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配电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配电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配电工程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漳浦县江滨 (略) :
你单位《关于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配电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配电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漳浦县江滨 (略) 。
二、项目编码:2017-*-87-01-*。
三、建设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1、室外配套工程:建设室外道路长3公里、宽11米,设置指示牌20块、交通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20套、庭院灯60盏、停车位674个,砌筑挡土墙3553立方米,配套给排水、市政电气管道等;
2、景观工程:设置假山景石等景观面积51072平方米,绿化面积77280平方米,设置喷泉、瀑布、池塘等面积4100平方米,配套景观给排水、智能化景观视频监控系统等;
3、配电工程:设置文化宫开闭所1座,配电所8座,装机容量为12420kVA(其中一期6660kVA,二期5760kVA);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14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172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投入及业主自筹。
六、本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配电工程投资概算审查报告》(漳投概审〔2024〕1号)等文件。
七、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抗震、消防、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在建设中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缴交工资保证金。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配电工程概算表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配电工程概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10171.67 | |||
1 | 单体改造工程 | 5724.16 | |||
2 | 围墙工程 | 166.25 | |||
3 | 室外总体工程 | 2103.06 | |||
4 | 室内安装工程 | 2178.2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99.69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41.72 | |||
2 | 招标代理费 | 26.21 | |||
3 | 工程交易服务费 | 1.00 | |||
4 | 建设监理费 | 177.28 | |||
5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1.42 | |||
6 | 勘察设计费 | 180.30 | |||
7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12.70 | |||
8 | 工程保险费用 | 30.52 | |||
9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50.86 | |||
10 | 施工图审查费 | 4.57 |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60.90 | |||
12 | 工程款支付担保费 | 12.21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543.57 | |||
四 | 工程概算总投资 | 11414.93 |
制表单位: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配电工程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漳浦县江滨 (略) :
你单位《关于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配电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配电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漳浦县江滨 (略) 。
二、项目编码:2017-*-87-01-*。
三、建设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1、室外配套工程:建设室外道路长3公里、宽11米,设置指示牌20块、交通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20套、庭院灯60盏、停车位674个,砌筑挡土墙3553立方米,配套给排水、市政电气管道等;
2、景观工程:设置假山景石等景观面积51072平方米,绿化面积77280平方米,设置喷泉、瀑布、池塘等面积4100平方米,配套景观给排水、智能化景观视频监控系统等;
3、配电工程:设置文化宫开闭所1座,配电所8座,装机容量为12420kVA(其中一期6660kVA,二期5760kVA);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14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172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投入及业主自筹。
六、本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配电工程投资概算审查报告》(漳投概审〔2024〕1号)等文件。
七、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抗震、消防、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在建设中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缴交工资保证金。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配电工程概算表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配电工程概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10171.67 | |||
1 | 单体改造工程 | 5724.16 | |||
2 | 围墙工程 | 166.25 | |||
3 | 室外总体工程 | 2103.06 | |||
4 | 室内安装工程 | 2178.2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99.69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41.72 | |||
2 | 招标代理费 | 26.21 | |||
3 | 工程交易服务费 | 1.00 | |||
4 | 建设监理费 | 177.28 | |||
5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1.42 | |||
6 | 勘察设计费 | 180.30 | |||
7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12.70 | |||
8 | 工程保险费用 | 30.52 | |||
9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50.86 | |||
10 | 施工图审查费 | 4.57 |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60.90 | |||
12 | 工程款支付担保费 | 12.21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543.57 | |||
四 | 工程概算总投资 | 11414.93 |
制表单位: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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