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略) 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的 (略) 、市工作部署, 认真落实《 (略)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以生态建设为主线,以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紧紧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谋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巩固提升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
一、2024年工作总体目标
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5%以上;全市国考河流、入海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无劣V类水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稳定保持在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96.9%;加快推进“ (略) ”建设,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全面完成环保督察信访案件销号,按时间节点完成反馈问题整改。
二、2024年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
(一)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落实党政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健全党政联合督查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坚持和完善生态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成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将当前和长远、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改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推动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精准施策,不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巩固工业窑炉整治成果,继续推进铸造行业“煤改电”、锻造行业“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格控制移动源污染,深入开展燃料油品质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淘汰老旧车辆。继续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充分利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与“保良减污”工作安排,加大涉气企业管控,提升企业减排效果,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和落实快速、及时、有效应急体系,推进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及超低排放改造,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程度。
(三)多策并举,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开展重点行业水污染整治,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巩固实施复州河总氮消减任务,积极争取资金,扩大复州河沿河乡镇和农村污水收集范围,提高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效率,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持续加强农村饮用水源管理,全面开展农村水源地问题整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四)补齐短板,有效防控土壤污染
全面梳理“土十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准入、重金属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工作力度,抓好重点项目地块治理修复工程,严格落实“两公一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及时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完善污染(疑似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强化产废企业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强化监管,全力推进农村面源治理
加强分区分类管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拓展测土配方施肥范围,因地制宜示范推广施肥新技术、高效新型肥料,全市基本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广使用生物降解液态地膜,启动农药包装和农膜废弃物全面清理回收工作, (略) 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处理机制,农膜回收率稳定在 90%以上。严格落实秸还离田旬报制度,持续做好秸秆资源台账工作,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 (略) 场主体进一步壮大,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 95%以上。
(六)严守底线,加大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
统筹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划定工作,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大对废弃矿山生态恢复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废弃矿山修复和荒山造林、四旁植树任务。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工作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定期发布生态保护红线状况信息,用制度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七)狠抓落实,加快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继续把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和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严明纪律,加强检查,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快的行动、最好的成效,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政治任务。深入组织各部门对信访案件和反馈问题整改实施全面回头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梳理、逐一整改,全力推进,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按照整改措施逐字逐句落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推动整改落实。
(八)严格执法,不断构筑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双随机”抽查,会同公检法机关对生态环境大案要案开展联合会商、联合打击、联合督办,加强对涉气、涉水行业企业执法检查,对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处罚,严厉打击各类影响大气、水环境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对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秸秆焚烧管控,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区、街道、村组三级网格责任制,春、秋两季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按照《 (略) 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责问责。
(九)源头管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衔接融合,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和环评监管行动,严厉打击和遏制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粗制滥造。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推动“三线一单”成果与实际情况的紧密结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源头预防的系统化水平。强化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 (略) 营商环境,为项目的建设和落地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
(略)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 (略) 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的 (略) 、市工作部署, 认真落实《 (略)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以生态建设为主线,以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紧紧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谋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巩固提升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
一、2024年工作总体目标
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5%以上;全市国考河流、入海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无劣V类水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稳定保持在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96.9%;加快推进“ (略) ”建设,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全面完成环保督察信访案件销号,按时间节点完成反馈问题整改。
二、2024年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
(一)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落实党政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健全党政联合督查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坚持和完善生态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成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将当前和长远、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改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推动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精准施策,不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巩固工业窑炉整治成果,继续推进铸造行业“煤改电”、锻造行业“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格控制移动源污染,深入开展燃料油品质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淘汰老旧车辆。继续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充分利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与“保良减污”工作安排,加大涉气企业管控,提升企业减排效果,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和落实快速、及时、有效应急体系,推进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及超低排放改造,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程度。
(三)多策并举,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开展重点行业水污染整治,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巩固实施复州河总氮消减任务,积极争取资金,扩大复州河沿河乡镇和农村污水收集范围,提高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效率,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持续加强农村饮用水源管理,全面开展农村水源地问题整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四)补齐短板,有效防控土壤污染
全面梳理“土十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准入、重金属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工作力度,抓好重点项目地块治理修复工程,严格落实“两公一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及时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完善污染(疑似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强化产废企业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强化监管,全力推进农村面源治理
加强分区分类管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拓展测土配方施肥范围,因地制宜示范推广施肥新技术、高效新型肥料,全市基本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广使用生物降解液态地膜,启动农药包装和农膜废弃物全面清理回收工作, (略) 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处理机制,农膜回收率稳定在 90%以上。严格落实秸还离田旬报制度,持续做好秸秆资源台账工作,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 (略) 场主体进一步壮大,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 95%以上。
(六)严守底线,加大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
统筹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划定工作,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大对废弃矿山生态恢复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废弃矿山修复和荒山造林、四旁植树任务。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工作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定期发布生态保护红线状况信息,用制度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七)狠抓落实,加快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继续把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和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严明纪律,加强检查,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快的行动、最好的成效,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政治任务。深入组织各部门对信访案件和反馈问题整改实施全面回头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梳理、逐一整改,全力推进,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按照整改措施逐字逐句落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推动整改落实。
(八)严格执法,不断构筑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双随机”抽查,会同公检法机关对生态环境大案要案开展联合会商、联合打击、联合督办,加强对涉气、涉水行业企业执法检查,对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处罚,严厉打击各类影响大气、水环境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对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秸秆焚烧管控,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区、街道、村组三级网格责任制,春、秋两季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按照《 (略) 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责问责。
(九)源头管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衔接融合,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和环评监管行动,严厉打击和遏制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粗制滥造。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推动“三线一单”成果与实际情况的紧密结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源头预防的系统化水平。强化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 (略) 营商环境,为项目的建设和落地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
(略)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