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桂铁路竹鹅村回建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湘桂铁路竹鹅村回建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调查地块共两个,地块 (略) 竹鹅村张公岭的西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北纬24.*°,用地面积4.1614公顷。地块 (略) 竹鹅村张公岭的西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北纬24.28288°,用地面积5.4302公顷。项目地块总面积为9.5916公顷。由于地块原用地性质包含农用地,现规划地块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地块用地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环境问题,保障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文件精神,对原地块开展污染调查,因此,组织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主要以规划红线内地块为主,同时辅以目标地块周边相邻区域的调查。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调查。通过对目标地块的土壤的质量现状调查,辨明地块内土壤是否受到污染,为地块进行土地利用开发的可行性提供科学依据。
综合地块主要活动调查、污染调查以及地块访谈调查结果可知:
a 、调查区域不存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区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b、调查区域内未发现有刺激性气味(或异味)及化学品污染和腐蚀的痕迹。
c、调查地块内无地下储罐、储槽、自埋管线。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均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d、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农田、菜地),种植农作物为蔬菜等,未曾有过工业生产活动。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区域历史较为清晰,该地块和周边区域现状及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广西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2021年7月13日实施)等技术规范,无需开展采样调查的必要性,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项目调查地块共两个,地块 (略) 竹鹅村张公岭的西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北纬24.*°,用地面积4.1614公顷。地块 (略) 竹鹅村张公岭的西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北纬24.28288°,用地面积5.4302公顷。项目地块总面积为9.5916公顷。由于地块原用地性质包含农用地,现规划地块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地块用地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环境问题,保障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文件精神,对原地块开展污染调查,因此,组织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主要以规划红线内地块为主,同时辅以目标地块周边相邻区域的调查。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调查。通过对目标地块的土壤的质量现状调查,辨明地块内土壤是否受到污染,为地块进行土地利用开发的可行性提供科学依据。
综合地块主要活动调查、污染调查以及地块访谈调查结果可知:
a 、调查区域不存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区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b、调查区域内未发现有刺激性气味(或异味)及化学品污染和腐蚀的痕迹。
c、调查地块内无地下储罐、储槽、自埋管线。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均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d、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农田、菜地),种植农作物为蔬菜等,未曾有过工业生产活动。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区域历史较为清晰,该地块和周边区域现状及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广西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2021年7月13日实施)等技术规范,无需开展采样调查的必要性,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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