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德福护理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东莞德福护理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东 (略)
建设单位:东 (略)
建设内容:东 (略) 建设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56C2WD29, (略) (略) 莞城街道新沙坊七巷16号101室(中心点地理位置为:北纬23°3′23.224″,东经113°44′546.696″)。项目总投资 660 万元,占地面积 744.4m2,建筑面积 4056.4m2,项目拟共设 124 张护理床位,共有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 35 人。经营范围:医疗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家庭服务。该项目于2021年10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1]7059 号。
项目建设内容于2023年12月21日竣工,2023年12月21日开始调试,调试正常后委托进行验收监测,于2024年2月1日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东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编制单位: | 东 (略) |
2024年01月
建设单位:东 (略)
编制单位:东 (略)
法人代表:袁继峰
项 目 负 责人:汪邵锋
建设单位/编制单位:东 (略)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地址: (略) 莞城街道新沙坊七巷16号101室 |
建设项目名称 | 东 (略) | |||||||||||||||||||||||||||||||||||||||||||||||||||||||||||||||||||||||||||||||||||||||||||||||
建设单位名称 | 东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t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建设地址 | (略) 莞城街道新沙坊七巷16号101室 | |||||||||||||||||||||||||||||||||||||||||||||||||||||||||||||||||||||||||||||||||||||||||||||||
主要产品名称 | 床位 | |||||||||||||||||||||||||||||||||||||||||||||||||||||||||||||||||||||||||||||||||||||||||||||||
设计生产能力 | 124张 | |||||||||||||||||||||||||||||||||||||||||||||||||||||||||||||||||||||||||||||||||||||||||||||||
实际生产能力 | 124张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1年10月26日 | |||||||||||||||||||||||||||||||||||||||||||||||||||||||||||||||||||||||||||||||||||||||||||||
调试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2024年3月20日 | 验收现场监测 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 12月23日 |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略) (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广东 (略) 、 (略) (略) | 环保设施施工 单位 | 广东 (略) 、 (略) (略) |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 66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0 | 比例(%) | 15.2 | |||||||||||||||||||||||||||||||||||||||||||||||||||||||||||||||||||||||||||||||||||||||||||
实际总概算 (万元) | 660 | 环保投资 (万元) | 100 | 比例(%) | 15.2 |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6月 (略) 令(第682号),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8、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05月15日; 9、关于印发《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2021年11月25日; 10、 (略) (略) 《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0月; 11、该项目2021年10月25日已经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审批文件号为东环建[2021]7059号,详见附件1。 9、广东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YQH*),2024年01月11日,详见附件4。 | |||||||||||||||||||||||||||||||||||||||||||||||||||||||||||||||||||||||||||||||||||||||||||||||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1废水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项目施工期无废水排放,营运期项目综合废水先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再通过调节池和一体化水解酸化+固液分离+消毒处理工艺处理, (略) 政管网。综合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B级标准较严指标的 (略) 政污水管网,经市政管网最 (略) 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 表1 -1项目综合污水排放标准摘录 (单位:mg/L)
1.2废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项目施工期施工粉尘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营运期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垃圾站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现有标准值。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1-2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摘录)
表1-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摘录)
注:项目使用二氧化氯作为消毒剂,二氧化氯属于过氧化物消毒剂,不属于含氯消毒剂消毒,没有氯气产生,故对氯气不作要求。 表1-4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1.3噪声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1-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摘录(单位:dB(A))
表1-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摘录(单位:dB(A))
1.4 总量控制 本项目为医疗服务行业,不属于工业类项目,本项目综合废水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总量COD、氨氮指标应该为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量,由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另行分配总量控制指标。 |
2.1项目基本情况 东 (略) (略) (略) 莞城街道新沙坊七巷16号101室(中心点地理位置为:北纬23°03′23.224″,东经113°44′46.696″),项目总投资660万元,占地面积744.4m2,建筑面积4056.4m2,项目拟共设124张护理床位,共有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35人。经营范围:医疗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家庭服务。 东 (略) 项目于2021年10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批复意见,编号为东环建[2021]7059号。 东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内容于2023年12月21日竣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同时规划、建设及调试试运行。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公示了项目竣工及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提交包括项目建设内容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56C2WD29001W。项目于2023年12月21日开始调试,2023年12月22日~12月23日开展了污染物排放检测,验收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排放达标,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表。 2.2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项 (略) (略) 莞城街道新沙坊七巷16号101室(中心点地理位置为:北纬23°03′23.224″,东经113°44′46.696″),项目总投资660万元,占地面积744.4m2,建筑面积4056.4m2,项目拟共设124张护理床位,共有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35人。经营范围:医疗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家庭服务。 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一览表见下表。 表2-1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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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主要设备与实际内容对比一览表见下表。 表2-2环评及批复阶段主要设备与实际内容对比一览表
2.3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详见下表。 表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一览表
