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4年2月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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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4年2月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4年2月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2 10:31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2月2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 (略) 青山区富强路45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蒙 (略) 光伏石英坩埚项目

内蒙古 (略) 青山区装备制造园区新规划区科技西路4号

内蒙 (略)

中冶 (略)

建成后形成年产4万只太阳能级电弧石英坩埚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5%。

废气:(1)熔制炉进料粉尘及熔制炉烟气

项目石英砂加入熔制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熔制炉运行过程中石墨电极燃烧会产生烟尘、CO2。进料粉尘由集气罩进行收集,熔制炉运行过程为密闭状态,可将熔制过程烟气全部收集。每台熔制炉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对进料粉尘及熔制炉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4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的粉尘主要为上料过程产生粉尘,其中大部分自然沉降于车间内,少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房外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B.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真空泵排气粉尘:项目石英砂在熔制炉内熔制坩埚过程中需要抽真空排气。抽真空过程粉尘产生量很少,为防止事故状态下密封破损后外漏的石英砂对真空泵造成损坏,在真空泵进气口前设置旋风过滤桶。真空泵排气口置于厂房顶部,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房外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B.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污水站加药粉尘:项目污水处理站布置在生产车间厂房外南侧,人工将固体药剂投加至加药箱中,同时加水搅拌稀释后通过加药泵加药。上述药品全部为袋装,为减少粉尘产生量,药品全部在加药箱内拆袋,粉尘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酸洗废气:项目酸洗过程会产生HF废气,本项目30%氢氟酸盛装在密闭聚氯*烯桶中,贮存过程不会产生废气。酸洗机全封闭,顶部设置抽风系统,酸雾捕集效率99%,酸洗废气集中收集至酸雾洗涤塔,净化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氟化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熔制车间无组织粉尘控制措施:固体废物中的边角料均储存于封闭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石英砂等产尘物料在厂内转移、输送过程,采用密闭包装袋或采取覆盖抑尘措施。物料装卸采用密闭包装袋或喷淋抑尘。厂区道路已硬化,并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厂房外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B.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1)纯水制备系统排水:项目生产过程中熔制炉冷却水、坩埚清洗水均使用纯水,纯水采用反渗透工艺,反渗透 (RO) 一级脱盐系统排出不合格浓水,水质较简单,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循环冷却排水:项目循环冷却排水为自制纯水在密闭系统中循环浓缩后定期排水,

(3)电锅炉排水:项目电锅炉用于冬季办公区供暖,排水为冬季自制纯水在密闭系统中循环浓缩后定期排水。

(4)切割喷淋排水:项目切割喷淋排水SS含量较高,经沉淀池混凝沉淀后排放至园区管网。

(5)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郊水质净化厂,

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熔制炉、干式真空泵、全自动研磨切割机、自动测量机、自动清洗线、空压机、纯水制备系统、水泵、冷却塔等,其噪声值约为70~85dB(A)。为降低噪声的影响,首先从声源上控制噪声,设计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其次噪声设备全部设置减振基础。经采取措施后,各噪声源的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对厂界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墨电极、除尘灰、边角料、不合格品、切割废水沉淀池中的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模具、废金刚石切片、废反渗透膜、职工生活垃圾。氢氟酸桶由厂家回收后循环利用,不作为固体废物。

废石墨电极、除尘灰、边角料、不合格品、切割废水沉淀池中的沉渣、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全部外售;废磨具、废金刚石切片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厂区内设有2个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内蒙古 (略) 光伏产业高纯金属硅制造项目

青山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远大路与青源路交叉口 (略) (略) 院内

内蒙古 (略)

内蒙古祥砳 (略)

项 (略) (略) 1座7000m2标准空置生产厂房、1座1000m2办公楼,厂房内设置烘干区、熔炼区、浇铸区、成品区、预留区,新建硅泥暂存库、硅渣暂存库、成品储存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主要设备包括造粒机、烘干机、搅拌机、中频电炉、加料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建设后年生产20170.23t/a工业硅。

废气:烘干燃气废气:烘干加热过程为间接加热,烘干燃气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后与烘干粉尘一起经密闭管道收集至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系统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根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烘干粉尘:烘干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至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系统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

