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4年度拟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公告第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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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4年度拟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公告第一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拟对部分倒闭、失联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并注销,公示期为15日。

相关使用单位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联系电话:0527-*。

特此公告。

附件: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拟注销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清单(第一批次)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2月4日


附件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拟注销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清单(第一批次)

序号

使用单位

设备名称

使用登记证号

1

江苏易 (略)

分气缸

容17苏N00002(21)

2

储气罐

容17苏N00011(21)

3

储气罐

容17苏N00012(21)

4

储气罐

容17苏N00013(21)

5

储气罐

容17苏N00014(21)

6

储气罐

容17苏N00015(21)

7

储气罐

容17苏N00208(21)

8

储气罐

容17苏N00209(21)

9

叉车

车11苏N90038(17)

10

叉车

车11苏N90039(17)

11

叉车

车11苏N90040(17)

12

叉车

车11苏N90098(17)

13

叉车

车11苏N90102(18)

14

叉车

车11苏N90103(18)

15

叉车

车11苏N90104(18)

16

叉车

车11苏N90173(18)

17

叉车

车11苏N90213(18)

18

叉车

车11苏N90212(18)

19

叉车

车11苏N90211(18)

20

蒸汽管道

管30苏N0002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拟对部分倒闭、失联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并注销,公示期为15日。

相关使用单位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联系电话:0527-*。

特此公告。

附件: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拟注销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清单(第一批次)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2月4日


附件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拟注销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清单(第一批次)

序号

使用单位

设备名称

使用登记证号

1

江苏易 (略)

分气缸

容17苏N00002(21)

2

储气罐

容17苏N00011(21)

3

储气罐

容17苏N00012(21)

4

储气罐

容17苏N00013(21)

5

储气罐

容17苏N00014(21)

6

储气罐

容17苏N00015(21)

7

储气罐

容17苏N00208(21)

8

储气罐

容17苏N00209(21)

9

叉车

车11苏N90038(17)

10

叉车

车11苏N90039(17)

11

叉车

车11苏N90040(17)

12

叉车

车11苏N90098(17)

13

叉车

车11苏N90102(18)

14

叉车

车11苏N90103(18)

15

叉车

车11苏N90104(18)

16

叉车

车11苏N90173(18)

17

叉车

车11苏N90213(18)

18

叉车

车11苏N90212(18)

19

叉车

车11苏N90211(18)

20

蒸汽管道

管30苏N00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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