2.4给水与排水 (1)给水系统:项 (略) 政给水管道直接供水,主要用水为综合用水(包括医疗废水:护理房用水、检验医疗废水、地面清洁用水和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的生活用水)。 ?护理房用水:项目设有护理床124张,项目护理老人的总用水量为49.6t/d(18104t/a)。 ②检验医疗废水:项目医疗废水为检验科、护士站、医疗室、处置室等台盘下水,在化验过程中试管、仪器、器皿清洗时产生少量的化验废水,项目医疗用水量约为0.05 t/d(18.25 t/a)。 ③地面清洁用水:项目地面不采用水冲洗,每天使用湿拖把加消毒液(漂白粉、戊二醛、酒精等)进行清洁,项目每天用清洁地板用水量约为2.02t/d(740.29t/a)。 ⑤生活用水:项目聘用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35人,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350t/a。 综上,项目综合用水量为52.637t/d(19212.54t/a)。 (2)排水及排水去向:项目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项目综合废水共为17291.29t/a(47.37t/d),其中综合废水先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再通过调节池和一体化水解酸化+固液分离+消毒处理工艺处理, (略) 政管网。综合废水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 (略) 政排水管网, (略) 政管 (略) 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6供电 项目 (略) 政电网供给,项目运营期用电量约为2万kwh/a。 2.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设有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35人,实行全年365工作日,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依 (略) 食堂)。 2.8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1)施工期 建设单位租用1栋7F的空置建筑改建为本 (略) 主体建筑, (略) 大楼左上方空地处新建1栋1层建筑作为辅助楼(包含医疗垃圾房、氧气房、变压房、污水站区域)。 图2-1 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项目主要经历土建、设备安装、设备调试、投入使用四个阶段。其中土建和设备安装阶段将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相应污染物。 具体如下: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施工扬尘,来源主要有场地平整及建筑材料的堆放、装卸和运输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项目地不设食宿场地,施工人员使用附近已有厕污所,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工程施工废水包括施工机械洗涤用水、施工现场清环洗、建筑清洗、混凝土浇筑、养护、冲洗等,这部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泥沙。该类废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但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噪声: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使用一些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固废: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2)运营期 项目主要工作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
图2-2工作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简述:本项目主要为失能老人,出院刚需老人等有医疗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疗养护理、检验等医疗服务,经过相关医护人员的检测、诊断,给出相关的治疗意见及相应的处理,项目内设有护理部、检验科等。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综合污水(包括疗养用水、检验科用水、地面清洁用水和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的生活用水)、污水处理站恶臭、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注:1、项目医学影像科需委托具有特殊项目资质单位评价,本次环评不做评价。 2、项目每天定时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避免病菌通过通风系统进行传播。 3、本 (略) ,收住对象一般为失能老人,出院刚需老人入住,专注失能护理、中医康复,医养结合,不设置急诊、外科、不进行手术,不接收传染病人。 2.9项目主要变动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划建设内容范围内,无项目规模扩大、建设地点重新选址、生产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环保措施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等重大变动。 |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3.1施工期 3.1.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项目地不设食宿场地,施工人员使用附近已有厕所,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施工废水包括施工机械洗涤用水、施工现场清洗、建筑清洗、混凝土浇筑、养护、冲洗等,这部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泥沙。建设方对施工期水污染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建造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等临时性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废水进行相应的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无废水排放。 2)对建材堆放采取防雨水冲刷措施,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尽量减少物料的流失、洒落, 减少施工废水中污染物产生量. 3.1.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施工扬尘,来源主要有场地平整及建筑材料的堆放、装卸和运输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建设方采取以下措施: 1)在施工场地安排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实施作业。 2)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3)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环境。 4)施工现场道路做到坚实路面,经常清扫路面,定时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对出工地的车辆车轮进行清洗或清扫,避免把工地 (略) 道路。 3.1.3噪声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车辆噪声,其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为了减轻本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建设方采取如下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尽量避免多台噪声设备同一地点同时使用。 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同时,施工机械尽可能放置于对厂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 3)对施工期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搞好施工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运输车辆限速,禁止车辆高速行驶,控制车辆鸣笛。同时选择性能良好、噪声低的运输车辆,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工作,从源头上减小噪声。 3.1.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废弃物,若处置不当,遇暴雨、降水等会被冲刷流失,堵塞下水道。项目产生的弃土,除少量可用于场地现场回填外,其余大部分则运至指定地点综合利用或填埋处理。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规范运输,不得随路洒落,不得随意堆放弃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回收、清理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建设方采取了上述措施对项目施工期污染源和污染物进行防治,施工期间没有因环境污染而被投诉、违法和处罚,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2运营期 3.2.1废水 项目综合废水先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再通过调节池和一体化水解酸化+固液分离+消毒处理工艺处理, (略) 政管网,由市政管网引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预处理后综合污水水质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HGB/T 31962-2015) B级标准较严指标的要求, (略) 政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医疗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3-1医疗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3.2.2废气 (1)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废水处理过程中的恶臭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的水解酸化池、沉淀池和消毒池等,恶臭的主要成分为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废气,为防止恶臭从水处理构筑物表面挥发到大气中而造成二次传播污染,项目已将沉淀池和消毒池加盖密闭处理,同时设置集气装置,密闭抽风,压滤机设置在室内进行运作,减少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将池内恶臭统一收集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以上处理后,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垃圾收集间恶臭气体 项目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分别釆用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放置在生活垃收集间,医疗废物放置在医疗废物收集间,由专人每日收集,其中收集的袋装生活垃圾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不隔夜堆放,日产日清。同时项目对垃圾收集间每隔4小时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并进行消毒处理,可及时垃圾堆放恶臭的清除该影响。 