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关于对天津华浮石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浮顶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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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关于对天津华浮石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浮顶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浮顶改建项目

天津华浮 (略)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安港三路81 号

天津玺丽 (略)

天津华浮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安港三路81号,主要生产浮筒式铝浮盘及不锈钢浮盘。 (略) 场需要,浮筒式铝浮盘需求量下降,故建设单位调整产品方案, 将浮筒式铝浮盘300台中的60台更换成蜂窝式不锈钢浮盘,余下 240 台浮筒式铝浮盘更换成浮筒式不锈钢浮盘。总投资60万元,购置安装激光焊接机器人、热压机、不锈钢焊道处理机及配套环保设施。改建后产品产量保持不变,仍为年产浮盘 320 台,其中浮筒式不锈钢浮盘 260 台、蜂窝式不锈钢浮盘60台。

一、项目施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项目运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因原有项目未申请总量,总量指标为全厂排放总量。)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激光切割、激光焊接等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或集气口收集现有滤筒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配胶、刷胶、热压等产生的TR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等经密闭间负压集中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一根新建15m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效率,确保厂界大气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须按照《 (略) 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执行。

3、本项目实施后, (略)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华浮 (略) 浮顶改建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减振降燥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金属下脚料、金属碎屑、焊渣、废滤筒、收集粉尘等,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机油包装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胶粘剂包装桶、废不锈钢焊道处理液包装桶等,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废机油、废切削液、机油、切削液、胶粘剂(主剂)、固化剂、不锈钢焊道处理液等在运输、使用、储存过程中,管理不当导致的泄漏、火灾、中毒等伴生/次生风险事故。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建立地下水及土壤长期监控系统,制定地下水及土壤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8、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9、你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2024.2.2-2.7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浮顶改建项目

天津华浮 (略)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安港三路81 号

天津玺丽 (略)

天津华浮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安港三路81号,主要生产浮筒式铝浮盘及不锈钢浮盘。 (略) 场需要,浮筒式铝浮盘需求量下降,故建设单位调整产品方案, 将浮筒式铝浮盘300台中的60台更换成蜂窝式不锈钢浮盘,余下 240 台浮筒式铝浮盘更换成浮筒式不锈钢浮盘。总投资60万元,购置安装激光焊接机器人、热压机、不锈钢焊道处理机及配套环保设施。改建后产品产量保持不变,仍为年产浮盘 320 台,其中浮筒式不锈钢浮盘 260 台、蜂窝式不锈钢浮盘60台。

一、项目施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项目运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因原有项目未申请总量,总量指标为全厂排放总量。)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激光切割、激光焊接等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或集气口收集现有滤筒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配胶、刷胶、热压等产生的TR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等经密闭间负压集中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一根新建15m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效率,确保厂界大气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须按照《 (略) 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执行。

3、本项目实施后, (略)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华浮 (略) 浮顶改建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减振降燥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金属下脚料、金属碎屑、焊渣、废滤筒、收集粉尘等,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机油包装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胶粘剂包装桶、废不锈钢焊道处理液包装桶等,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废机油、废切削液、机油、切削液、胶粘剂(主剂)、固化剂、不锈钢焊道处理液等在运输、使用、储存过程中,管理不当导致的泄漏、火灾、中毒等伴生/次生风险事故。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建立地下水及土壤长期监控系统,制定地下水及土壤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8、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9、你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2024.2.2-2.7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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