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新速矿业有限公司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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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新速矿业有限公司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 (略) 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宜 (略) 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丰县棠浦镇塘岭村新店自然村

建设单位

宜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宜 (略) 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改项 (略) (略) 宜丰县棠浦镇塘岭村新店自然村、宜 (略) 现有厂区范围内,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1′56.225″,北纬28°27′7.644″,厂总占地面积为114.71亩(项目地块一占地面积为88亩,地块二占地面积为26.71亩),全项目地块一东、南、西侧均为山地,北侧为S307,西北面为宜 (略) ;地块二北、南、西均为山地,东侧为水塘及废弃鸭棚。

项目为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破碎车间、选矿车间等,贮运工程依托现有原料仓库、锂云母仓库、压榨泥仓库、粗长石粉仓库等,新建钽铌锡精矿库;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办公楼、洗车平台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供电、供水、给排水设施;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2个(地块一设置1个,容积2800m3;地块二设置1个,容积540m3)、事故池(容积430m3)、浓密池2座(合计容积1200m3)、三级絮凝沉淀池(1000m3)、洗车废水沉淀池(70m3)、隔油池、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危废暂存间(5m2)等。

项目主要以含锂瓷石矿、捕收剂、六偏磷酸钠、纯碱、钢球、水等为原辅料,经破碎筛分、球磨、弱磁选、重选、浮选、强磁选、旋流分级、浓密、脱水等工序生产各产品。

本次技改项目产品方案:钽铌锡精矿150t/a。

技改后全厂产品方案:锂云母精矿87551.06t/a、粗长石粉*.73 t/a、新增钽铌锡精矿150t/a。

本项目全厂总投资20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占总投资0.85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检验废水。项目生产车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和检验废水依托现有三级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全厂废气排放保持不变。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辐射防护措施。项目原料、尾泥、铁渣及产品中,仅钽铌精矿产品中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1Bq/g,项目无伴生放射性固废产生。伴生放射性物料钽铌精矿产品按照《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进行贮存,钽铌精矿贮存场所按照HJ1114-2020的规定设计、建设和管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本项目地块一、地块二均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 (略) 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宜 (略) 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丰县棠浦镇塘岭村新店自然村

建设单位

宜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宜 (略) 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改项 (略) (略) 宜丰县棠浦镇塘岭村新店自然村、宜 (略) 现有厂区范围内,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1′56.225″,北纬28°27′7.644″,厂总占地面积为114.71亩(项目地块一占地面积为88亩,地块二占地面积为26.71亩),全项目地块一东、南、西侧均为山地,北侧为S307,西北面为宜 (略) ;地块二北、南、西均为山地,东侧为水塘及废弃鸭棚。

项目为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破碎车间、选矿车间等,贮运工程依托现有原料仓库、锂云母仓库、压榨泥仓库、粗长石粉仓库等,新建钽铌锡精矿库;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办公楼、洗车平台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供电、供水、给排水设施;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2个(地块一设置1个,容积2800m3;地块二设置1个,容积540m3)、事故池(容积430m3)、浓密池2座(合计容积1200m3)、三级絮凝沉淀池(1000m3)、洗车废水沉淀池(70m3)、隔油池、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危废暂存间(5m2)等。

项目主要以含锂瓷石矿、捕收剂、六偏磷酸钠、纯碱、钢球、水等为原辅料,经破碎筛分、球磨、弱磁选、重选、浮选、强磁选、旋流分级、浓密、脱水等工序生产各产品。

本次技改项目产品方案:钽铌锡精矿150t/a。

技改后全厂产品方案:锂云母精矿87551.06t/a、粗长石粉*.73 t/a、新增钽铌锡精矿150t/a。

本项目全厂总投资20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占总投资0.85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检验废水。项目生产车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和检验废水依托现有三级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全厂废气排放保持不变。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辐射防护措施。项目原料、尾泥、铁渣及产品中,仅钽铌精矿产品中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1Bq/g,项目无伴生放射性固废产生。伴生放射性物料钽铌精矿产品按照《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进行贮存,钽铌精矿贮存场所按照HJ1114-2020的规定设计、建设和管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本项目地块一、地块二均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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