垃圾收集间产生的恶臭污染物量很少,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2.3噪声 项目通过消声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噪声设备噪声值为45dB(A),再通过距离衰减,设备各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比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满足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由表4-12可知,加背景值后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符合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要求,预计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4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各诊室、护理房以及等候区等均设有垃圾收集桶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分开收集,保洁人员每日将生活垃圾集中后,暂存于生活垃圾贮存间,每日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医疗垃圾和污泥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HW01。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医疗垃圾处理方法进行储存、运送,定 (略) 安德宝医疗 (略) 回收处置(医疗废物处理服务协议书详见附件2)。 3.5环保设施投资和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表3-1本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表3-2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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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使用附近已有厕所,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施工现场建造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等临时性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废水进行相应的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无废水排放。 综上,施工期废水不直接排入当地地表水体,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施工扬尘,采取洒水、加盖篷布、及时清运、清洗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环境影响可大大降低,施工结束后扬尘影响随即消失。 3、噪声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搞好施工管理等措施,施工噪声的影响将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随即消失。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除少量可用于场地现场回填外,其余大部分则须按有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综合利用或填埋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综上,以上污染源和污染物均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上述影响也将结束。 (二)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废水先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再通过调节池和一体化水解酸化+固液分离+消毒处理工艺处理, (略) 政管网,处理后综合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B级标准较严指标的要求后, (略) 政污水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废水处理过程中的恶臭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的水解酸化池、沉淀池和消毒池等,恶臭的主要成分为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废气,为防止恶臭从水处理构筑物表面挥发到大气中而造成二次传播污染,项目已将沉淀池和消毒池加盖密闭处理,同时设置集气装置,密闭抽风,压滤机设置在室内进行运作,减少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将池内恶臭统一收集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以上处理后,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垃圾收集间恶臭气体 项目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分别釆用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放置在生活垃收集间,医疗废物放置在医疗废物收集间,由专人每日收集,其中收集的袋装生活垃圾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不隔夜堆放,日产日清。同时项目对垃圾收集间每隔4小时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并进行消毒处理,可及时垃圾堆放恶臭的清除该影响。 垃圾收集间产生的恶臭污染物量很少,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墙体隔声;安装吸声隔音屏、距离衰减等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项目在各诊室、护理房以及等候区等均设有垃圾收集桶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分开收集,保洁人员每日将生活垃圾集中后,暂存于生活垃圾贮存间,每日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医疗垃圾和污泥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HW01。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医疗垃圾处理方法进行储存、运送,定 (略) 安德宝医疗 (略) 回收处置(医疗废物处理服务协议书详见附件2)。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2告知承诺制审批 该项目属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适用范围中的卫生项目。 项目由东 (略) 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 660 万元,占地面积 744.4m2,建筑面积 4056.4m2,项目拟共设 124 张护理床位,共有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 35 人。经营范围:医疗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家庭服务。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1年10月25日已经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审批文件号为东环建[2021]7059 号,详见附件1。 |
5.1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项目验收监测委托广东 (略) 开展,广东 (略) 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编号为*,本次检测所有项目均已认证。以下质控手段参考广东 (略) 出具的《东 (略) 建设项目<检测报告>》(YQH*)(附件4)和《东 (略) 验收检测质量控制报告》(关联报告: YQH*ZK )(附件5)。 (1)现场监测期间,有专人记录工况条件,保证生产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况。 (2)监测过程严格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 (3)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所用仪器都经过计量部门的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监测全过程严格按照本单位《质量手册》及有关质量管理程序进行,实施严谨的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5)采取了全程序空白、平行样等质控措施,质控结果符合要求。 (6)噪声测量前、后在测量现场用标准声源对声级计进行校准,测量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 0.5dB(A)。 (7)监测所用到的采样仪器在采样前、后均对流量进行校准,各采样仪器采样前和采样后流量相对误差均小于±5%。 (8)在监测期间,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均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的要求进行。 项目质控样数据统计见表5-1,校准曲线相关系数结果表见表5-2,曲线校准点质量控制测试结果表见表5-3,仪器校准数据统计见表5-4。 表 5-1 质控样数据统计
表 5-2 校准曲线相关系数结果表
表5-3曲线校准点质量控制测试结果表
表5-4仪器校准数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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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验收监测内容 项目验收监测委托广东 (略) 开展,以下验收监测内容均来自广东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项目检测内容汇总表见表6-1。 表6-1监测内容及工况一览表
图6-1 项目监测点位图 |
7.1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验收监测委托广东 (略) 开展,以下验收监测结果均来自广东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 7.1.1 生活污水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监测结果汇总见表7-1。 表7-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单位:mg/L;pH值为无量纲
废水验收监测结果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综合污水排放口各指标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HGB18466-2005) 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 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B级标准较严指标的要求。 |
7.2.2 废气验收监测结果 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恶臭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2,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3,垃圾收集间无组织恶臭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4。 表7-2 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恶臭废气监测结果
