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州市凤岗河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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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州市凤岗河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A-18地块位于《 (略) 凤岗河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善区域医疗中心的医疗卫生功能,拟对A-18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为进 (略) 用地布局并确保项目依法依规,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城市规 (略) 编制完成《 (略) 凤岗河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略) 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组织召开了《 (略) 凤岗河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专家咨询论证会,对地块规划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论证。

现按照《 (略) 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要求,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1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南门路609号)

联系电话:0794-*

附件:地块调整报告具体公示内容

一、拟调整地块

本次调整对象为原小游园地块,为《 (略) 凤岗河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A-18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位于迎宾大道和西津大道交叉口。

二、具体调整内容

将原控规A-18地块0.87公顷(13亩)公园绿地调整为A-17-1地块医疗卫生用地。调整后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50米。

(略) 凤岗河以西A-18地块调整前后控制指标表

调整前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系数

绿地率

限高(m)

A-18(局部)

公园绿地

8687

0.1

≤10%

≥75%

8

调整后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系数

绿地率

限高(m)

A-17-1

医疗卫生用地

8687

1.0-2.0

≤30%

≥30%

50


A-18地块位于《 (略) 凤岗河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善区域医疗中心的医疗卫生功能,拟对A-18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为进 (略) 用地布局并确保项目依法依规,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城市规 (略) 编制完成《 (略) 凤岗河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略) 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组织召开了《 (略) 凤岗河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专家咨询论证会,对地块规划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论证。

现按照《 (略) 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要求,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1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南门路609号)

联系电话:0794-*

附件:地块调整报告具体公示内容

一、拟调整地块

本次调整对象为原小游园地块,为《 (略) 凤岗河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A-18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位于迎宾大道和西津大道交叉口。

二、具体调整内容

将原控规A-18地块0.87公顷(13亩)公园绿地调整为A-17-1地块医疗卫生用地。调整后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50米。

(略) 凤岗河以西A-18地块调整前后控制指标表

调整前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系数

绿地率

限高(m)

A-18(局部)

公园绿地

8687

0.1

≤10%

≥75%

8

调整后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系数

绿地率

限高(m)

A-17-1

医疗卫生用地

8687

1.0-2.0

≤30%

≥3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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