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润丰农业养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拟审批公示
华容县润丰农业养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县润丰农业养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企审批服务区
邮编:*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容县润丰农业养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三封寺镇辅安村润丰农业养猪场内 |
建设单位 | 华容县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朋 (略) |
项目概况 | 华容县 (略) (略) (略) 华容县三封寺镇辅拟投资880万元在润丰养殖场内建设沼气发电项目,项目占地面积962m2,新建1套沼气输送系统、1套脱硫系统及沼气预处理系统、2台330kw沼气发电机组、1套上网接入系统和一回路上网线路、高低压配电系统、沼气火炬系统、相关的土建及板房设施。本项目投产后,年最大发电量为547.8万kwh,为市电电网输送清洁电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管理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定期排放冷却水、冷凝水、脱硫废水依托润丰农业养猪场污水处理设施(机械格栅+物理分离+厌氧发酵+沼液氧化储存)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不排入地表水体。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发电机组废气集中收集后由1根15m高烟囱DA001外排,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以其它气体燃料的燃气轮机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发电机组安装基座减振和隔声罩措施,安装灭火型排气消音器,其它设备通过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营运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废渣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脱硫石膏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机油和废机油过滤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5、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0.158t/a、氮氧化物≤5.18t/a。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县润丰农业养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企审批服务区
邮编:*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容县润丰农业养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三封寺镇辅安村润丰农业养猪场内 |
建设单位 | 华容县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朋 (略) |
项目概况 | 华容县 (略) (略) (略) 华容县三封寺镇辅拟投资880万元在润丰养殖场内建设沼气发电项目,项目占地面积962m2,新建1套沼气输送系统、1套脱硫系统及沼气预处理系统、2台330kw沼气发电机组、1套上网接入系统和一回路上网线路、高低压配电系统、沼气火炬系统、相关的土建及板房设施。本项目投产后,年最大发电量为547.8万kwh,为市电电网输送清洁电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管理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定期排放冷却水、冷凝水、脱硫废水依托润丰农业养猪场污水处理设施(机械格栅+物理分离+厌氧发酵+沼液氧化储存)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不排入地表水体。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发电机组废气集中收集后由1根15m高烟囱DA001外排,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以其它气体燃料的燃气轮机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发电机组安装基座减振和隔声罩措施,安装灭火型排气消音器,其它设备通过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营运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废渣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脱硫石膏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机油和废机油过滤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5、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0.158t/a、氮氧化物≤5.18t/a。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