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比森轮胎江苏有限公司全钢、半钢轮胎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库比森轮胎江苏有限公司全钢、半钢轮胎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库比森轮胎(江苏)有限公司全钢、半钢轮胎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等规定对“年产3000万套高端半钢子午线轮胎、3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全钢、半钢轮胎等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库比森轮胎(江苏)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额100亿元,拟新建年产3000万套高端半钢子午线轮胎、3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该项目新建占地968亩,建筑面积约51万㎡,购置密炼机、压延机、三复合挤出机组、成型机、硫化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1076台(套);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投资建设年产1500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二期投资建设年产1500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及年产3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采用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钢帘线等原料,经过密炼、压延、成型、硫化工艺进行生产,成品为子午线轮胎,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生产3000万套高端半钢子午线轮胎、3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的生产能力。
建设地点: (略) 淮安区,藏军洞路南侧、经二十一路东侧、柳浦湾路西侧、规划路北侧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库比森轮胎(江苏)有限公司全钢、半钢轮胎等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总体规划、行业准入规定以及相关环保政策。拟建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理念和要求,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因此,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库比森轮胎(江苏)有限公司全钢、半钢轮胎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7f9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电话:0511-*;
地址: (略) 鼓楼区鼓楼街道汉口路22号逸夫管理科学楼14楼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库比森轮胎(江苏)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高端半钢子午线轮胎、3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倘若公众对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切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心表示谢意。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库比森轮胎(江苏)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
库比森轮胎(江苏)有限公司全钢、半钢轮胎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等规定对“年产3000万套高端半钢子午线轮胎、3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全钢、半钢轮胎等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库比森轮胎(江苏)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额100亿元,拟新建年产3000万套高端半钢子午线轮胎、3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该项目新建占地968亩,建筑面积约51万㎡,购置密炼机、压延机、三复合挤出机组、成型机、硫化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1076台(套);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投资建设年产1500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二期投资建设年产1500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及年产3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采用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钢帘线等原料,经过密炼、压延、成型、硫化工艺进行生产,成品为子午线轮胎,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生产3000万套高端半钢子午线轮胎、3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的生产能力。
建设地点: (略) 淮安区,藏军洞路南侧、经二十一路东侧、柳浦湾路西侧、规划路北侧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库比森轮胎(江苏)有限公司全钢、半钢轮胎等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总体规划、行业准入规定以及相关环保政策。拟建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理念和要求,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因此,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库比森轮胎(江苏)有限公司全钢、半钢轮胎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7f9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电话:0511-*;
地址: (略) 鼓楼区鼓楼街道汉口路22号逸夫管理科学楼14楼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库比森轮胎(江苏)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高端半钢子午线轮胎、3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倘若公众对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切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心表示谢意。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库比森轮胎(江苏)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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