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烟草专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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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烟草专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国烟法〔2021〕61号)等相关要求, (略) 烟草专卖局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条例》规定,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3年, (略) 烟草专卖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略) 关于政府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烟草行业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以夯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为主线,完善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加大对查处违法经营卷烟、消费者维权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情况的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等相关信息。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对相关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指导,着力解决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人民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工作。2023年,我 (略) 烟草专卖局官网主动公开信息2249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110条,行政处罚信息1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未实行收费制度,全部免费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实行公开信息层层审核制度,加强信息采编、报送、发布等环节的审核力度,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内容真实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行业外网等政务公开平台,坚持以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2023年,我局各类信息公开平台运行良好,网站更新及时,在平台建设中,切实增强对社会关切的主动回应。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协调机制作用,认真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一网通办, (略) 场监管质量水平,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计划, (略) 场检查要求, (略) 场检查结果,提升烟草行业“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数据质量,提高执法信息公开水平。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未出现追究问责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没有接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的情况,也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略) 烟草专卖局

2023年2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国烟法〔2021〕61号)等相关要求, (略) 烟草专卖局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条例》规定,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3年, (略) 烟草专卖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略) 关于政府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烟草行业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以夯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为主线,完善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加大对查处违法经营卷烟、消费者维权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情况的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等相关信息。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对相关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指导,着力解决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人民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工作。2023年,我 (略) 烟草专卖局官网主动公开信息2249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110条,行政处罚信息1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未实行收费制度,全部免费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实行公开信息层层审核制度,加强信息采编、报送、发布等环节的审核力度,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内容真实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行业外网等政务公开平台,坚持以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2023年,我局各类信息公开平台运行良好,网站更新及时,在平台建设中,切实增强对社会关切的主动回应。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协调机制作用,认真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一网通办, (略) 场监管质量水平,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计划, (略) 场检查要求, (略) 场检查结果,提升烟草行业“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数据质量,提高执法信息公开水平。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未出现追究问责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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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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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没有接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的情况,也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略) 烟草专卖局

202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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