表 7-3 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表 7-4 垃圾收集间无组织恶臭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废气验收监测结果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垃圾收集间产生的恶臭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7.2.3 噪声验收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5。 表 7-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验收监测结果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噪声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东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下: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东 (略) (略) (略) 莞城街道新沙坊七巷16号101室,项目拟共设 124 张护理床位,经营范围:医疗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家庭服务。 (略) (略) 编制了《东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21年10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1]7059号。项目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同时规划设计。
1.2施工简况
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公用工程建设与配套环保设施同时施工建设,委托广东 (略) 进行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安装施工、 (略) (略) 对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安装施工,选用环评报告规划的废气处理工艺,使用强化废水处理工艺处理综合废水,保障环保投资。项目整体工程于2021年10月26日开工建设,2023年12月21日竣工,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
项目通过网络公开了环评报批、竣工及试运行起止日期等信息,信息公开期间无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填写提交了项目《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登记编号:*MA56C2WD29001W。调试试运行期间,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委托具有检验检测计量认证资质 (略) 于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3日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验收检测报告显示,综合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排放符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024年2月1日,东 (略) 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自主开展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
东 (略) 制定相关环保管理制度,安排人员进行环保设施维护及管理,落实环保处理设施运行台帐记录;
(2)环境费用保障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制定环保运营费用保障计划,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东 (略)
2024年2月1日
东 (略) 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2月1日,东 (略) 根据《东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东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v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660 万元,占地面积 744.4m2,建筑面积 4056.4m2,项目共设 124 张护理床位,共有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 35 人。经营范围:医疗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家庭服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 (略) 于2021年10 (略) (略) 编制了《东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21年10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1]7059号。东 (略) 于2021年10月26日开工建设,2023年12月21日竣工,项目竣工后登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公开了竣工及调试起止日期,项目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同时规划、建设及调试试运行,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66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5.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包括项目配套的运营期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划设计及环评批复建设内容范围内,原环评废水处理工艺为: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池,实际为:调节池+一体化水解酸化+固液分离+消毒处理工艺,强化了废水处理工艺,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建设三级化粪池和一套废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综合废水,设计处理规模:50吨/天,处理工艺:调节池+一体化水解酸化+固液分离+消毒。处理后的综合废水经同一 (略) 政管网,由市政管网引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废气
项目将沉淀池和消毒池加盖密闭处理,同时设置集气装置,密闭抽风,减少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将池内恶臭统一收集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垃圾收集间产生的恶臭污染物量很少,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消声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再通过距离衰减,对设备各噪声源进行预防治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和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分开收集,保洁人员每日将生活垃圾集中后,暂存于生活垃圾贮存间,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医疗废物主要是护理治疗产生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HW01。项目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和污泥定 (略) 安德宝医疗 (略) 回收处置。
(五)辐射
项目不存在辐射影响。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为医疗服务行业,不属于工业类项目,项目综合废水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总量COD、氨氮指标为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量,由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另行分配总量控制指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综合废水先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再通过调节池和一体化水解酸化+固液分离+消毒处理工艺处理, (略) 政管网。主要污染物ph值范围为7.0-7.2,SS最高排放浓度15mg/L、CODcr最高排放浓度42mg/L、BOD5最高排放浓度21.1mg/L、NH3-N最高排放浓度0.222mg/L、动植物油类最高排放浓度0.62mg/L、粪大肠菌群最高排放浓度0mg/L。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执行的排放标准。
2.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数据显示,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恶臭:氨最高排放浓度1.4×10-3mg/m3,硫化氢最高排放浓度1.0×10-5mg/m3,臭气浓度最高排放浓度851(无量纲);项目废气污水处理站厂界无组织恶臭:氨最高排放浓度0.10mg/m3;硫化氢最高排放浓度0.011mg/m3,臭气浓度最高排放浓度<10(无量纲)。项目垃圾收集间厂界无组织恶臭:氨最高排放浓度0.10mg/m3;硫化氢最高排放浓度0.012mg/m3,臭气浓度最高排放浓度<10(无量纲)。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执行的排放标准。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数据显示,项目厂界东北侧昼间最大噪声为54dB(A)、夜间间最大噪声为47dB(A);东南侧昼间最大噪声为53dB(A)、夜间间最大噪声为47dB(A);西南侧昼间最大噪声为54dB(A)、夜间间最大噪声为47dB(A);西北侧昼间最大噪声为54dB(A)、夜间间最大噪声为46dB(A)。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医疗废物和污泥定 (略) 安德宝医疗 (略) 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暂存点均按规范做好防护措施。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综合废水排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B级标准较严指标的要求后, (略) 政污水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垃圾收集间产生的恶臭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按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不直接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和《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项目综合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厂界噪声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落实了施工期环保措施和设施建设,建设过程中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项目无须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后续要求:
(1)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按要求规范处置。
(2)加强环境管理,防止污染物事故排放。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工作人员包括东 (略) (建设单位)、广东 (略) (检测单位)、广东 (略) (施工单位)、 (略) (略) (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