熔炼烟气:熔炼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经烟气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浇铸粉尘合并通过1根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浇铸粉尘:浇铸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熔炼烟气合并通过1根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以上烘干粉尘、熔炼烟气、浇铸粉尘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烘干燃气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排放浓度限值。

产品破碎包装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与熔炼烟气、浇铸粉尘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封闭车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定期排放,与生活污水混合后经厂区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处理,出水标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标准值。

噪声: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中相关要求,项目采用优化产噪设施布局、优化产噪设施布局,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相关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硅渣、废包装袋、废电极、废耐火材料、除尘灰。硅渣、废电极、废耐火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硅渣、废耐火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电极厂家定期回收,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工序,不暂存。

本项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内垃圾箱,定期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包头 (略) 建筑及工业用微晶耐磨陶瓷板材中试生产线项目

(略) 青山区复兴大街北侧二电厂北门

包头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建设一条微晶耐磨陶瓷板材中试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设置原料车间、原料库、联合车间、深加工车间、成品库、碎料堆场、办公楼等,全部利用旧厂房。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配料粉尘(倒料、混合、料仓)熔化烟气、切割废气、氨罐氨气、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原料中不含重金属,故熔化工序无重金属颗粒物产生。原辅料贮存于原料车间料仓,贮存粉尘已计入投料配料粉尘。

(1)配料、投料粉尘:本项目原料经吨包装运输至厂区,大宗物料通过两个斗提机倒入料仓喇叭口进入不同料仓,倒料口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粉尘收集至脉冲除尘器处理。小料通过电葫芦提升托盘将物料运至料仓。料仓中物料按比例完成配料。后经全密闭配料皮带进入预混机,预混机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粉尘通过两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故配料过程产尘点为倒料口、窑头料仓、预混机混合处,共设置20个密闭集气罩于倒料口、窑头料仓、预混机混合处。皮带运输为密闭管道,不存在产尘点。

混料粉尘由密闭集气罩直接连接至2台布袋除尘器收集(集气效率100%),料仓粉尘经14台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处理,除尘灰从布袋上落料后直接返回生产。倒料粉尘由2台脉冲除尘器、2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处理,通过20根15m 高排气筒(DA001~DA020)排放,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的表5新建企业排放浓度限值。

(2)熔化烟气:本项目运营期熔化炉熔化工序会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采用两级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低氮燃烧+两级SCR工艺去除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处理后的废气由45m高的排气筒(DA021)进行排放。

二氧化硫通过密闭管道引至两级半干法脱硫处理,处理后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粉尘通过密闭管道引至多孔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再进入脱硝处理系统。

熔化废气烟气黑度、氟化物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的表5新建企业排放浓度限值。熔化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陶瓷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

(3)切割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切割工序会产生粉尘,采用湿法切割,湿法去除效率为90%,切割粉尘排放量0.02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的表5新建企业排放浓度限值。

(4)氨水储罐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余热锅炉房为SCR脱硝工艺配备一座5m3氨水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氨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5)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恶臭污染物H2S和NH3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锅炉污水、纯水设备排水、冷却循环水排污水、切割循环水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厂区内污水管网汇集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生活、生产污水的排放浓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入厂要求,同时也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为熔化炉、投料机、在线切割机、离线切割机、袋式除尘机组、电磁振动给料机、混合机和污染物治理设施等,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建筑隔声的措施后,厂界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脱硫剂、废机油、废脱硝催化剂、废耐火材料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1)废边角料:本项目运营期废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000t/a,集中收集后,破碎加入配合料中作为熟料回炉重新熔制使用。

(2)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5t/a,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品收购站。

(3)脱硫石膏:脱硫石膏产生量约179.14t/a,定期更换直接返回熔化炉不储存。

(4)废耐火材料:废耐火材料产生量约1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

(1)废机油:本项目运营期机械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会产生废机油,其属于HW08类废机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14-08,产生量为0.1t/a,经铁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2)废脱硝催化剂:废脱硝催化剂(HW50:772-007-50)产生量约1t/a,定期更换,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共有100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约17.5t/a。生活垃圾由项目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空压站的南侧,占地面积100m2,地面为一般防渗区,其防渗采用抗渗混凝土面层(包括钢筋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中掺水泥及防水剂,地面渗透性能满足≤1×10-7cm/s,抗渗等级不小于P8。一般固废暂存间的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4年2月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2 10:31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2月2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 (略) 青山区富强路45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蒙 (略) 光伏石英坩埚项目

