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东侧安置房地块现保障性住房英村公寓项目地块,即英村保障性住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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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东侧安置房地块现保障性住房英村公寓项目地块,即英村保障性住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略) 委托绿益环保(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对 (略) 东侧安置房地块(现保障性住房英村公寓项目地块,即英村保障性住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略) 东侧安置房地块(现保障性住房英村公寓项目地块,即英村保障性住房地块)西至天马路,北至何山埔村,东至天马山脚,南至现状村道。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8.*°,北纬24.*°;地块占地面积92031.109m2,地块由两个子地块组成,其中A1-1子地块面积为21960.473m2、A1-2子地块面积为70070.636m2。调查地块历史上原为农用地、园地(龙眼林、荔枝林),在1991-2005年间建为 (略) 种鸡场;2009-2014年间大部分用 (略) 交建 (略) 沥青砼临时搅拌站;在2015年之后地块逐步被平整为空地。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

(略) 政府收储地块征地情况,该地块已被列入收储范围(地块前期收储工作 (略) 城市 (略) 负责,现阶段由 (略) 负责),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委托单位( (略) (略) )于** (略) 环 (略) 开展“ (略) 东侧安置房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土壤中存在铬(参照DB4403/T 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参照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出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超筛选值点位共1个;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仅W4、W6点位中氨氮及W1~W7浑浊度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其它监测井地下水质量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开展第二阶段详细调查。

三、调查结果

根据本地块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土壤检测结果,该地块部分区域土壤中存在铬(参照DB4403/T 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参照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出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根据保守性原则污染物垂向迁移最大深度为1.5m,所有铬、六价铬超标点位采样深度均已到达无污染层。依据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实验室监测结果,通过未超标点连线法确定出每层土壤污染的范围,0.0~1.5m土层调查地块内铬、六价铬疑似污染区域面积为400m2,土方量为600m3,调查地块需要开展下一步的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明确污染土壤修复目标及实际修复土方量。

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联系方式:颜工,*

编制单位:绿益环保(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工,*

**日

,厦门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略) 委托绿益环保(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对 (略) 东侧安置房地块(现保障性住房英村公寓项目地块,即英村保障性住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略) 东侧安置房地块(现保障性住房英村公寓项目地块,即英村保障性住房地块)西至天马路,北至何山埔村,东至天马山脚,南至现状村道。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8.*°,北纬24.*°;地块占地面积92031.109m2,地块由两个子地块组成,其中A1-1子地块面积为21960.473m2、A1-2子地块面积为70070.636m2。调查地块历史上原为农用地、园地(龙眼林、荔枝林),在1991-2005年间建为 (略) 种鸡场;2009-2014年间大部分用 (略) 交建 (略) 沥青砼临时搅拌站;在2015年之后地块逐步被平整为空地。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

(略) 政府收储地块征地情况,该地块已被列入收储范围(地块前期收储工作 (略) 城市 (略) 负责,现阶段由 (略) 负责),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委托单位( (略) (略) )于** (略) 环 (略) 开展“ (略) 东侧安置房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土壤中存在铬(参照DB4403/T 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参照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出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超筛选值点位共1个;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仅W4、W6点位中氨氮及W1~W7浑浊度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其它监测井地下水质量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开展第二阶段详细调查。

三、调查结果

根据本地块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土壤检测结果,该地块部分区域土壤中存在铬(参照DB4403/T 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参照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出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根据保守性原则污染物垂向迁移最大深度为1.5m,所有铬、六价铬超标点位采样深度均已到达无污染层。依据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实验室监测结果,通过未超标点连线法确定出每层土壤污染的范围,0.0~1.5m土层调查地块内铬、六价铬疑似污染区域面积为400m2,土方量为600m3,调查地块需要开展下一步的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明确污染土壤修复目标及实际修复土方量。

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联系方式:颜工,*

编制单位:绿益环保(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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