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环保--拟批准公示
泰达环保--拟批准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 (略) 飞灰
固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飞灰固化项目 | (略) | (略) 津南区泰新路1号 (略) 内 | 华测生态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略) 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飞灰现状作为危废全部交由天津*鸣 (略) 处置。为贯彻落实国家固体废物处理相关政策, (略) 拟投资200万元建设“飞灰固化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1)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内闲置区域建设螯合设备间,购置飞灰固化设备,对飞灰进行螯合固化处理。(2)利用厂区内现有闲置区域,建设固化养护间,对螯合后的飞灰养护。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设备、输送设备、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本项目厂界噪声的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噪声源对于噪声敏感目标(双港实验小学)贡献值很小,噪声值无变化,教学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螯合剂桶、固化飞灰、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废螯合剂桶外售物资回收部门。飞灰螯合固化后各项指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1要求后送至大韩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在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 在正常状况下污染物对地下水环境无明显影响。在非正常状况发生后有充足的时间采取措施阻断污染物的运移,并且污染物对地下水影响微小。因此在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源防渗进行修复截断污染源,使此状况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6)土壤 本项目无废气排放不会通过大气沉降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用水进入到整合固化后的飞灰中,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废水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本项目原辅料及危险废物在处理、储存及运输过程中,若不慎发生洒落、泄漏等情况,污染物可影响土壤地下水环境,但由于飞灰为固体,储存于设置地面防渗的地上,无下渗污染途径,其他原辅料及危废储存量较低,对环境的影响微弱。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备可行性,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本项目公众参与工作采取了网站公示(两次)、报纸公示(两次)及现场张贴公示信息相结合的方式告知公众,公开征求了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公众意见。 | 2024.02.04-2024.02.0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 (略) 飞灰
固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飞灰固化项目 | (略) | (略) 津南区泰新路1号 (略) 内 | 华测生态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略) 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飞灰现状作为危废全部交由天津*鸣 (略) 处置。为贯彻落实国家固体废物处理相关政策, (略) 拟投资200万元建设“飞灰固化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1)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内闲置区域建设螯合设备间,购置飞灰固化设备,对飞灰进行螯合固化处理。(2)利用厂区内现有闲置区域,建设固化养护间,对螯合后的飞灰养护。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设备、输送设备、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本项目厂界噪声的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噪声源对于噪声敏感目标(双港实验小学)贡献值很小,噪声值无变化,教学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螯合剂桶、固化飞灰、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废螯合剂桶外售物资回收部门。飞灰螯合固化后各项指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1要求后送至大韩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在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 在正常状况下污染物对地下水环境无明显影响。在非正常状况发生后有充足的时间采取措施阻断污染物的运移,并且污染物对地下水影响微小。因此在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源防渗进行修复截断污染源,使此状况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6)土壤 本项目无废气排放不会通过大气沉降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用水进入到整合固化后的飞灰中,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废水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本项目原辅料及危险废物在处理、储存及运输过程中,若不慎发生洒落、泄漏等情况,污染物可影响土壤地下水环境,但由于飞灰为固体,储存于设置地面防渗的地上,无下渗污染途径,其他原辅料及危废储存量较低,对环境的影响微弱。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备可行性,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本项目公众参与工作采取了网站公示(两次)、报纸公示(两次)及现场张贴公示信息相结合的方式告知公众,公开征求了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公众意见。 | 2024.02.04-2024.02.0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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