内蒙古 (略) 青山区装备制造园区新规划区科技西路4号

内蒙 (略)

中冶 (略)

建成后形成年产4万只太阳能级电弧石英坩埚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5%。

废气:(1)熔制炉进料粉尘及熔制炉烟气

项目石英砂加入熔制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熔制炉运行过程中石墨电极燃烧会产生烟尘、CO2。进料粉尘由集气罩进行收集,熔制炉运行过程为密闭状态,可将熔制过程烟气全部收集。每台熔制炉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对进料粉尘及熔制炉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4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的粉尘主要为上料过程产生粉尘,其中大部分自然沉降于车间内,少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房外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B.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真空泵排气粉尘:项目石英砂在熔制炉内熔制坩埚过程中需要抽真空排气。抽真空过程粉尘产生量很少,为防止事故状态下密封破损后外漏的石英砂对真空泵造成损坏,在真空泵进气口前设置旋风过滤桶。真空泵排气口置于厂房顶部,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房外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B.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污水站加药粉尘:项目污水处理站布置在生产车间厂房外南侧,人工将固体药剂投加至加药箱中,同时加水搅拌稀释后通过加药泵加药。上述药品全部为袋装,为减少粉尘产生量,药品全部在加药箱内拆袋,粉尘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酸洗废气:项目酸洗过程会产生HF废气,本项目30%氢氟酸盛装在密闭聚氯*烯桶中,贮存过程不会产生废气。酸洗机全封闭,顶部设置抽风系统,酸雾捕集效率99%,酸洗废气集中收集至酸雾洗涤塔,净化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氟化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熔制车间无组织粉尘控制措施:固体废物中的边角料均储存于封闭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石英砂等产尘物料在厂内转移、输送过程,采用密闭包装袋或采取覆盖抑尘措施。物料装卸采用密闭包装袋或喷淋抑尘。厂区道路已硬化,并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厂房外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B.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1)纯水制备系统排水:项目生产过程中熔制炉冷却水、坩埚清洗水均使用纯水,纯水采用反渗透工艺,反渗透 (RO) 一级脱盐系统排出不合格浓水,水质较简单,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循环冷却排水:项目循环冷却排水为自制纯水在密闭系统中循环浓缩后定期排水,

(3)电锅炉排水:项目电锅炉用于冬季办公区供暖,排水为冬季自制纯水在密闭系统中循环浓缩后定期排水。

(4)切割喷淋排水:项目切割喷淋排水SS含量较高,经沉淀池混凝沉淀后排放至园区管网。

(5)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郊水质净化厂,

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熔制炉、干式真空泵、全自动研磨切割机、自动测量机、自动清洗线、空压机、纯水制备系统、水泵、冷却塔等,其噪声值约为70~85dB(A)。为降低噪声的影响,首先从声源上控制噪声,设计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其次噪声设备全部设置减振基础。经采取措施后,各噪声源的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对厂界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墨电极、除尘灰、边角料、不合格品、切割废水沉淀池中的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模具、废金刚石切片、废反渗透膜、职工生活垃圾。氢氟酸桶由厂家回收后循环利用,不作为固体废物。

废石墨电极、除尘灰、边角料、不合格品、切割废水沉淀池中的沉渣、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全部外售;废磨具、废金刚石切片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厂区内设有2个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内蒙古 (略) 光伏产业高纯金属硅制造项目

青山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远大路与青源路交叉口 (略) (略) 院内

内蒙古 (略)

内蒙古祥砳 (略)

项 (略) (略) 1座7000m2标准空置生产厂房、1座1000m2办公楼,厂房内设置烘干区、熔炼区、浇铸区、成品区、预留区,新建硅泥暂存库、硅渣暂存库、成品储存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主要设备包括造粒机、烘干机、搅拌机、中频电炉、加料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建设后年生产20170.23t/a工业硅。

废气:烘干燃气废气:烘干加热过程为间接加热,烘干燃气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后与烘干粉尘一起经密闭管道收集至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系统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根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烘干粉尘:烘干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至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系统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

