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表面处理工程科技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环保表面处理工程科技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2月,新疆建投同盛材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了“环保表面处理工程科技园”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单位已编制完成了《环保表面处理工程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1)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2)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天合 (略) 燕工,联系电话:099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两河新区周边地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建投同盛材 (略)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66 号建投大厦16楼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2) 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天合 (略)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燕工
联系电话:0991-*
邮箱:*@*jner.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5个工作日。
新疆建投同盛材 (略)
2024年1月31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2月,新疆建投同盛材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了“环保表面处理工程科技园”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单位已编制完成了《环保表面处理工程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1)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2)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天合 (略) 燕工,联系电话:099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两河新区周边地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建投同盛材 (略)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66 号建投大厦16楼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2) 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天合 (略)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燕工
联系电话:0991-*
邮箱:*@*jner.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5个工作日。
新疆建投同盛材 (略)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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