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村乡许村马战自然村粉煤灰及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
路村乡许村马战自然村粉煤灰及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山西翼 (略) 路村乡许村马战自然村粉煤灰及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屯留区路村乡许村马战自然村
建设单位:山西翼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清朗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西翼 (略) 路村乡许村马战自然村粉煤灰及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 (略) 屯留区,拟利用煤矸石及粉煤灰作为填充物对屯留区路村乡许村马战自然村北侧和西北侧两条自然荒沟进行土地复垦,复垦面积11.5686hm2,有效库容145.38万m3,其中煤矸石填埋区(位于北侧荒沟)40.48万m3,粉煤灰填埋区(位于西北侧荒沟)104.90万m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挡渣坝、防渗工程、导排系统等主要工程以及生活管理区、道路铺设、绿化等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
2023年3月28日, (略) 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3-*-89-05-*。
2023年7月11日, (略) 屯留区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对山西翼 (略) 路村乡许村马战自然村粉煤灰及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意见》(屯自然资函〔2023〕343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易产尘的建筑材料置于专用堆棚内,采用防尘布对原料进行苫盖,使用外购商品混凝土,进场道路进行硬化,填充区出入口附近分别设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粉状物料应使用密闭车斗运输,经过村庄附近时减速慢行,不得超载;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同时增加洒水频次;分区分层填充作业,定期洒水、及时压实。确保场界周边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认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按要求设置截排水系统,防止雨水冲刷场区下游。
(三)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挡墙、截排水沟等施工开挖产生的弃土及少量建筑垃圾,用于场地的平整,废弃钢筋、木板等回收利用。场地剥离的表土暂存后用于土地复垦;车辆冲洗水沉淀池需定期清掏,沉渣全部回填;场内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设备布局,采用低噪设备;运输车辆经过村庄附近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施工、复垦过程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复垦完成后管护阶段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分区防渗,煤矸石复垦区按照一般工业固废Ⅰ类场要求严格落实防渗措施,粉煤灰复垦区按照Ⅱ类场要求进行防渗,分区填埋,制定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范和环评要求,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展开监测。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拦挡、防渗等工程建设,设立警示标志牌,加强巡视,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演练要求。
(七)认真做好生态补偿、恢复措施。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临时土石方加盖篷布;封场后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填埋区顶部平台复垦为耕地,边坡恢复为乔木林地,做到与周围生态景观协调一致,同时认真落实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的生态保护措施。
(八)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煤矸石及粉煤灰进场前必须进行成分分析,煤矸石、粉煤灰分别满足I类、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入场,严禁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入煤矸石复垦区,严禁危险废物进入粉煤灰复垦区。做好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标志牌;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确保满足后续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3年8月31日在长治日报社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3年9月14日至9月28日在长治日报网进行了本次环评报告征询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公示,在2023年9月15日和2023年9月20日在《上党晚报》上刊登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询意见稿公示信息,2023年9月14日至9月28日在项目周边的马战村公告栏张贴了公告。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3年9月29日通过长治日报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山西翼 (略) 路村乡许村马战自然村粉煤灰及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屯留区路村乡许村马战自然村
建设单位:山西翼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清朗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西翼 (略) 路村乡许村马战自然村粉煤灰及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 (略) 屯留区,拟利用煤矸石及粉煤灰作为填充物对屯留区路村乡许村马战自然村北侧和西北侧两条自然荒沟进行土地复垦,复垦面积11.5686hm2,有效库容145.38万m3,其中煤矸石填埋区(位于北侧荒沟)40.48万m3,粉煤灰填埋区(位于西北侧荒沟)104.90万m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挡渣坝、防渗工程、导排系统等主要工程以及生活管理区、道路铺设、绿化等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
2023年3月28日, (略) 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3-*-89-05-*。
2023年7月11日, (略) 屯留区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对山西翼 (略) 路村乡许村马战自然村粉煤灰及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意见》(屯自然资函〔2023〕343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易产尘的建筑材料置于专用堆棚内,采用防尘布对原料进行苫盖,使用外购商品混凝土,进场道路进行硬化,填充区出入口附近分别设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粉状物料应使用密闭车斗运输,经过村庄附近时减速慢行,不得超载;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同时增加洒水频次;分区分层填充作业,定期洒水、及时压实。确保场界周边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认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按要求设置截排水系统,防止雨水冲刷场区下游。
(三)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挡墙、截排水沟等施工开挖产生的弃土及少量建筑垃圾,用于场地的平整,废弃钢筋、木板等回收利用。场地剥离的表土暂存后用于土地复垦;车辆冲洗水沉淀池需定期清掏,沉渣全部回填;场内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设备布局,采用低噪设备;运输车辆经过村庄附近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施工、复垦过程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复垦完成后管护阶段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分区防渗,煤矸石复垦区按照一般工业固废Ⅰ类场要求严格落实防渗措施,粉煤灰复垦区按照Ⅱ类场要求进行防渗,分区填埋,制定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范和环评要求,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展开监测。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拦挡、防渗等工程建设,设立警示标志牌,加强巡视,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演练要求。
(七)认真做好生态补偿、恢复措施。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临时土石方加盖篷布;封场后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填埋区顶部平台复垦为耕地,边坡恢复为乔木林地,做到与周围生态景观协调一致,同时认真落实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的生态保护措施。
(八)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煤矸石及粉煤灰进场前必须进行成分分析,煤矸石、粉煤灰分别满足I类、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入场,严禁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入煤矸石复垦区,严禁危险废物进入粉煤灰复垦区。做好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标志牌;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确保满足后续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3年8月31日在长治日报社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3年9月14日至9月28日在长治日报网进行了本次环评报告征询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公示,在2023年9月15日和2023年9月20日在《上党晚报》上刊登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询意见稿公示信息,2023年9月14日至9月28日在项目周边的马战村公告栏张贴了公告。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3年9月29日通过长治日报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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