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享受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拟享受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拟享受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
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基础保障工作的通知》(内组通字〔2015〕15号)、《关于正常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有关事宜的答复意见》(2018年3月28日)和《敖汉旗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助暂行办法》(敖党办发〔2014〕29号)规定要求,在嘎查村党组织初审、乡镇苏木党委复审、旗委组织部复核的基础上,经部务会研究,确定10名拟享受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
(一)符合拟享受自治区规定的离任嘎查村“两委”正职生活补贴人员
1.崔*成,牛古吐镇胡苏鲁台村党支部原书记。
2.周文祥,牛古吐镇胡苏鲁台村村委会原主任。
3.陈建克,牛古吐镇牛古吐村党支部原书记。
(二)符合拟享受旗级离任嘎查村“两委”成员生活补贴人员
1.王立明,木头营子乡万发永村村委会原委员。
2.郭振民,牛古吐镇北台子村村委会原委员。
3.田树学,牛古吐镇浩雅日哈达村村委会原主任。
4.王作信,牛古吐镇胡苏鲁台村村委会原委员。
5.马奎玉,牛古吐镇敖吉村村委会原委员。
6.徐玉江,牛古吐镇榆树林子村党支部原书记。
7.张洪泽,贝子府镇六道岭村村委会原委员。
二、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6日,共5天。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地点:敖汉旗委组织部组织二室(党政综合楼704室)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76—*
中共敖汉旗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日
关于对拟享受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
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基础保障工作的通知》(内组通字〔2015〕15号)、《关于正常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有关事宜的答复意见》(2018年3月28日)和《敖汉旗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助暂行办法》(敖党办发〔2014〕29号)规定要求,在嘎查村党组织初审、乡镇苏木党委复审、旗委组织部复核的基础上,经部务会研究,确定10名拟享受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
(一)符合拟享受自治区规定的离任嘎查村“两委”正职生活补贴人员
1.崔*成,牛古吐镇胡苏鲁台村党支部原书记。
2.周文祥,牛古吐镇胡苏鲁台村村委会原主任。
3.陈建克,牛古吐镇牛古吐村党支部原书记。
(二)符合拟享受旗级离任嘎查村“两委”成员生活补贴人员
1.王立明,木头营子乡万发永村村委会原委员。
2.郭振民,牛古吐镇北台子村村委会原委员。
3.田树学,牛古吐镇浩雅日哈达村村委会原主任。
4.王作信,牛古吐镇胡苏鲁台村村委会原委员。
5.马奎玉,牛古吐镇敖吉村村委会原委员。
6.徐玉江,牛古吐镇榆树林子村党支部原书记。
7.张洪泽,贝子府镇六道岭村村委会原委员。
二、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6日,共5天。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地点:敖汉旗委组织部组织二室(党政综合楼704室)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76—*
中共敖汉旗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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