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控洛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洛阳市伊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扩建工程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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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控洛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洛阳市伊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扩建工程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4年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8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 (略) 伊滨区科技大厦A座801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北控(洛阳) (略) (略) 伊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扩建工程

(略) 伊滨区洛偃快速路与大谷路交叉口向北400米

北控(洛阳) (略)

洛阳 (略)

项目利用厂区内预留用地进行扩建,建设规模为5万m3/d,建成后全厂总处理规模达到10万m3/d,主要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转盘滤池、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碳源投加间、污泥泵房、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13990.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90.81万元。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治理措施。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改良A2O—混合反应沉淀池—转盘滤池—消毒”,出水水质达到《 (略) 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尾水通过管道经入河排污口排入伊河。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细格栅采用不锈钢骨架阳光板密封,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管道引至现有工程1#南除臭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新建污泥浓缩池设置不锈钢骨架阳光板加盖密封,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2#北除臭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二级标准。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在厂内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应在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其贮存能力应满足本工程需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对危废原料收集、运输、贮存进行全过程控制。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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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8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 (略) 伊滨区科技大厦A座801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北控(洛阳) (略) (略) 伊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扩建工程

(略) 伊滨区洛偃快速路与大谷路交叉口向北400米

北控(洛阳) (略)

洛阳 (略)

项目利用厂区内预留用地进行扩建,建设规模为5万m3/d,建成后全厂总处理规模达到10万m3/d,主要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转盘滤池、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碳源投加间、污泥泵房、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13990.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90.81万元。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治理措施。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改良A2O—混合反应沉淀池—转盘滤池—消毒”,出水水质达到《 (略) 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尾水通过管道经入河排污口排入伊河。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细格栅采用不锈钢骨架阳光板密封,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管道引至现有工程1#南除臭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新建污泥浓缩池设置不锈钢骨架阳光板加盖密封,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2#北除臭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二级标准。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在厂内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应在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其贮存能力应满足本工程需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对危废原料收集、运输、贮存进行全过程控制。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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