东 (略)
2024年2月1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东 (略)
建设单位:东 (略)
建设内容:东 (略) 建设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56C2WD29, (略) (略) 莞城街道新沙坊七巷16号101室(中心点地理位置为:北纬23°3′23.224″,东经113°44′546.696″)。项目总投资 660 万元,占地面积 744.4m2,建筑面积 4056.4m2,项目拟共设 124 张护理床位,共有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 35 人。经营范围:医疗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家庭服务。该项目于2021年10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1]7059 号。
项目建设内容于2023年12月21日竣工,2023年12月21日开始调试,调试正常后委托进行验收监测,于2024年2月1日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东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编制单位: | 东 (略) |
2024年01月
建设单位:东 (略)
编制单位:东 (略)
法人代表:袁继峰
项 目 负 责人:汪邵锋
建设单位/编制单位:东 (略)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地址: (略) 莞城街道新沙坊七巷16号101室 |
建设项目名称 | 东 (略) | |||||||||||||||||||||||||||||||||||||||||||||||||||||||||||||||||||||||||||||||||||||||||||||||
建设单位名称 | 东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t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建设地址 | (略) 莞城街道新沙坊七巷16号101室 | |||||||||||||||||||||||||||||||||||||||||||||||||||||||||||||||||||||||||||||||||||||||||||||||
主要产品名称 | 床位 | |||||||||||||||||||||||||||||||||||||||||||||||||||||||||||||||||||||||||||||||||||||||||||||||
设计生产能力 | 124张 | |||||||||||||||||||||||||||||||||||||||||||||||||||||||||||||||||||||||||||||||||||||||||||||||
实际生产能力 | 124张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1年10月26日 | |||||||||||||||||||||||||||||||||||||||||||||||||||||||||||||||||||||||||||||||||||||||||||||
调试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2024年3月20日 | 验收现场监测 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 12月23日 |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略) (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广东 (略) 、 (略) (略) | 环保设施施工 单位 | 广东 (略) 、 (略) (略) |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 66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0 | 比例(%) | 15.2 | |||||||||||||||||||||||||||||||||||||||||||||||||||||||||||||||||||||||||||||||||||||||||||
实际总概算 (万元) | 660 | 环保投资 (万元) | 100 | 比例(%) | 15.2 |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6月 (略) 令(第682号),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8、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05月15日; 9、关于印发《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2021年11月25日; 10、 (略) (略) 《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0月; 11、该项目2021年10月25日已经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审批文件号为东环建[2021]7059号,详见附件1。 9、广东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YQH*),2024年01月11日,详见附件4。 | |||||||||||||||||||||||||||||||||||||||||||||||||||||||||||||||||||||||||||||||||||||||||||||||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1废水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项目施工期无废水排放,营运期项目综合废水先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再通过调节池和一体化水解酸化+固液分离+消毒处理工艺处理, (略) 政管网。综合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B级标准较严指标的 (略) 政污水管网,经市政管网最 (略) 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 表1 -1项目综合污水排放标准摘录 (单位:mg/L)
1.2废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项目施工期施工粉尘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营运期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垃圾站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现有标准值。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1-2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摘录)
表1-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摘录)
注:项目使用二氧化氯作为消毒剂,二氧化氯属于过氧化物消毒剂,不属于含氯消毒剂消毒,没有氯气产生,故对氯气不作要求。 表1-4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1.3噪声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1-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摘录(单位:dB(A))
表1-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摘录(单位:dB(A))
1.4 总量控制 本项目为医疗服务行业,不属于工业类项目,本项目综合废水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总量COD、氨氮指标应该为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量,由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另行分配总量控制指标。 |
2.1项目基本情况 东 (略) (略) (略) 莞城街道新沙坊七巷16号101室(中心点地理位置为:北纬23°03′23.224″,东经113°44′46.696″),项目总投资660万元,占地面积744.4m2,建筑面积4056.4m2,项目拟共设124张护理床位,共有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35人。经营范围:医疗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家庭服务。 东 (略) 项目于2021年10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批复意见,编号为东环建[2021]7059号。 东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内容于2023年12月21日竣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同时规划、建设及调试试运行。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公示了项目竣工及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提交包括项目建设内容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56C2WD29001W。项目于2023年12月21日开始调试,2023年12月22日~12月23日开展了污染物排放检测,验收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排放达标,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表。 2.2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项 (略) (略) 莞城街道新沙坊七巷16号101室(中心点地理位置为:北纬23°03′23.224″,东经113°44′46.696″),项目总投资660万元,占地面积744.4m2,建筑面积4056.4m2,项目拟共设124张护理床位,共有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35人。经营范围:医疗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家庭服务。 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一览表见下表。 表2-1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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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主要设备与实际内容对比一览表见下表。 表2-2环评及批复阶段主要设备与实际内容对比一览表
2.3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详见下表。 表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一览表
