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昆明市三环闭合工程东三环A段罗衙立交至广昌立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昆明市三环闭合工程东三环A段罗衙立交至广昌立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拟审批《 (略) 三环闭合工程东三环A段(罗衙立交至广昌立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三环闭合工程东三环A段(罗衙立交至广昌立交)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三环闭合工程东三环A段(罗衙立交至广昌立交)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官渡区,项目起点坐标为:东经102°43′41.724″,北纬24°57′38.332″,终点坐标为:东经102°44′22.259″,北纬24°58′40.594″。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昌宏路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将现有昌宏路红线宽度由60m扩建至65.5m,扩建后重新布置道路横断面,并在现有昌宏路与广福路交叉口处新建1座广昌立交桥,扩建后道路全长不变。扩建道路起于罗衙立交收费站北侧,起点桩号为DDK0+542.32,沿既有昌宏路,至新建广昌立交(含广昌立交),终点桩号为DDK2+725.00,道路全长2.18km, (略) 快速路,主路双向6车道、辅路双向6车道,主路设计时速为80km/h,辅路设计时速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全路段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围护;施工围挡上端设置雾化降尘设施,并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实行封闭运输,设置“三池一设备”,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之前,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拖带泥土上路;散料临时堆场表面应覆盖篷布;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其余场内道路及通道需硬化或覆盖;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管理;使用预拌混凝土及沥青。
2、废水
施工废水、管道闭水实验废水、泥浆废水和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由6座3m3的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周围修建临时排水沟,雨季地表径流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按照管理部门指定排水渠道排放;人行地道施工涌水设置1台潜水泵排出地面后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优先用于施工,回用不完部分按照管理部门指定排水渠道排放;桥涵施工场地周围设置2.5m高施工围挡,在临时堆放粉料施工材料时四周使用编织袋袋装粉料材料进行拦挡,防止粉料材料进入河流。
3、噪声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尽可能将高噪声源远离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且设置临时施工围挡,在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置移动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严 (略) 人民政府第72号令《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制定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时尽量减速,禁止鸣笛。
4、固废
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弃渣场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桥梁基础钻孔灌注产生的泥浆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同废弃土石方一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弃渣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 运营期
1、废气
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加强对道路路面养护,使道路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及时对路面灰尘进行清扫,保持路面的整洁;限制尾气超标车辆、无遮盖措施的装载散装物料车辆上路。
2、废水
道路配套建设管网采用雨污分流制,道路的地面径流通过雨水排水 (略) 政雨水管道;对路面定期清扫,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
3、噪声
东三环A段道路全线选用降噪型沥青路面材料,降噪路面面积约为*.33m2,同时做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广昌立交外围匝道上安装声屏障,声屏障设置于1m高的防撞墙上,声屏障高3m,全线声屏障总长度约为2237m;对超标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8540㎡隔声窗;建设单位应预留环保资金,并在道路运营期进行跟踪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对因本项目导致噪声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新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道路两侧沿线后续建设居住区、科研、学校等敏感建筑时,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噪声的影响,应预留一定的防护距离及加强用地边界绿化。
4、 固体废物
道路清扫垃圾、绿化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三环闭合工程东三环A段(罗衙立交至广昌立交)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电话/传真:0871-* (官渡区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4楼政务服务中心4412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拟审批《 (略) 三环闭合工程东三环A段(罗衙立交至广昌立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三环闭合工程东三环A段(罗衙立交至广昌立交)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三环闭合工程东三环A段(罗衙立交至广昌立交)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官渡区,项目起点坐标为:东经102°43′41.724″,北纬24°57′38.332″,终点坐标为:东经102°44′22.259″,北纬24°58′40.594″。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昌宏路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将现有昌宏路红线宽度由60m扩建至65.5m,扩建后重新布置道路横断面,并在现有昌宏路与广福路交叉口处新建1座广昌立交桥,扩建后道路全长不变。扩建道路起于罗衙立交收费站北侧,起点桩号为DDK0+542.32,沿既有昌宏路,至新建广昌立交(含广昌立交),终点桩号为DDK2+725.00,道路全长2.18km, (略) 快速路,主路双向6车道、辅路双向6车道,主路设计时速为80km/h,辅路设计时速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全路段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围护;施工围挡上端设置雾化降尘设施,并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实行封闭运输,设置“三池一设备”,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之前,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拖带泥土上路;散料临时堆场表面应覆盖篷布;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其余场内道路及通道需硬化或覆盖;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管理;使用预拌混凝土及沥青。
2、废水
施工废水、管道闭水实验废水、泥浆废水和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由6座3m3的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周围修建临时排水沟,雨季地表径流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按照管理部门指定排水渠道排放;人行地道施工涌水设置1台潜水泵排出地面后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优先用于施工,回用不完部分按照管理部门指定排水渠道排放;桥涵施工场地周围设置2.5m高施工围挡,在临时堆放粉料施工材料时四周使用编织袋袋装粉料材料进行拦挡,防止粉料材料进入河流。
3、噪声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尽可能将高噪声源远离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且设置临时施工围挡,在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置移动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严 (略) 人民政府第72号令《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制定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时尽量减速,禁止鸣笛。
4、固废
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弃渣场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桥梁基础钻孔灌注产生的泥浆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同废弃土石方一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弃渣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 运营期
1、废气
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加强对道路路面养护,使道路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及时对路面灰尘进行清扫,保持路面的整洁;限制尾气超标车辆、无遮盖措施的装载散装物料车辆上路。
2、废水
道路配套建设管网采用雨污分流制,道路的地面径流通过雨水排水 (略) 政雨水管道;对路面定期清扫,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
3、噪声
东三环A段道路全线选用降噪型沥青路面材料,降噪路面面积约为*.33m2,同时做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广昌立交外围匝道上安装声屏障,声屏障设置于1m高的防撞墙上,声屏障高3m,全线声屏障总长度约为2237m;对超标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8540㎡隔声窗;建设单位应预留环保资金,并在道路运营期进行跟踪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对因本项目导致噪声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新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道路两侧沿线后续建设居住区、科研、学校等敏感建筑时,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噪声的影响,应预留一定的防护距离及加强用地边界绿化。
4、 固体废物
道路清扫垃圾、绿化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三环闭合工程东三环A段(罗衙立交至广昌立交)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电话/传真:0871-* (官渡区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4楼政务服务中心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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