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盈俞路港俞路-漕稼一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盈俞路港俞路-漕稼一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盈俞路(港俞路-漕稼一路)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青浦新城QPC1-0303 单元,项目西起港俞路,东至漕稼一路。道路全长约376.973m,道路红线宽度18m。设计车速:30km/h,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路面设计荷载:BZZ-100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与路面结构

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3m (人行道,含1.2m 绿化带)+12m (车行道)+3m (人行道,含1.2m 绿化带)=18m (规划红线)。

12m 车行道内具体布置为2.5m 非机动车道+3.5m 机动车道,双侧对称布置。

1.车行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玛蹄脂混凝土 SMA-13(SBS改性)

8cm粗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25C)

0.6cm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38cm水泥稳定碎石

20cm级配碎石

2.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预制透水砖面层

3cm中砂找平层

10cm透水水泥混凝土基层

10cm级配碎石垫层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道路另涉及雨污水排管、景观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等附属工程。

五、工程投资

本项目于初步设计阶段经委托审核,项目总投资3452.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82.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4.26万元,预备费115.84万元,公用管线费490.10万元,前期费530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2023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新开项目)第105-2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ZC23-088X001)。

六、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超出用地红线部分不属于本次项目的建设范围;道路横断面边坡及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沿线涉及河道蓝线控制应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并予落实;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处理好与周边厂区出入口的衔接,避免安全隐患;该项目位于青浦新城范围内,后续应进一步与相邻地块沿街界面及东西两侧道路路口的设计方案做好衔接,形成宜人的街道空间尺度。

七、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占用绿地(需提供获规划认可的占补平衡方案)、临时使用绿地等,应事先办妥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八、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区排水管理所和盈浦街道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施工前应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九、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沿线交叉口盈俞路/漕稼二路东西进口道、盈俞路/港俞路东进口道应渠化设计。全线增设机非隔离设施、交叉口完善人非隔离护栏设施。盈俞路/港俞路暂按无信号灯路口的设施规范进行布置;预埋地下信号灯管线,四面环通。预留安装信号灯设施费用。沿线若涉及周边地块规划出入口,应另外征询意见。待初步设计批复后到支队办理后续手续。

十、交通工程施工图 (略) 政建设科专项审查。绿化工程的设计要充分考虑绿化遮挡道路照明设施照度的问题;项目尽早做好道路照明设施施工图的评审工作。

十一、盈俞路为新建道路,现状沿线无管线;项目开工前落实管线交底及管线保护工作;道路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城建所,以便核实更新。

十二、 (略) 道路运输管理局、 (略) 公安交通警察 (略) (略) 容管理局联合发文的《 (略) 道路禁车柱、分隔栏杆等分隔设施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沪道运规〔2021〕175号)文件要求,结合新改建,进一步规范青浦区域内道路禁车柱、分隔栏杆等分隔设施的设置。公路桥梁信息公示牌和限载标志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公路桥梁信息公示牌设置要求>和<公路桥梁限载标志设置要求>的通知》(交办公路〔2021〕20号)文件执行。根据《“十四五”期间提升青浦新城交通运营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讨论稿)》,开展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及改造研究,结合道路新改建和缓拥堵工程推进公交港湾式停靠站改造,实现新建或改扩建道路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达100%。根据《青水〔2019〕153号关于在全区新、 (略) 政道路、雨水设施项目中推广使用新型雨水口的函》文件规定,新改建道路需设置新型雨水口。

十三、请结合管线综合的审核意见,落实下阶段管线综合设计。

十四、根据《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请建设单位履行项目建设职责,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落实“四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验收管理,认真配合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此复。

(略)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日

  • 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盈俞路(港俞路-漕稼一路)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青浦新城QPC1-0303 单元,项目西起港俞路,东至漕稼一路。道路全长约376.973m,道路红线宽度18m。设计车速:30km/h,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路面设计荷载:BZZ-100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与路面结构

    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3m (人行道,含1.2m 绿化带)+12m (车行道)+3m (人行道,含1.2m 绿化带)=18m (规划红线)。

    12m 车行道内具体布置为2.5m 非机动车道+3.5m 机动车道,双侧对称布置。

    1.车行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玛蹄脂混凝土 SMA-13(SBS改性)

    8cm粗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25C)

    0.6cm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38cm水泥稳定碎石

    20cm级配碎石

    2.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预制透水砖面层

    3cm中砂找平层

    10cm透水水泥混凝土基层

    10cm级配碎石垫层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道路另涉及雨污水排管、景观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等附属工程。

    五、工程投资

    本项目于初步设计阶段经委托审核,项目总投资3452.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82.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4.26万元,预备费115.84万元,公用管线费490.10万元,前期费530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2023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新开项目)第105-2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ZC23-088X001)。

    六、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超出用地红线部分不属于本次项目的建设范围;道路横断面边坡及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沿线涉及河道蓝线控制应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并予落实;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处理好与周边厂区出入口的衔接,避免安全隐患;该项目位于青浦新城范围内,后续应进一步与相邻地块沿街界面及东西两侧道路路口的设计方案做好衔接,形成宜人的街道空间尺度。

    七、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占用绿地(需提供获规划认可的占补平衡方案)、临时使用绿地等,应事先办妥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八、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区排水管理所和盈浦街道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施工前应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九、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沿线交叉口盈俞路/漕稼二路东西进口道、盈俞路/港俞路东进口道应渠化设计。全线增设机非隔离设施、交叉口完善人非隔离护栏设施。盈俞路/港俞路暂按无信号灯路口的设施规范进行布置;预埋地下信号灯管线,四面环通。预留安装信号灯设施费用。沿线若涉及周边地块规划出入口,应另外征询意见。待初步设计批复后到支队办理后续手续。

    十、交通工程施工图 (略) 政建设科专项审查。绿化工程的设计要充分考虑绿化遮挡道路照明设施照度的问题;项目尽早做好道路照明设施施工图的评审工作。

    十一、盈俞路为新建道路,现状沿线无管线;项目开工前落实管线交底及管线保护工作;道路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城建所,以便核实更新。

    十二、 (略) 道路运输管理局、 (略) 公安交通警察 (略) (略) 容管理局联合发文的《 (略) 道路禁车柱、分隔栏杆等分隔设施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沪道运规〔2021〕175号)文件要求,结合新改建,进一步规范青浦区域内道路禁车柱、分隔栏杆等分隔设施的设置。公路桥梁信息公示牌和限载标志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公路桥梁信息公示牌设置要求>和<公路桥梁限载标志设置要求>的通知》(交办公路〔2021〕20号)文件执行。根据《“十四五”期间提升青浦新城交通运营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讨论稿)》,开展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及改造研究,结合道路新改建和缓拥堵工程推进公交港湾式停靠站改造,实现新建或改扩建道路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达100%。根据《青水〔2019〕153号关于在全区新、 (略) 政道路、雨水设施项目中推广使用新型雨水口的函》文件规定,新改建道路需设置新型雨水口。

    十三、请结合管线综合的审核意见,落实下阶段管线综合设计。

    十四、根据《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请建设单位履行项目建设职责,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落实“四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验收管理,认真配合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此复。

    (略)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日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