2.4给水与排水 (1)给水系统:项 (略) 政给水管道直接供水,主要用水为综合用水(包括医疗废水:护理房用水、检验医疗废水、地面清洁用水和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的生活用水)。 ?护理房用水:项目设有护理床124张,项目护理老人的总用水量为49.6t/d(18104t/a)。 ②检验医疗废水:项目医疗废水为检验科、护士站、医疗室、处置室等台盘下水,在化验过程中试管、仪器、器皿清洗时产生少量的化验废水,项目医疗用水量约为0.05 t/d(18.25 t/a)。 ③地面清洁用水:项目地面不采用水冲洗,每天使用湿拖把加消毒液(漂白粉、戊二醛、酒精等)进行清洁,项目每天用清洁地板用水量约为2.02t/d(740.29t/a)。 ⑤生活用水:项目聘用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35人,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350t/a。 综上,项目综合用水量为52.637t/d(19212.54t/a)。 (2)排水及排水去向:项目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项目综合废水共为17291.29t/a(47.37t/d),其中综合废水先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再通过调节池和一体化水解酸化+固液分离+消毒处理工艺处理, (略) 政管网。综合废水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 (略) 政排水管网, (略) 政管 (略) 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6供电 项目 (略) 政电网供给,项目运营期用电量约为2万kwh/a。 2.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设有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35人,实行全年365工作日,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依 (略) 食堂)。 2.8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1)施工期 建设单位租用1栋7F的空置建筑改建为本 (略) 主体建筑, (略) 大楼左上方空地处新建1栋1层建筑作为辅助楼(包含医疗垃圾房、氧气房、变压房、污水站区域)。 图2-1 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项目主要经历土建、设备安装、设备调试、投入使用四个阶段。其中土建和设备安装阶段将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相应污染物。 具体如下: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施工扬尘,来源主要有场地平整及建筑材料的堆放、装卸和运输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项目地不设食宿场地,施工人员使用附近已有厕污所,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工程施工废水包括施工机械洗涤用水、施工现场清环洗、建筑清洗、混凝土浇筑、养护、冲洗等,这部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泥沙。该类废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但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噪声: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使用一些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固废: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2)运营期 项目主要工作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
图2-2工作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简述:本项目主要为失能老人,出院刚需老人等有医疗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疗养护理、检验等医疗服务,经过相关医护人员的检测、诊断,给出相关的治疗意见及相应的处理,项目内设有护理部、检验科等。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综合污水(包括疗养用水、检验科用水、地面清洁用水和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的生活用水)、污水处理站恶臭、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注:1、项目医学影像科需委托具有特殊项目资质单位评价,本次环评不做评价。 2、项目每天定时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避免病菌通过通风系统进行传播。 3、本 (略) ,收住对象一般为失能老人,出院刚需老人入住,专注失能护理、中医康复,医养结合,不设置急诊、外科、不进行手术,不接收传染病人。 2.9项目主要变动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划建设内容范围内,无项目规模扩大、建设地点重新选址、生产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环保措施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等重大变动。 |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3.1施工期 3.1.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项目地不设食宿场地,施工人员使用附近已有厕所,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施工废水包括施工机械洗涤用水、施工现场清洗、建筑清洗、混凝土浇筑、养护、冲洗等,这部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泥沙。建设方对施工期水污染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建造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等临时性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废水进行相应的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无废水排放。 2)对建材堆放采取防雨水冲刷措施,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尽量减少物料的流失、洒落, 减少施工废水中污染物产生量. 3.1.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施工扬尘,来源主要有场地平整及建筑材料的堆放、装卸和运输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建设方采取以下措施: 1)在施工场地安排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实施作业。 2)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3)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环境。 4)施工现场道路做到坚实路面,经常清扫路面,定时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对出工地的车辆车轮进行清洗或清扫,避免把工地 (略) 道路。 3.1.3噪声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车辆噪声,其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为了减轻本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建设方采取如下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尽量避免多台噪声设备同一地点同时使用。 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同时,施工机械尽可能放置于对厂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 3)对施工期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搞好施工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运输车辆限速,禁止车辆高速行驶,控制车辆鸣笛。同时选择性能良好、噪声低的运输车辆,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工作,从源头上减小噪声。 3.1.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废弃物,若处置不当,遇暴雨、降水等会被冲刷流失,堵塞下水道。项目产生的弃土,除少量可用于场地现场回填外,其余大部分则运至指定地点综合利用或填埋处理。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规范运输,不得随路洒落,不得随意堆放弃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回收、清理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建设方采取了上述措施对项目施工期污染源和污染物进行防治,施工期间没有因环境污染而被投诉、违法和处罚,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2运营期 3.2.1废水 项目综合废水先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再通过调节池和一体化水解酸化+固液分离+消毒处理工艺处理, (略) 政管网,由市政管网引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预处理后综合污水水质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HGB/T 31962-2015) B级标准较严指标的要求, (略) 政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医疗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3-1医疗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3.2.2废气 (1)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废水处理过程中的恶臭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的水解酸化池、沉淀池和消毒池等,恶臭的主要成分为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废气,为防止恶臭从水处理构筑物表面挥发到大气中而造成二次传播污染,项目已将沉淀池和消毒池加盖密闭处理,同时设置集气装置,密闭抽风,压滤机设置在室内进行运作,减少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将池内恶臭统一收集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以上处理后,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垃圾收集间恶臭气体 项目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分别釆用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放置在生活垃收集间,医疗废物放置在医疗废物收集间,由专人每日收集,其中收集的袋装生活垃圾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不隔夜堆放,日产日清。同时项目对垃圾收集间每隔4小时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并进行消毒处理,可及时垃圾堆放恶臭的清除该影响。 垃圾收集间产生的恶臭污染物量很少,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2.3噪声 项目通过消声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噪声设备噪声值为45dB(A),再通过距离衰减,设备各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比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满足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由表4-12可知,加背景值后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符合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要求,预计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4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各诊室、护理房以及等候区等均设有垃圾收集桶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分开收集,保洁人员每日将生活垃圾集中后,暂存于生活垃圾贮存间,每日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医疗垃圾和污泥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HW01。