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沿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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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陵沿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关于铜陵沿江再生 (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查意见的函

铜陵沿江再生 (略) :

你公司报送来的《铜陵沿江再生 (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将管委会审查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购置打包机、液压剪切钳、剪式举升机、液压抽油机等设备22台(套),新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拆解2万台报废机动车的能力。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205-*-04-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管委会同意按《报告表》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各产噪设备应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消音、降噪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现有污水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枞阳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采取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和地面清洁废水依托铜陵 (略)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调节+隔油池+混凝沉淀)处理,满足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枞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枞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项目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破损铅酸蓄电池产生的硫酸雾经微负压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油液抽排与制冷剂抽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经一套“静电式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和拆解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排放限值。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开挖土方采取遮挡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做好绿化工作。运营期不可利用材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厂区分区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办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你单位应接受枞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环境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P*)

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关于铜陵沿江再生 (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查意见的函

铜陵沿江再生 (略) :

你公司报送来的《铜陵沿江再生 (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将管委会审查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购置打包机、液压剪切钳、剪式举升机、液压抽油机等设备22台(套),新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拆解2万台报废机动车的能力。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205-*-04-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管委会同意按《报告表》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各产噪设备应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消音、降噪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现有污水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枞阳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采取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和地面清洁废水依托铜陵 (略)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调节+隔油池+混凝沉淀)处理,满足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枞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枞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项目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破损铅酸蓄电池产生的硫酸雾经微负压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油液抽排与制冷剂抽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经一套“静电式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和拆解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排放限值。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开挖土方采取遮挡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做好绿化工作。运营期不可利用材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厂区分区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办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你单位应接受枞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环境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P*)

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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