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湘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公示
新疆湘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哈市环办发[2023]10号)的要求,新疆湘 (略) 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等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并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确定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按技术指南要求完成自行监测报告的编制。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应当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每年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并依规公开相关信息。因此,新疆湘 (略) 现将土壤环境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略) 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哈市环办发[2023]10号)的要求,新疆湘 (略) 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等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并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确定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按技术指南要求完成自行监测报告的编制。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应当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每年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并依规公开相关信息。因此,新疆湘 (略) 现将土壤环境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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