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金水分局关于拟作出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金水分局关于拟作出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6日(3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水利局 | 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 (略) 金水区 | 河南 (略) | 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略) (略) 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S312跨马渡大桥南侧,马渡引黄闸下游,属于黄河流域。本次工程范围为:北接马渡引黄闸海漫段出口,南至祭城姚桥连通渠下游,南北向总长200m,东西至祭城干渠及姚桥干渠蓝线边界,宽度为50~60m。 | 1、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现状建筑物的拆除、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物料露天堆放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项目拆除工程量虽小,为降低拆除作业对工程附近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用合理可行的作业工艺,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湿法作业,即在拆除房屋的同时,进行洒水抑尘,并在四周边界设置不低于 3m 的围挡;拆除固废应该采取覆盖措施并及时清运。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湿润是减少汽车扬尘,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减少机动车辆尾气对大气环境造成污。 2、废水: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基坑初期排水。工程施工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污水等,施工营地设置临时环保厕所, (略) 政卫生部门清运。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工程机械包括推土机、挖掘机、自卸汽车等,机械车辆冲洗废水主要含泥沙及油污。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废水回用于车辆冲洗使用和降尘,不外排;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产生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铲运机、平地机、推土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等。施工设备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夜间禁止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最大程度上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建筑物工程(包括现状马渡管理所、 祭城分水闸(拆除和新建)、路涵、沉沙坑工程)和渠道护砌工程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的少量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产量约 11t,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场所处置。 5、生态环境:渠首改造工程、建筑物工程开挖将破坏地表植被和原有地形地貌,在一定时段和一定区域将造成水土流失,土壤肥力和团粒结构发生改变。永久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占地类型为耕地、建设用地等,工程用地范围外不涉及临时用地。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金水分局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金水区 (略) 生态环境局金水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6日(3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水利局 | 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 (略) 金水区 | 河南 (略) | 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略) (略) 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S312跨马渡大桥南侧,马渡引黄闸下游,属于黄河流域。本次工程范围为:北接马渡引黄闸海漫段出口,南至祭城姚桥连通渠下游,南北向总长200m,东西至祭城干渠及姚桥干渠蓝线边界,宽度为50~60m。 | 1、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现状建筑物的拆除、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物料露天堆放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项目拆除工程量虽小,为降低拆除作业对工程附近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用合理可行的作业工艺,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湿法作业,即在拆除房屋的同时,进行洒水抑尘,并在四周边界设置不低于 3m 的围挡;拆除固废应该采取覆盖措施并及时清运。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湿润是减少汽车扬尘,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减少机动车辆尾气对大气环境造成污。 2、废水: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基坑初期排水。工程施工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污水等,施工营地设置临时环保厕所, (略) 政卫生部门清运。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工程机械包括推土机、挖掘机、自卸汽车等,机械车辆冲洗废水主要含泥沙及油污。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废水回用于车辆冲洗使用和降尘,不外排;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产生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铲运机、平地机、推土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等。施工设备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夜间禁止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最大程度上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建筑物工程(包括现状马渡管理所、 祭城分水闸(拆除和新建)、路涵、沉沙坑工程)和渠道护砌工程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的少量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产量约 11t,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场所处置。 5、生态环境:渠首改造工程、建筑物工程开挖将破坏地表植被和原有地形地貌,在一定时段和一定区域将造成水土流失,土壤肥力和团粒结构发生改变。永久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占地类型为耕地、建设用地等,工程用地范围外不涉及临时用地。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金水分局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金水区 (略) 生态环境局金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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