熔炼烟气:熔炼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经烟气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浇铸粉尘合并通过1根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浇铸粉尘:浇铸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熔炼烟气合并通过1根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以上烘干粉尘、熔炼烟气、浇铸粉尘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烘干燃气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排放浓度限值。

产品破碎包装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与熔炼烟气、浇铸粉尘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封闭车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定期排放,与生活污水混合后经厂区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处理,出水标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标准值。

噪声: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中相关要求,项目采用优化产噪设施布局、优化产噪设施布局,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相关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硅渣、废包装袋、废电极、废耐火材料、除尘灰。硅渣、废电极、废耐火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硅渣、废耐火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电极厂家定期回收,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工序,不暂存。

本项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内垃圾箱,定期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包头 (略) 建筑及工业用微晶耐磨陶瓷板材中试生产线项目

(略) 青山区复兴大街北侧二电厂北门

包头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建设一条微晶耐磨陶瓷板材中试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设置原料车间、原料库、联合车间、深加工车间、成品库、碎料堆场、办公楼等,全部利用旧厂房。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配料粉尘(倒料、混合、料仓)熔化烟气、切割废气、氨罐氨气、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原料中不含重金属,故熔化工序无重金属颗粒物产生。原辅料贮存于原料车间料仓,贮存粉尘已计入投料配料粉尘。

(1)配料、投料粉尘:本项目原料经吨包装运输至厂区,大宗物料通过两个斗提机倒入料仓喇叭口进入不同料仓,倒料口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粉尘收集至脉冲除尘器处理。小料通过电葫芦提升托盘将物料运至料仓。料仓中物料按比例完成配料。后经全密闭配料皮带进入预混机,预混机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粉尘通过两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故配料过程产尘点为倒料口、窑头料仓、预混机混合处,共设置20个密闭集气罩于倒料口、窑头料仓、预混机混合处。皮带运输为密闭管道,不存在产尘点。

混料粉尘由密闭集气罩直接连接至2台布袋除尘器收集(集气效率100%),料仓粉尘经14台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处理,除尘灰从布袋上落料后直接返回生产。倒料粉尘由2台脉冲除尘器、2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处理,通过20根15m 高排气筒(DA001~DA020)排放,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的表5新建企业排放浓度限值。

(2)熔化烟气:本项目运营期熔化炉熔化工序会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采用两级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低氮燃烧+两级SCR工艺去除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处理后的废气由45m高的排气筒(DA021)进行排放。

二氧化硫通过密闭管道引至两级半干法脱硫处理,处理后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粉尘通过密闭管道引至多孔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再进入脱硝处理系统。

熔化废气烟气黑度、氟化物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的表5新建企业排放浓度限值。熔化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陶瓷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

(3)切割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切割工序会产生粉尘,采用湿法切割,湿法去除效率为90%,切割粉尘排放量0.02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的表5新建企业排放浓度限值。

(4)氨水储罐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余热锅炉房为SCR脱硝工艺配备一座5m3氨水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氨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5)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恶臭污染物H2S和NH3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锅炉污水、纯水设备排水、冷却循环水排污水、切割循环水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厂区内污水管网汇集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生活、生产污水的排放浓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入厂要求,同时也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为熔化炉、投料机、在线切割机、离线切割机、袋式除尘机组、电磁振动给料机、混合机和污染物治理设施等,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建筑隔声的措施后,厂界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脱硫剂、废机油、废脱硝催化剂、废耐火材料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1)废边角料:本项目运营期废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000t/a,集中收集后,破碎加入配合料中作为熟料回炉重新熔制使用。

(2)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5t/a,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品收购站。

(3)脱硫石膏:脱硫石膏产生量约179.14t/a,定期更换直接返回熔化炉不储存。

(4)废耐火材料:废耐火材料产生量约1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

(1)废机油:本项目运营期机械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会产生废机油,其属于HW08类废机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14-08,产生量为0.1t/a,经铁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2)废脱硝催化剂:废脱硝催化剂(HW50:772-007-50)产生量约1t/a,定期更换,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共有100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约17.5t/a。生活垃圾由项目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空压站的南侧,占地面积100m2,地面为一般防渗区,其防渗采用抗渗混凝土面层(包括钢筋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中掺水泥及防水剂,地面渗透性能满足≤1×10-7cm/s,抗渗等级不小于P8。一般固废暂存间的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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