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医疗垃圾处理方法进行储存、运送,定 (略) 安德宝医疗 (略) 回收处置(医疗废物处理服务协议书详见附件2)。 3.5环保设施投资和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表3-1本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表3-2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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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使用附近已有厕所,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施工现场建造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等临时性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废水进行相应的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无废水排放。 综上,施工期废水不直接排入当地地表水体,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施工扬尘,采取洒水、加盖篷布、及时清运、清洗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环境影响可大大降低,施工结束后扬尘影响随即消失。 3、噪声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搞好施工管理等措施,施工噪声的影响将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随即消失。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除少量可用于场地现场回填外,其余大部分则须按有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综合利用或填埋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综上,以上污染源和污染物均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上述影响也将结束。 (二)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废水先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再通过调节池和一体化水解酸化+固液分离+消毒处理工艺处理, (略) 政管网,处理后综合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B级标准较严指标的要求后, (略) 政污水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废水处理过程中的恶臭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的水解酸化池、沉淀池和消毒池等,恶臭的主要成分为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废气,为防止恶臭从水处理构筑物表面挥发到大气中而造成二次传播污染,项目已将沉淀池和消毒池加盖密闭处理,同时设置集气装置,密闭抽风,压滤机设置在室内进行运作,减少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将池内恶臭统一收集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以上处理后,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垃圾收集间恶臭气体 项目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分别釆用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放置在生活垃收集间,医疗废物放置在医疗废物收集间,由专人每日收集,其中收集的袋装生活垃圾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不隔夜堆放,日产日清。同时项目对垃圾收集间每隔4小时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并进行消毒处理,可及时垃圾堆放恶臭的清除该影响。 垃圾收集间产生的恶臭污染物量很少,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墙体隔声;安装吸声隔音屏、距离衰减等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项目在各诊室、护理房以及等候区等均设有垃圾收集桶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分开收集,保洁人员每日将生活垃圾集中后,暂存于生活垃圾贮存间,每日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医疗垃圾和污泥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HW01。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医疗垃圾处理方法进行储存、运送,定 (略) 安德宝医疗 (略) 回收处置(医疗废物处理服务协议书详见附件2)。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2告知承诺制审批 该项目属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适用范围中的卫生项目。 项目由东 (略) 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 660 万元,占地面积 744.4m2,建筑面积 4056.4m2,项目拟共设 124 张护理床位,共有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 35 人。经营范围:医疗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家庭服务。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1年10月25日已经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审批文件号为东环建[2021]7059 号,详见附件1。 |
5.1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项目验收监测委托广东 (略) 开展,广东 (略) 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编号为*,本次检测所有项目均已认证。以下质控手段参考广东 (略) 出具的《东 (略) 建设项目<检测报告>》(YQH*)(附件4)和《东 (略) 验收检测质量控制报告》(关联报告: YQH*ZK )(附件5)。 (1)现场监测期间,有专人记录工况条件,保证生产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况。 (2)监测过程严格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 (3)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所用仪器都经过计量部门的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监测全过程严格按照本单位《质量手册》及有关质量管理程序进行,实施严谨的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5)采取了全程序空白、平行样等质控措施,质控结果符合要求。 (6)噪声测量前、后在测量现场用标准声源对声级计进行校准,测量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 0.5dB(A)。 (7)监测所用到的采样仪器在采样前、后均对流量进行校准,各采样仪器采样前和采样后流量相对误差均小于±5%。 (8)在监测期间,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均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的要求进行。 项目质控样数据统计见表5-1,校准曲线相关系数结果表见表5-2,曲线校准点质量控制测试结果表见表5-3,仪器校准数据统计见表5-4。 表 5-1 质控样数据统计
表 5-2 校准曲线相关系数结果表
表5-3曲线校准点质量控制测试结果表
表5-4仪器校准数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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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验收监测内容 项目验收监测委托广东 (略) 开展,以下验收监测内容均来自广东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项目检测内容汇总表见表6-1。 表6-1监测内容及工况一览表
图6-1 项目监测点位图 |
7.1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验收监测委托广东 (略) 开展,以下验收监测结果均来自广东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 7.1.1 生活污水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监测结果汇总见表7-1。 表7-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单位:mg/L;pH值为无量纲
废水验收监测结果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综合污水排放口各指标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HGB18466-2005) 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 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B级标准较严指标的要求。 |
7.2.2 废气验收监测结果 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恶臭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2,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3,垃圾收集间无组织恶臭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4。 表7-2 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恶臭废气监测结果
