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2-04 阅读量:

分享: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18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053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略) (略) X091行南线黄塘村至西赵家庄段改建工程

海环审【2024】003号

2024年2月4日

(略) (略) (略) (略) X091行南线黄塘村至西赵家庄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海环审【2024】003号

(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请的《 (略) (略) (略) (略) X091行南线黄塘村至西赵家庄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 (略) 政府网站公示,公众无异议。经研究,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略) (略) X091行南线黄塘村至西赵家庄段改建工 (略) 境内,路线起于辛安镇前黄塘村东,与X095岚辛线交叉,向南沿X091行南线经辛庄村东、埠后村西、核电园区西,在核电园区西南角处转向东南新建道路,经西赵家庄东侧,终点止于G228丹东线,路线全长8.810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K6+300~K9+540、K12+293~K15+110段路基宽24.5米,K9+540~K12+293段路基宽21.5米,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小桥及涵洞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05。项目建设期间路基土石方776.168千立方米;路基路面排水76.96百立方米,管道排水2.82公里;防护91.713百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06.71千平方米;新建小桥3座、涵洞10道,拆除重建涵洞18道;天桥1座;主要平面交叉15处;永久占地(含老路)38.8485公顷。该项目总投资4070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2万元,建设周期: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共12个月。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310-*-04-01-*),符合《 (略) “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烟政字〔2021〕59号)等规划要求, (略)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在贯彻 (略) 、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在确权的路权范围内,结合相关规划及工程区现状,在工程设计阶段,应进一步完善优化线路设计布局、施工便道和临时场地布置等,尽可能减少永久及临时占地,尽可能减少林地占用、尽可能避让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降低对其生产、生活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要避开周边野生动物集中活动或敏感时段,根据其台,及时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批复仅针对环境影响提出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应急、安全、排水、消防、水土保持等,应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

二〇二四年二月四日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2-04 阅读量:

分享: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18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053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略) (略) X091行南线黄塘村至西赵家庄段改建工程

海环审【2024】003号

2024年2月4日

(略) (略) (略) (略) X091行南线黄塘村至西赵家庄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海环审【2024】003号

(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请的《 (略) (略) (略) (略) X091行南线黄塘村至西赵家庄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 (略) 政府网站公示,公众无异议。经研究,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略) (略) X091行南线黄塘村至西赵家庄段改建工 (略) 境内,路线起于辛安镇前黄塘村东,与X095岚辛线交叉,向南沿X091行南线经辛庄村东、埠后村西、核电园区西,在核电园区西南角处转向东南新建道路,经西赵家庄东侧,终点止于G228丹东线,路线全长8.810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K6+300~K9+540、K12+293~K15+110段路基宽24.5米,K9+540~K12+293段路基宽21.5米,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小桥及涵洞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05。项目建设期间路基土石方776.168千立方米;路基路面排水76.96百立方米,管道排水2.82公里;防护91.713百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06.71千平方米;新建小桥3座、涵洞10道,拆除重建涵洞18道;天桥1座;主要平面交叉15处;永久占地(含老路)38.8485公顷。该项目总投资4070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2万元,建设周期: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共12个月。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310-*-04-01-*),符合《 (略) “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烟政字〔2021〕59号)等规划要求, (略)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在贯彻 (略) 、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在确权的路权范围内,结合相关规划及工程区现状,在工程设计阶段,应进一步完善优化线路设计布局、施工便道和临时场地布置等,尽可能减少永久及临时占地,尽可能减少林地占用、尽可能避让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降低对其生产、生活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要避开周边野生动物集中活动或敏感时段,根据其台,及时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批复仅针对环境影响提出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应急、安全、排水、消防、水土保持等,应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

二〇二四年二月四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