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铭浩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回收利用清洁生产改造提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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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铭浩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回收利用清洁生产改造提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山东 (略) 于2020年1月委托山东典图 (略) 编制《塑料再生回收利用清洁生产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12月20日取得东营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关于东山东 (略) 塑料再生回收利用清洁生产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广分审【2020】11号)。

山东 (略) 塑料再生回收利用清洁生产改造提升项目于2024年2月建成,根 (略) 令第682号《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7.10.01)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调试起始日期为2024年2月3日,调试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日。我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 (略) 广饶县大王经济开发区,山东 (略) 厂区内

联系人:田茂玲

电话:*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项 (略) (略) 广饶县大王经济开发区,山东 (略) 厂区内,①依托现有厂房,调整平面布置,技改后因原料种类及产品方案变化的需要,对生产线进行重新规划布局;②项目部分原料由废旧 PE、PP 膜变为 PE、PP 边角料,由于其来料洁净,PE、PP 边角料生产线不再进行破碎清洗挤干工序,直接进行造粒,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量;③脱水工序由原甩干变为螺杆原理挤干,降低塑料含水率,造粒工序由原湿法造粒改为干法造粒;④ 更新破碎机、清洗池、挤干机、喂料机、造粒机、切粒机等设备 120 台(套),替换原有破碎机、清洗池、甩干机、喂料机、造粒机、切粒机等设备共计28 台(套),设备由生产能力较大的设备更新为小规格的先进设备、节约能耗、降低设备故障率、降低安全隐患;⑤项目改造完成后,产能不变,为年产 10000 吨塑料颗粒,产品方案发生变化,变为聚*烯颗粒 4900t/a,聚*烯颗粒 5100t/a;⑥ 改进原废气处理工艺,有机废气处理措施由“三级水洗+活性炭吸附”改为“水喷淋+活性炭吸附+UV 光催化装置”,PE 废塑料破碎工序废气由原无组织排放改为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环境影响及治理:

一、废气

南厂区1#-2#破碎废气分别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南厂区1-2#挤干线有机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UV 光催化装置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2排放;

北厂区3-4#破碎废气分别经 3 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

北厂区1-6#造粒生产线有机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北厂区7-12#造粒生产线有机废气及 3-6#挤干线有机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UV 光催化装置处理后经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5 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

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级标准及广饶 (略) 进水水质指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饶 (略) 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阳河。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滚筒筛、燃气炉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65~80dB(A),主要降噪措施是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等。

四、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将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挤出过滤工序产生的过滤废料回用于生产,废塑料人工分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固体废物、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压滤污泥等集中收集后存放至一般固废暂存处,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炭黑尘、压滤炭黑、废滤网收集后存放至一般固废暂存处,外售处理。废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山东

山东 (略) 于2020年1月委托山东典图 (略) 编制《塑料再生回收利用清洁生产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12月20日取得东营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关于东山东 (略) 塑料再生回收利用清洁生产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广分审【2020】11号)。

山东 (略) 塑料再生回收利用清洁生产改造提升项目于2024年2月建成,根 (略) 令第682号《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7.10.01)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调试起始日期为2024年2月3日,调试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日。我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 (略) 广饶县大王经济开发区,山东 (略) 厂区内

联系人:田茂玲

电话:*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项 (略) (略) 广饶县大王经济开发区,山东 (略) 厂区内,①依托现有厂房,调整平面布置,技改后因原料种类及产品方案变化的需要,对生产线进行重新规划布局;②项目部分原料由废旧 PE、PP 膜变为 PE、PP 边角料,由于其来料洁净,PE、PP 边角料生产线不再进行破碎清洗挤干工序,直接进行造粒,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量;③脱水工序由原甩干变为螺杆原理挤干,降低塑料含水率,造粒工序由原湿法造粒改为干法造粒;④ 更新破碎机、清洗池、挤干机、喂料机、造粒机、切粒机等设备 120 台(套),替换原有破碎机、清洗池、甩干机、喂料机、造粒机、切粒机等设备共计28 台(套),设备由生产能力较大的设备更新为小规格的先进设备、节约能耗、降低设备故障率、降低安全隐患;⑤项目改造完成后,产能不变,为年产 10000 吨塑料颗粒,产品方案发生变化,变为聚*烯颗粒 4900t/a,聚*烯颗粒 5100t/a;⑥ 改进原废气处理工艺,有机废气处理措施由“三级水洗+活性炭吸附”改为“水喷淋+活性炭吸附+UV 光催化装置”,PE 废塑料破碎工序废气由原无组织排放改为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环境影响及治理:

一、废气

南厂区1#-2#破碎废气分别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南厂区1-2#挤干线有机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UV 光催化装置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2排放;

北厂区3-4#破碎废气分别经 3 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

北厂区1-6#造粒生产线有机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北厂区7-12#造粒生产线有机废气及 3-6#挤干线有机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UV 光催化装置处理后经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5 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

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级标准及广饶 (略) 进水水质指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饶 (略) 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阳河。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滚筒筛、燃气炉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65~80dB(A),主要降噪措施是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等。

四、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将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挤出过滤工序产生的过滤废料回用于生产,废塑料人工分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固体废物、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压滤污泥等集中收集后存放至一般固废暂存处,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炭黑尘、压滤炭黑、废滤网收集后存放至一般固废暂存处,外售处理。废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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