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县槎溪沙坪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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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县槎溪沙坪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化县槎溪沙坪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新化县槎溪沙坪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新化县洋溪镇、槎溪镇、炉观镇

建设单位

新 (略)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略) 万竑 (略)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化县槎溪沙坪风电项目

2、建设单位:新 (略)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30392万元

5、建设地址: (略) 新化县洋溪镇、槎溪镇、炉观镇

6、项目内容:项目拟安装10台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机型轮毂中心高度115m,叶轮直径为200m),装机容量为50MW,每台风机轮毂中配套建设1台容量为5500kVA的箱变,占地面积为3980m2; 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设置50MVA 的户外变压器1座,位于场区1#风电机组南侧,占地面积7200m2; 10台风力发电机组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内,沿风电场道路敷设,采用全直埋方式,长度约15.65km; 项目拟建6处弃渣场,临时占地面积约32000m2,总弃渣量约为13.79万m3。场内新建道路约19km,其中新建场内道路 16.74km,利用原有及改建道路 2.26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生态环境保护:(1)施工便道尽量不要从成片的林地中穿过;风电机基础平台应尽量利用山头的自然地势和环境,杜绝对山头进行大面积平整;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

(2)风机平台区在施工结束后需进行植被恢复(撒播草籽、种植树木、挂网种植等);弃渣场区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及临时拦挡苫盖措施;渣场周边设截水沟、沉沙池及跌水消能措施,并与自然沟道衔接。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回覆表土,落实林草植被恢复措施。

(3)在风机的叶片上涂上能吸引鸟类注意力的反射紫外线涂层或鲜艳颜色,提高鸟类的注意力,避免白天鸟类撞击风机。在所有的风机上设置“恐怖眼驱鸟器”或采用声音驱鸟法进行驱鸟,使鸟类在迁徙中能及时回避,减少鸟类碰撞风机的概率。

(4)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每个风机和集电线路施工完成后,在临时占地及其附近合理绿化,尽快恢复动物生境。

(5)提高施工和管理人员的法律、保护意识。教育工作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不偷猎野生动物。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

(3)施工作业区布置要远离居民区,并及时洒水,非雨天每天洒水不少于4~5次。

(4)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5)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水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员工和工作人员租赁周边居民房屋作为办公和生活用房,施工员工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

(2)施工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清洗或道路洒水,不外排。

(3)落实文明施工原则,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声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的影响;应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配备、使用减震坐垫和隔音装置,降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

(2)施工爆破过程中,优先采用先进爆破技术。

(3)新建道路施工应尽量缩短高噪声施工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靠近居民路段应禁止夜间施工,昼间尽量在上午8:30~11:30、下午2:30~6:30进行施工;并尽量知会受影响的居民,做好防范措施。

(4)加强施工管理措施,要求该区域施工发包合同条款中具有声环境质量保护条款,同时进行噪声监测、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在每个施工区设立垃圾桶,安排专人定期定点收集生活垃圾;对渣土先拦后弃,砌筑挡墙,逐层压实,始终保持渣场平整,修建完善的截排水设施和沉砂池等防护设施减少水土流失。

运营期: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加强对巡检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巡检人员不得随意砍伐风电站周边树木,破坏原有生态功能。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地面工频电场强度水平符合标准。

声环境保护措施:在机组招标设计时,选择低噪并具有较好防噪设施的机组;运行期加强对风电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升压站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风电场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水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菜地施肥,不外排。

固废措施:升压站内生活垃圾经垃圾箱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废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化县槎溪沙坪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新化县槎溪沙坪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新化县洋溪镇、槎溪镇、炉观镇

建设单位

新 (略)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略) 万竑 (略)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化县槎溪沙坪风电项目

2、建设单位:新 (略)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30392万元

5、建设地址: (略) 新化县洋溪镇、槎溪镇、炉观镇

6、项目内容:项目拟安装10台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机型轮毂中心高度115m,叶轮直径为200m),装机容量为50MW,每台风机轮毂中配套建设1台容量为5500kVA的箱变,占地面积为3980m2; 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设置50MVA 的户外变压器1座,位于场区1#风电机组南侧,占地面积7200m2; 10台风力发电机组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内,沿风电场道路敷设,采用全直埋方式,长度约15.65km; 项目拟建6处弃渣场,临时占地面积约32000m2,总弃渣量约为13.79万m3。场内新建道路约19km,其中新建场内道路 16.74km,利用原有及改建道路 2.26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生态环境保护:(1)施工便道尽量不要从成片的林地中穿过;风电机基础平台应尽量利用山头的自然地势和环境,杜绝对山头进行大面积平整;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

(2)风机平台区在施工结束后需进行植被恢复(撒播草籽、种植树木、挂网种植等);弃渣场区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及临时拦挡苫盖措施;渣场周边设截水沟、沉沙池及跌水消能措施,并与自然沟道衔接。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回覆表土,落实林草植被恢复措施。

(3)在风机的叶片上涂上能吸引鸟类注意力的反射紫外线涂层或鲜艳颜色,提高鸟类的注意力,避免白天鸟类撞击风机。在所有的风机上设置“恐怖眼驱鸟器”或采用声音驱鸟法进行驱鸟,使鸟类在迁徙中能及时回避,减少鸟类碰撞风机的概率。

(4)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每个风机和集电线路施工完成后,在临时占地及其附近合理绿化,尽快恢复动物生境。

(5)提高施工和管理人员的法律、保护意识。教育工作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不偷猎野生动物。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

(3)施工作业区布置要远离居民区,并及时洒水,非雨天每天洒水不少于4~5次。

(4)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5)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水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员工和工作人员租赁周边居民房屋作为办公和生活用房,施工员工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

(2)施工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清洗或道路洒水,不外排。

(3)落实文明施工原则,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声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的影响;应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配备、使用减震坐垫和隔音装置,降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

(2)施工爆破过程中,优先采用先进爆破技术。

(3)新建道路施工应尽量缩短高噪声施工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靠近居民路段应禁止夜间施工,昼间尽量在上午8:30~11:30、下午2:30~6:30进行施工;并尽量知会受影响的居民,做好防范措施。

(4)加强施工管理措施,要求该区域施工发包合同条款中具有声环境质量保护条款,同时进行噪声监测、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在每个施工区设立垃圾桶,安排专人定期定点收集生活垃圾;对渣土先拦后弃,砌筑挡墙,逐层压实,始终保持渣场平整,修建完善的截排水设施和沉砂池等防护设施减少水土流失。

运营期: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加强对巡检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巡检人员不得随意砍伐风电站周边树木,破坏原有生态功能。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地面工频电场强度水平符合标准。

声环境保护措施:在机组招标设计时,选择低噪并具有较好防噪设施的机组;运行期加强对风电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升压站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风电场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水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菜地施肥,不外排。

固废措施:升压站内生活垃圾经垃圾箱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废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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