛推行岗前法治培训、定期轮训、旁听庭审等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开展“蓝图工匠、红土先锋”大讲堂等活动,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利用“12.4宪法宣传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点,面向社会群体重点开展耕地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地灾防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2023年,全系统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4万余份,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一)系统内法治意识有待进步提升。部分县区自规部门、个别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淡薄,工作中存在不严格依法行事,执法力度偏软,违法用地现象仍未完全禁止;个别地方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面,依法行政欠规范,存在行政诉讼败诉的风险。

(二)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问题处置较难。近年来我局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力度,通过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了一大批违法用地,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矛盾突出,违法行为查处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严格履行好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不断提高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二)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与地方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法律的宣传, (略) 规划馆建设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略) 县乡村四级联动普法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队*建设,拓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技术支撑渠道。积极做好执法制度改革工作,妥善处理好执法队*调整的工作衔接,发挥好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支持作用, (略) 司法局、 (略) 及相关高校的法治合作,深化法治联系点普法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能力

1.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遂自然资规函〔2023〕364号),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年度重要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自觉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荣获202 (略) (略) 工作先进单位。

2.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2023年,我局先后参与《 (略) 观音湖保护条例》《 (略) (略) 场管理条例》《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意见征集等工作。同时, (略) 自然资源领域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 (略) 自然资源督察办法》的调研交流、意见征集等工作。

党组会仪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最后发言并作出决定,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决策质效。2023年召开局党委(组)会议27次,审议通过“三重一大”等重要决策事项210余项。3.严格依法决策程序。依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遂自然资规党发〔2022〕8号),由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作出明确规定,或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发行规范性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抵触。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实时清理、自动更新”的长效机制。目前,我局在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有2份,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有19份。

5.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遂自然资规函〔2022〕11号),明确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集体审议或作出行政决定。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审查主体、提高审查要求、完善审查方式、细化审查要点、强化审核责任,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2023年,我局对20份合同,49个决策事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13份。

6.深化“1+8”成果应用。持续推广应用“1 +8”示范经验,示范推动解决业务与法制结合不紧问题、行政裁决运用不足问题、生效判决执行难问题。结合营商环境优化改革工作, (略) 法治导图117个、岗位法治导图580个和业务流程图295个进行全面优化,再次梳理出“业务与法制结合不紧”问题10个,确保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业务与法制深度融合。

(二)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合一”改革。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上线办理,2023年,通过线上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65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7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79件、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合格证109件。将工业类项目规划管理及监督权限下沉到船 (略) 直园区,实现工业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不出园区,2023年,船 (略) 直园区共办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5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件、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合格证10件。202 (略) 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 (略) 第3, (略)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 (略) “一网通办”工作先进集体。

2.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进登记信息在公积金管理、银行、教育等部门共享应用。群众可随时随地通过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和“遂e登”领取电子证照。2023年以来,市本级已生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电子证照*本。二是拓展抵押登记业务,采用区块链、人脸核身、电子签名等技术,向银行推广预告登记、抵押注销等业务。已将抵押窗口延伸至9家金融机构网点,实现抵押登记“零材料、零时差、 零跑路、零接触”。2023年共办理抵押登记业务9542件,解决融资贷款42.81亿元。三是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群众和企业可 (略) 城区内的5个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2023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 6328件。四是常态化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2023已实现2个新建商品房项目1325户业主“交房即交证”。五是化解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采取“追办分离”等部门综合审批的方式解决欠税、欠缴出让金、违规及土地抵押问题, (略) 城区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并完成首次登记项目112个,涉及群众5.7万户。六是实现“不动产+司法查控”零跑路改革。市不动产 (略) (略) 深度合作, (略) 一套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总体框架,执行法官在办公室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查封、解封、法拍房过户等业务, (略) 率先实现一次不用跑“全市通办”,耗时不足5分钟,节约时间99%以上。2023年线上办理不动产查控业务4742件。