表 7-3 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表 7-4 垃圾收集间无组织恶臭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废气验收监测结果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垃圾收集间产生的恶臭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7.2.3 噪声验收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5。 表 7-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验收监测结果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噪声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东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下: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东 (略) (略) (略) 莞城街道新沙坊七巷16号101室,项目拟共设 124 张护理床位,经营范围:医疗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家庭服务。 (略) (略) 编制了《东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21年10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1]7059号。项目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同时规划设计。
1.2施工简况
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公用工程建设与配套环保设施同时施工建设,委托广东 (略) 进行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安装施工、 (略) (略) 对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安装施工,选用环评报告规划的废气处理工艺,使用强化废水处理工艺处理综合废水,保障环保投资。项目整体工程于2021年10月26日开工建设,2023年12月21日竣工,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
项目通过网络公开了环评报批、竣工及试运行起止日期等信息,信息公开期间无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填写提交了项目《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登记编号:*MA56C2WD29001W。调试试运行期间,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委托具有检验检测计量认证资质 (略) 于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3日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验收检测报告显示,综合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排放符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024年2月1日,东 (略) 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自主开展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
东 (略) 制定相关环保管理制度,安排人员进行环保设施维护及管理,落实环保处理设施运行台帐记录;
(2)环境费用保障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制定环保运营费用保障计划,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东 (略)
2024年2月1日
东 (略) 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2月1日,东 (略) 根据《东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东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v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660 万元,占地面积 744.4m2,建筑面积 4056.4m2,项目共设 124 张护理床位,共有医生及护理后勤人员 35 人。经营范围:医疗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家庭服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 (略) 于2021年10 (略) (略) 编制了《东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21年10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1]7059号。东 (略) 于2021年10月26日开工建设,2023年12月21日竣工,项目竣工后登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公开了竣工及调试起止日期,项目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同时规划、建设及调试试运行,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66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5.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包括项目配套的运营期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划设计及环评批复建设内容范围内,原环评废水处理工艺为: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池,实际为:调节池+一体化水解酸化+固液分离+消毒处理工艺,强化了废水处理工艺,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建设三级化粪池和一套废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综合废水,设计处理规模:50吨/天,处理工艺:调节池+一体化水解酸化+固液分离+消毒。处理后的综合废水经同一 (略) 政管网,由市政管网引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废气
项目将沉淀池和消毒池加盖密闭处理,同时设置集气装置,密闭抽风,减少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将池内恶臭统一收集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垃圾收集间产生的恶臭污染物量很少,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消声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再通过距离衰减,对设备各噪声源进行预防治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和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分开收集,保洁人员每日将生活垃圾集中后,暂存于生活垃圾贮存间,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医疗废物主要是护理治疗产生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HW01。项目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和污泥定 (略) 安德宝医疗 (略) 回收处置。
(五)辐射
项目不存在辐射影响。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为医疗服务行业,不属于工业类项目,项目综合废水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总量COD、氨氮指标为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量,由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另行分配总量控制指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综合废水先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再通过调节池和一体化水解酸化+固液分离+消毒处理工艺处理, (略) 政管网。主要污染物ph值范围为7.0-7.2,SS最高排放浓度15mg/L、CODcr最高排放浓度42mg/L、BOD5最高排放浓度21.1mg/L、NH3-N最高排放浓度0.222mg/L、动植物油类最高排放浓度0.62mg/L、粪大肠菌群最高排放浓度0mg/L。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执行的排放标准。
2.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数据显示,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恶臭:氨最高排放浓度1.4×10-3mg/m3,硫化氢最高排放浓度1.0×10-5mg/m3,臭气浓度最高排放浓度851(无量纲);项目废气污水处理站厂界无组织恶臭:氨最高排放浓度0.10mg/m3;硫化氢最高排放浓度0.011mg/m3,臭气浓度最高排放浓度<10(无量纲)。项目垃圾收集间厂界无组织恶臭:氨最高排放浓度0.10mg/m3;硫化氢最高排放浓度0.012mg/m3,臭气浓度最高排放浓度<10(无量纲)。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执行的排放标准。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数据显示,项目厂界东北侧昼间最大噪声为54dB(A)、夜间间最大噪声为47dB(A);东南侧昼间最大噪声为53dB(A)、夜间间最大噪声为47dB(A);西南侧昼间最大噪声为54dB(A)、夜间间最大噪声为47dB(A);西北侧昼间最大噪声为54dB(A)、夜间间最大噪声为46dB(A)。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医疗废物和污泥定 (略) 安德宝医疗 (略) 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暂存点均按规范做好防护措施。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综合废水排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B级标准较严指标的要求后, (略) 政污水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垃圾收集间产生的恶臭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按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不直接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和《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项目综合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厂界噪声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落实了施工期环保措施和设施建设,建设过程中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项目无须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后续要求:
(1)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按要求规范处置。
(2)加强环境管理,防止污染物事故排放。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工作人员包括东 (略) (建设单位)、广东 (略) (检测单位)、广东 (略) (施工单位)、 (略) (略) (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
东 (略)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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