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前公示:国能寿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灰渣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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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国能寿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灰渣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能 (略) 生物质灰渣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电????话:0554-*
地????址:寿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生物质灰渣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国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主持人):安徽 (略) (吴俊)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寿县双桥镇二十铺村国能 (略) 厂区内,行业类别:N7723 固体废物治理;总占地面积6000㎡,新建厂房(灰渣暂存厂房)建筑面积3000㎡,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4.3万元,拟购置灰渣输送设备、破碎筛分设备、铲车、灰渣运输车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储存、处理灰渣90000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的建设主要为有效解决国能 (略) 现存灰渣、新生灰渣储存及综合利用问题;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立项(项目代码:2307-*-04-0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灰渣暂存厂房所在硬化场地南北侧各铺设一条东西走向的截流/导流沟,硬化场初期雨水、地面清洁水、车辆冲洗废水、灰渣破碎上料喷淋废水分别汇流至该场地东侧2个沉淀池(分别为69.36m3),沉淀池排水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新生灰渣一律进入库房,禁止露天堆存,杜绝淋溶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灰渣破碎、筛分前置的喂料斗仓三面及顶部封闭,敞口面悬挂垂帘,顶部设置喷淋系统进行除尘,除尘后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现存灰渣进行全覆盖,切实做到防风、防雨、防扬尘,并不定期进行喷淋降尘,保持灰渣的湿度,铲运时采取雾炮先期抑尘,减少铲运过程中的扬尘散逸;新生灰渣一律进入本次灰渣暂存库房,禁止露天堆存;在灰渣库房内设置待破碎灰渣堆存区并在上方区域按照50公分正方形的网格布设喷淋嘴,对灰渣卸料和铲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抑制;在灰渣库房内设置破碎后的暂存区并在上方区域按照50公分正方形的网格布设喷淋嘴,对灰渣综合利用外运时铲车上料产生的粉尘进行抑制;安排专人负责灰渣在厂区运输道路的清洁、保洁工作,减少道路路面集尘,规范转载(运)灰渣,确保灰渣在运输环节中不跑冒滴漏,定期对本项目区(灰渣暂存厂房及厂房外的周转场)硬化场地进行冲洗,减少车辆转运过程中的扬尘,在运输车辆周转场进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灰渣破碎、筛分设备置于厂房内,禁止露天作业,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生噪声设备的位置,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本项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置于灰渣暂存车间,同灰渣一并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措施,确保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等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能 (略) 生物质灰渣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电????话:0554-*
地????址:寿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生物质灰渣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国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主持人):安徽 (略) (吴俊)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寿县双桥镇二十铺村国能 (略) 厂区内,行业类别:N7723 固体废物治理;总占地面积6000㎡,新建厂房(灰渣暂存厂房)建筑面积3000㎡,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4.3万元,拟购置灰渣输送设备、破碎筛分设备、铲车、灰渣运输车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储存、处理灰渣90000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的建设主要为有效解决国能 (略) 现存灰渣、新生灰渣储存及综合利用问题;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立项(项目代码:2307-*-04-0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灰渣暂存厂房所在硬化场地南北侧各铺设一条东西走向的截流/导流沟,硬化场初期雨水、地面清洁水、车辆冲洗废水、灰渣破碎上料喷淋废水分别汇流至该场地东侧2个沉淀池(分别为69.36m3),沉淀池排水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新生灰渣一律进入库房,禁止露天堆存,杜绝淋溶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灰渣破碎、筛分前置的喂料斗仓三面及顶部封闭,敞口面悬挂垂帘,顶部设置喷淋系统进行除尘,除尘后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现存灰渣进行全覆盖,切实做到防风、防雨、防扬尘,并不定期进行喷淋降尘,保持灰渣的湿度,铲运时采取雾炮先期抑尘,减少铲运过程中的扬尘散逸;新生灰渣一律进入本次灰渣暂存库房,禁止露天堆存;在灰渣库房内设置待破碎灰渣堆存区并在上方区域按照50公分正方形的网格布设喷淋嘴,对灰渣卸料和铲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抑制;在灰渣库房内设置破碎后的暂存区并在上方区域按照50公分正方形的网格布设喷淋嘴,对灰渣综合利用外运时铲车上料产生的粉尘进行抑制;安排专人负责灰渣在厂区运输道路的清洁、保洁工作,减少道路路面集尘,规范转载(运)灰渣,确保灰渣在运输环节中不跑冒滴漏,定期对本项目区(灰渣暂存厂房及厂房外的周转场)硬化场地进行冲洗,减少车辆转运过程中的扬尘,在运输车辆周转场进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灰渣破碎、筛分设备置于厂房内,禁止露天作业,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生噪声设备的位置,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本项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置于灰渣暂存车间,同灰渣一并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措施,确保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等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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