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徐家湾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徐家湾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松木坪镇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松木坪镇徐家湾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松政函〔2024〕2号)及其相关附件收悉。我局已以都发改审批〔2023〕370号文批复其项目建议书。经审核,现将其初步设计的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311-*-04-01-*。
二、建设单位
松木坪镇徐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
松木坪镇徐家湾村三组。
四、建设必要性
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调动党员积极性,促进新农村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规划用地面积4.05亩、总建筑面积876.87平方米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公厕和乡村驿站,配套建设道路、停车位、给排水、照明和绿化等工程。
六、工程初步设计
该项目拟建建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为地上2层,建筑高度11.4米。拟建公厕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5.15米,乡村驿站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5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采用独立柱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C30,钢筋采用HPB300、HRB400级钢筋。
七、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3个月。
八、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为351万元(详见概算核定表)。其资金来源为各部门支持资金和村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和《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都政规〔2023〕1号)组织实施。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4日
松木坪镇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松木坪镇徐家湾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松政函〔2024〕2号)及其相关附件收悉。我局已以都发改审批〔2023〕370号文批复其项目建议书。经审核,现将其初步设计的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311-*-04-01-*。
二、建设单位
松木坪镇徐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
松木坪镇徐家湾村三组。
四、建设必要性
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调动党员积极性,促进新农村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规划用地面积4.05亩、总建筑面积876.87平方米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公厕和乡村驿站,配套建设道路、停车位、给排水、照明和绿化等工程。
六、工程初步设计
该项目拟建建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为地上2层,建筑高度11.4米。拟建公厕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5.15米,乡村驿站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5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采用独立柱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C30,钢筋采用HPB300、HRB400级钢筋。
七、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3个月。
八、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为351万元(详见概算核定表)。其资金来源为各部门支持资金和村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和《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都政规〔2023〕1号)组织实施。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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