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安宁粤商产业园装配式建筑幕墙钢结构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安宁粤商产业园装配式建筑幕墙钢结构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粤商产业园装配式建筑幕墙钢结构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粤商产业园装配式建筑幕墙钢结构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工业园区装配式片区安宁粤商产业园A3地块,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度22分51.737秒,北纬24度56分54.078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35498.22m2。项目总建筑面积24145.44m2。其中,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主体工程主要包含1栋生产厂房;辅助工程主要包含1栋办公生活楼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和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化粪池、除尘器、抽油烟机、隔油池、固废收集设施以及项目区绿化等。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对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抑尘;对物料临时堆 放点进行防尘遮盖;对易起尘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施工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不设排放标准。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机械噪声和施工人员噪声,做到文明施工;加强运 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采取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即:昼间≤70dB, 夜间≤55dB。
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 卫部门清运处置;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来自喷漆、晾干,切割、焊接、摩擦面打磨及抛丸等工序。项目共设置2根排气筒。
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喷漆、晾干工序废气: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漆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喷漆及晾干工序在负压、密闭喷漆房内完成,废气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通过“水旋喷淋装置+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DA001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浓度37.536mg/m3,排放速率0.938kg/h,颗粒物排放浓度11.013mg/m3,排放速率0.275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即非*烷总烃≤120mg/m3,≤5.0kg/h(严格50%),颗粒物≤120mg/m3,≤1.75kg/h(严格50%)。
切割、焊接、打磨及抛丸废气: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切割、焊接、打磨及抛丸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85.69mg/m3,排放速率1.714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即颗粒物≤120mg/m3,≤1.75kg/h(严格50%)。
(2)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①喷漆及晾干工序未被完全捕集的废气,②焊接、切割、打磨、抛丸工序未被完全捕及的废气。主要废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非*烷总烃≤4.0mg/m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仅产生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产生量为7.44m3/d。食堂废水经建设单位自建的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并经建设单位自建的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近期委托第三方清运单位用罐车运至安宁工业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安宁粤商产业园至草铺污水处理厂管网接通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安宁工业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活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剪板机、切割机、电焊机、风机等设备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合理选择机械设备,对振动性声源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边角废料和碎屑、焊渣、除尘灰、废弃包装材料、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喷漆工具、漆雾处理废水沉淀物等含漆废物,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活性炭等。
边角废料和碎屑、焊渣、除尘灰、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漆桶由油漆供应厂家回收处置,漆渣、废过滤棉、废喷漆工具、漆雾处理废水沉淀物等含漆废物收集后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地下水:
本项目为金属结构制造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项目属于类别为Ⅳ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危废暂存间等在未作防渗处理、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可能对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为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本次评价要求危废暂存间采取进一步的防渗措施。具体如下: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通过上述措施,可大大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的可能性。
(六)土壤:本项目为金属结构制造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项目属于“其他行业”,项目类别为Ⅳ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环境风险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粤商产业园装配式建筑幕墙钢结构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粤商产业园装配式建筑幕墙钢结构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粤商产业园装配式建筑幕墙钢结构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工业园区装配式片区安宁粤商产业园A3地块,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度22分51.737秒,北纬24度56分54.078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35498.22m2。项目总建筑面积24145.44m2。其中,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主体工程主要包含1栋生产厂房;辅助工程主要包含1栋办公生活楼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和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化粪池、除尘器、抽油烟机、隔油池、固废收集设施以及项目区绿化等。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对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抑尘;对物料临时堆 放点进行防尘遮盖;对易起尘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施工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不设排放标准。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机械噪声和施工人员噪声,做到文明施工;加强运 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采取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即:昼间≤70dB, 夜间≤55dB。
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 卫部门清运处置;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来自喷漆、晾干,切割、焊接、摩擦面打磨及抛丸等工序。项目共设置2根排气筒。
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喷漆、晾干工序废气: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漆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喷漆及晾干工序在负压、密闭喷漆房内完成,废气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通过“水旋喷淋装置+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DA001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浓度37.536mg/m3,排放速率0.938kg/h,颗粒物排放浓度11.013mg/m3,排放速率0.275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即非*烷总烃≤120mg/m3,≤5.0kg/h(严格50%),颗粒物≤120mg/m3,≤1.75kg/h(严格50%)。
切割、焊接、打磨及抛丸废气: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切割、焊接、打磨及抛丸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85.69mg/m3,排放速率1.714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即颗粒物≤120mg/m3,≤1.75kg/h(严格50%)。
(2)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①喷漆及晾干工序未被完全捕集的废气,②焊接、切割、打磨、抛丸工序未被完全捕及的废气。主要废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非*烷总烃≤4.0mg/m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仅产生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产生量为7.44m3/d。食堂废水经建设单位自建的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并经建设单位自建的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近期委托第三方清运单位用罐车运至安宁工业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安宁粤商产业园至草铺污水处理厂管网接通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安宁工业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活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剪板机、切割机、电焊机、风机等设备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合理选择机械设备,对振动性声源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边角废料和碎屑、焊渣、除尘灰、废弃包装材料、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喷漆工具、漆雾处理废水沉淀物等含漆废物,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活性炭等。
边角废料和碎屑、焊渣、除尘灰、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漆桶由油漆供应厂家回收处置,漆渣、废过滤棉、废喷漆工具、漆雾处理废水沉淀物等含漆废物收集后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地下水:
本项目为金属结构制造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项目属于类别为Ⅳ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危废暂存间等在未作防渗处理、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可能对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为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本次评价要求危废暂存间采取进一步的防渗措施。具体如下: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通过上述措施,可大大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的可能性。
(六)土壤:本项目为金属结构制造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项目属于“其他行业”,项目类别为Ⅳ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环境风险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粤商产业园装配式建筑幕墙钢结构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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