3.加强土地资源要素保障。一是加强土地供需调控,2023年,全市组卷上报建设用地56件、面积1740.1261公顷;取回批文面积1394.66公顷,有效保障了遂渝高速公路扩容、立业锂电、沱牌舍得、川师大二期、同盟220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用地需求。二是落实重大项目用地联审机制,推行一对一“用地保姆”服务,选派85名“用地保姆”一对一服务341个重大项目,建立4类用地保障台账。三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综合利用“标准地”、弹性供应等差别化方式及时供地。2 (略) 实现供应“标准地”106.52公顷,弹性供应81.39公顷,有效降低企业前期运行成本。四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探索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摸排、调查、分类,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盘活。2023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064.22公顷,处置闲置土地147.76公顷。

4.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根据《 (略)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川府发〔2023〕19号)、《 (略)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自然资源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2023〕465号)和《 (略) 权责清单管理实施办法》(遂府办函〔2022〕56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调整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行政权力事项186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124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裁决2项。

(三)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督察执法

1.从严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一是认真做好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核查工作。土地例行督察发现26个补充耕地新增耕地不实和24个批而未供、闲置处置土地不实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的2个重点问题,遂宁经开区蜂巢能源项目和遂宁高新区舒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都已整改到位。二是做好历年自然资源督察工作。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计42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2022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共计377个,目前已完成344个。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共计17个,目前已完成15个,剩余项目正在加快整改。三是推进派驻督察员日常监管工作。2023年,派驻督察员共参加规委会、专委会、土资委会、村规会等议事决策会议113余次,监督审查审议项目421个,提出建议意见196条;开展抽查检查227次,发现问题88个,督促完成问题整改100%。

2.扎实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卫片执法工作,截至目前,部下发卫片图斑3684个、3.4785万亩,对已核查判定668个、4450.24亩违法用地图斑开展实地核查,并督促县区整改。经自主测算, (略) 违法耕占比为3.98%。二是大力推进违法案件查处,从重查处新增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等用地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45宗土地案件、面积912.82亩。三是抓好执法专项行动,对25个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采取复耕整改、问责整改等方式已整改到位24个。 (略) 司法局组 (略) 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将专项监督检 (略) 通报,为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五是创新执法联动机制,与市公安局、 (略) 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犯罪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依法依规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对重点违法线索会商明确处置意见,按规范做好涉刑案件移送。荣获2 (略)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

(四)高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

1.抓好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以及潜在的倾向性苗头性信访隐患,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做好土地征收政策宣传,制定矛盾化解方案,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责任捆绑等措施,推动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更好落实“系统抓、抓系统”责任,着力推动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化解。2023年,全市系统共收到各类信访事项316件,受理答复316件,及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聚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成都大运会等重点时段信访维稳工作,全面排查梳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涉稳风险隐患,建立动态化解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排查梳理重点信访事项16件,已化解15件。荣获2 (略) 自然资源系统来信来访办理成效较为突出单位。

2.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应诉答辩、举证、出庭等法定职责, (略) 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建立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我局在已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实行领导干部出庭率达到100%。2023年,市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6件;未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

(五)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认真落实《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坚持以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法治思想。我局利用会前学法集中深入学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订购《法治思想》,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集中学法治思想,把学法治思想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3.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制定2023年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等常态化学法制度,加大“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深化法治账图成果推广运用,广泛推行岗前法治培训、定期轮训、旁听庭审等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开展“蓝图工匠、红土先锋”大讲堂等活动,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利用“12.4宪法宣传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点,面向社会群体重点开展耕地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地灾防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2023年,全系统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4万余份,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一)系统内法治意识有待进步提升。部分县区自规部门、个别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淡薄,工作中存在不严格依法行事,执法力度偏软,违法用地现象仍未完全禁止;个别地方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面,依法行政欠规范,存在行政诉讼败诉的风险。

(二)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问题处置较难。近年来我局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力度,通过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了一大批违法用地,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矛盾突出,违法行为查处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严格履行好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不断提高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二)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与地方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法律的宣传, (略) 规划馆建设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略) 县乡村四级联动普法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队*建设,拓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技术支撑渠道。积极做好执法制度改革工作,妥善处理好执法队*调整的工作衔接,发挥好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支持作用, (略) 司法局、 (略) 及相关高校的法治合作,深化法治联系点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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