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鹤壁市华科纸品有限公司年产2050吨纸制品、550吨印刷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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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鹤壁市华科纸品有限公司年产2050吨纸制品、550吨印刷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

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2050吨纸制品、550吨印刷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山城区人民路东段(原鹤壁国 (略) 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林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不新建厂房, (略) 粮食局直属库闲置厂房扩建,产能年产1000吨纸箱、1000吨热敏纸、50吨不干胶纸、450吨纸印刷品、100吨塑料印刷品;生产工艺:外购原料、排版设计、印刷、裁切、装配、检验、包装;生产设备:数码印刷机、柔板印刷机、水墨印刷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清洗废水絮凝沉淀+过滤后回用。

(2)废气

现有车间和新增车间废气主要为调墨、印刷、粘箱、胶装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二次密闭、集气罩收集、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处置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6—2020)表1二级标准、《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和《重污染天气重污染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调整版)》A级要求,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印刷机、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和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过滤棉收集至固废暂存区,定期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密闭包装、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受理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392-*

落款日期:

2024年2月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

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2050吨纸制品、550吨印刷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山城区人民路东段(原鹤壁国 (略) 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林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不新建厂房, (略) 粮食局直属库闲置厂房扩建,产能年产1000吨纸箱、1000吨热敏纸、50吨不干胶纸、450吨纸印刷品、100吨塑料印刷品;生产工艺:外购原料、排版设计、印刷、裁切、装配、检验、包装;生产设备:数码印刷机、柔板印刷机、水墨印刷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清洗废水絮凝沉淀+过滤后回用。

(2)废气

现有车间和新增车间废气主要为调墨、印刷、粘箱、胶装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二次密闭、集气罩收集、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处置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6—2020)表1二级标准、《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和《重污染天气重污染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调整版)》A级要求,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印刷机、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和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过滤棉收集至固废暂存区,定期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密闭包装、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受理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392-*

落款日期: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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