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南安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2023年考核结果的公示
南安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南安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2023年考核结果的公示
各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 (略)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闽交运〔2017〕24号)、《 (略)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办法》(闽交运〔2017〕25号)有关要求,市运输中心成立2023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考核领导小组,按照《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 (略)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2023年考核工作的通知》(南交运发〔2023〕56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19日组织对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考核,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动态监控考核结果
根据要求,此次共考核道路旅客运输企业2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4家,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16家,24家道路运输企业经考核均被评为合格。(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相关说明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对公示考核结果进行认真核对,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略) 运输中心提出申请复核,市运输中心将组织进行再次核查,考核结果有误的,将及时更正。
联系人:傅逸群,联系电话:0595-*
附件: (略)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2023年考核结果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 (略)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闽交运〔2017〕24号)、《 (略)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办法》(闽交运〔2017〕25号)有关要求,市运输中心成立2023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考核领导小组,按照《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 (略)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2023年考核工作的通知》(南交运发〔2023〕56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19日组织对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考核,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动态监控考核结果
根据要求,此次共考核道路旅客运输企业2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4家,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16家,24家道路运输企业经考核均被评为合格。(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相关说明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对公示考核结果进行认真核对,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略) 运输中心提出申请复核,市运输中心将组织进行再次核查,考核结果有误的,将及时更正。
联系人:傅逸群,联系电话:0595-*
附件: (略)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2023年考核结果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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