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威市凉州区西营镇三沟硅石矿年产5万吨硅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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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威市凉州区西营镇三沟硅石矿年产5万吨硅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凉州区西营镇三沟硅石矿:

你公司报来由甘肃 (略) 编制的《 (略) 凉州区西营镇三沟硅石矿年产5万吨硅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144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 (略) 凉州区西营镇大沙沟区域坷垃沟,属于扩建项目,项目区四至均为山地,选址合理。现有矿区面积0.6399km2,年开采规模2万吨,已建成两个开采平硐及完善的配套设施,本次扩建后,新增一个开采平硐及部分配套设施,开采规模增加至5×104t/a,改扩建后矿权范围面积仍为0.6339km2,仍采用地下开采方式。项目总投资259.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31万元,占总投资22.12%,建成后,将达到年开采硅石5×104t/a规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足额到位,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建设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地面硬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车辆封闭、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建设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所处理。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施工场界设隔音围挡,确保建设期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二)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在矿区范围内工业场地区域规范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及临时堆料场,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对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貌或进行植被绿化。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井下采用湿式凿岩,加强通风。井下其它铲装、破碎作业粉尘采用洒水抑尘,矿石、废石卸石及装车处设置洒水喷头,对装卸扬尘进行喷雾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箱式或加盖篷布,确保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四)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降尘用水均自然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10m3),粪便定期清掏回用于绿化施肥。

(五)做好噪声防治工作。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主要产噪设备选用低噪设备,空压机、通风机及变压器置于独立机房内,利用墙体进行隔声,并对空压机及通风机等设置减振基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加强固废管理。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运营期开采废石堆存在废石堆场,闭矿后优先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按照《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要求,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收集后装入废机油桶内,于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认真执行交付、接收和保管等相关要求,转移运输须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5号令)规定的五联单制度执行。

四、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在正式投运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公司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略) 凉州区西营镇三沟硅石矿:

你公司报来由甘肃 (略) 编制的《 (略) 凉州区西营镇三沟硅石矿年产5万吨硅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144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 (略) 凉州区西营镇大沙沟区域坷垃沟,属于扩建项目,项目区四至均为山地,选址合理。现有矿区面积0.6399km2,年开采规模2万吨,已建成两个开采平硐及完善的配套设施,本次扩建后,新增一个开采平硐及部分配套设施,开采规模增加至5×104t/a,改扩建后矿权范围面积仍为0.6339km2,仍采用地下开采方式。项目总投资259.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31万元,占总投资22.12%,建成后,将达到年开采硅石5×104t/a规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足额到位,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建设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地面硬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车辆封闭、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建设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所处理。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施工场界设隔音围挡,确保建设期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二)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在矿区范围内工业场地区域规范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及临时堆料场,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对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貌或进行植被绿化。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井下采用湿式凿岩,加强通风。井下其它铲装、破碎作业粉尘采用洒水抑尘,矿石、废石卸石及装车处设置洒水喷头,对装卸扬尘进行喷雾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箱式或加盖篷布,确保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四)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降尘用水均自然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10m3),粪便定期清掏回用于绿化施肥。

(五)做好噪声防治工作。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主要产噪设备选用低噪设备,空压机、通风机及变压器置于独立机房内,利用墙体进行隔声,并对空压机及通风机等设置减振基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加强固废管理。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运营期开采废石堆存在废石堆场,闭矿后优先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按照《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要求,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收集后装入废机油桶内,于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认真执行交付、接收和保管等相关要求,转移运输须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5号令)规定的五联单制度执行。

四、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在正式投运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公司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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