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拟作出的大方县大山22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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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拟作出的大方县大山22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大方县大山22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大方县大山220kV升压站





(略) 大方县六龙镇六龙收费站东北侧

大方县黔 (略)

贵州碧蓝天 (略)








站区主要布置有配电装置楼、运维楼、泵房水池+库房、SVG无功补偿装置、220kV屋外配电装置(放置在配电装置楼屋顶)、主变场地、事故油池等。进站道路由既有道路上引接,主变压器2台,为1×240MVA+1×150MVA,220kV出线为1回出线,35kV出线为16回出线,至大山、小青沟、大营山、双龙风电场、凤山、华中光伏电站各2回,羊场光伏电站4回。










一、施工期

*生生态:为减少升压站施工对植被造成的影响,评价提出以下环保措施:施工活动场地控制在升压站用地红线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土地的破坏、占用。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士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并要求完工后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爱护花草树木,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植物和植被,严禁采摘花果。不准乱挖、乱采野生植物。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基坑开挖后,尽快浇筑混凝土,并及时回填,其表层进行碾压,缩短裸露时间,减少扬尘发生。基坑开挖严禁爆破,以减少粉尘及震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并严格按照项目所提出的各种水土保持措施对各水土流失防治部位进行治理,防治新增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地表水环境:施工人员均为周边居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先行建设污水处理站(0.5m3/h)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绿化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站区绿化或周边植被绿化。

声环境:合理组织施工作业,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减少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施工设备合理布置;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应尽早建立施工围挡等遮挡措施,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大气环境: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工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堆场适时压实、车辆防散落检查、运输道路及时清理,并用篷布覆盖,减少或避免运输产生扬尘对工程区域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对开挖裸露面、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等进行洒水降尘。

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暂存于项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产生土方,建筑垃圾如废钢筋、废设备包装、材料等进行回收处置,不能回收的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废砖块等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升压站施工时,产生的废钢筋、废材料等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

电磁环境: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升压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③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升压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开展运营期的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升压站对周边环境的电磁影响。

环境风险:要求运维人员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主变压器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集油池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该单位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针对升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是可控的。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运营期

*生生态:、定期对升压站站内及周边绿化进行养护;

地表水环境:职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0.5m3/h)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绿化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站区绿化或周边植被绿化。

声环境:(1)变压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设备;(2)变压器基础采用整体减震基础;

大气环境: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屋顶排放

固体废物:①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生活污水站污泥经压滤后与生活垃圾一同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危险废物应当建立健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废旧蓄电池暂存场所应当满足标准规定的防渗、防风、防雨等要求,并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置。

电磁环境: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以减小电磁场对工作人员的影响。加强对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大方县大山升压站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2024〕70号关于对《大方县大山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大方县大山22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大方县大山220kV升压站





(略) 大方县六龙镇六龙收费站东北侧

大方县黔 (略)

贵州碧蓝天 (略)








站区主要布置有配电装置楼、运维楼、泵房水池+库房、SVG无功补偿装置、220kV屋外配电装置(放置在配电装置楼屋顶)、主变场地、事故油池等。进站道路由既有道路上引接,主变压器2台,为1×240MVA+1×150MVA,220kV出线为1回出线,35kV出线为16回出线,至大山、小青沟、大营山、双龙风电场、凤山、华中光伏电站各2回,羊场光伏电站4回。










一、施工期

*生生态:为减少升压站施工对植被造成的影响,评价提出以下环保措施:施工活动场地控制在升压站用地红线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土地的破坏、占用。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士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并要求完工后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爱护花草树木,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植物和植被,严禁采摘花果。不准乱挖、乱采野生植物。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基坑开挖后,尽快浇筑混凝土,并及时回填,其表层进行碾压,缩短裸露时间,减少扬尘发生。基坑开挖严禁爆破,以减少粉尘及震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并严格按照项目所提出的各种水土保持措施对各水土流失防治部位进行治理,防治新增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地表水环境:施工人员均为周边居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先行建设污水处理站(0.5m3/h)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绿化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站区绿化或周边植被绿化。

声环境:合理组织施工作业,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减少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施工设备合理布置;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应尽早建立施工围挡等遮挡措施,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大气环境: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工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堆场适时压实、车辆防散落检查、运输道路及时清理,并用篷布覆盖,减少或避免运输产生扬尘对工程区域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对开挖裸露面、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等进行洒水降尘。

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暂存于项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产生土方,建筑垃圾如废钢筋、废设备包装、材料等进行回收处置,不能回收的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废砖块等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升压站施工时,产生的废钢筋、废材料等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

电磁环境: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升压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③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升压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开展运营期的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升压站对周边环境的电磁影响。

环境风险:要求运维人员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主变压器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集油池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该单位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针对升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是可控的。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运营期

*生生态:、定期对升压站站内及周边绿化进行养护;

地表水环境:职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0.5m3/h)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绿化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站区绿化或周边植被绿化。

声环境:(1)变压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设备;(2)变压器基础采用整体减震基础;

大气环境: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屋顶排放

固体废物:①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生活污水站污泥经压滤后与生活垃圾一同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危险废物应当建立健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废旧蓄电池暂存场所应当满足标准规定的防渗、防风、防雨等要求,并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置。

电磁环境: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以减小电磁场对工作人员的影响。加强对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大方县大山升压站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2024〕70号关于对《大方县大山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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