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AR级精制硫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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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AR级精制硫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巴环审〔2024〕6号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略) 年产3万吨AR级精制硫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为技改项目,在乌拉特后旗工业园 (略) (略) 现有厂区内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是在现有年产5万吨三氧化硫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AR98%吸收酸塔、AR98%硫酸循环槽、98%酸循环泵磁力、98%酸冷却器、100%硫酸反应釜、液体三氧化硫标准计量槽、100%硫酸磁力配酸循环泵、100%纯硫酸卧式成品槽等,以三氧化硫蒸发器顶部出来的三氧化硫烟气和30%发烟酸塔未吸收一次转化烟气为原料,采用气体吸收法技术生产AR级精制硫酸,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二是新建设一条二氧化硫气体输出管道,出售公司在铜冶炼过程中经过除尘、净化、干燥产生的二氧化硫烟气。同时,完善制酸系统废气的治理措施,在脱硫设施后增设电除雾器。本项目建成后,外售含二氧化硫(折纯)6000吨/年的二氧化硫烟气;液体三氧化硫产能由50000吨/年调整为25962吨/年,93.6%硫酸和98%硫酸产能由*吨/年(折100%硫酸)调整为*吨/年(折100%硫酸),20%发烟硫酸和65%发烟硫酸产能不变,仍为40000吨/年和10000吨/年,新增100%AR级精制硫酸30000吨/年。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建设和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制酸尾气依托现有的“钠碱法脱硫+电除雾”处理后仍通过原52m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均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二氧化硫、氟化物、硫酸雾排放均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标准。
(2)100%AR级精制硫酸卧式成品槽顶部气相压力平衡口与现有制酸工程一次吸收管道连接,储槽大小呼吸排放的硫酸与98%硫酸吸收塔未吸收的一次转化烟气一起进入现有制酸工程的吸收、转化工序。
(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SO2、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氟化物、硫酸雾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6标准。
2.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技改项目新增循环冷却排污水和化学制水系统排污水用于厂区铜冶炼渣综合利用工程选矿补水。
(2)除雾废液依托制酸工程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
(3)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
3.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建筑隔声和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隔声减震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废矿物油,依托现有工程废矿物油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项目建成运行前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拉特后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督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日
巴环审〔2024〕6号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略) 年产3万吨AR级精制硫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为技改项目,在乌拉特后旗工业园 (略) (略) 现有厂区内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是在现有年产5万吨三氧化硫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AR98%吸收酸塔、AR98%硫酸循环槽、98%酸循环泵磁力、98%酸冷却器、100%硫酸反应釜、液体三氧化硫标准计量槽、100%硫酸磁力配酸循环泵、100%纯硫酸卧式成品槽等,以三氧化硫蒸发器顶部出来的三氧化硫烟气和30%发烟酸塔未吸收一次转化烟气为原料,采用气体吸收法技术生产AR级精制硫酸,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二是新建设一条二氧化硫气体输出管道,出售公司在铜冶炼过程中经过除尘、净化、干燥产生的二氧化硫烟气。同时,完善制酸系统废气的治理措施,在脱硫设施后增设电除雾器。本项目建成后,外售含二氧化硫(折纯)6000吨/年的二氧化硫烟气;液体三氧化硫产能由50000吨/年调整为25962吨/年,93.6%硫酸和98%硫酸产能由*吨/年(折100%硫酸)调整为*吨/年(折100%硫酸),20%发烟硫酸和65%发烟硫酸产能不变,仍为40000吨/年和10000吨/年,新增100%AR级精制硫酸30000吨/年。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建设和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制酸尾气依托现有的“钠碱法脱硫+电除雾”处理后仍通过原52m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均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二氧化硫、氟化物、硫酸雾排放均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标准。
(2)100%AR级精制硫酸卧式成品槽顶部气相压力平衡口与现有制酸工程一次吸收管道连接,储槽大小呼吸排放的硫酸与98%硫酸吸收塔未吸收的一次转化烟气一起进入现有制酸工程的吸收、转化工序。
(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SO2、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氟化物、硫酸雾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6标准。
2.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技改项目新增循环冷却排污水和化学制水系统排污水用于厂区铜冶炼渣综合利用工程选矿补水。
(2)除雾废液依托制酸工程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
(3)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
3.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建筑隔声和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隔声减震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废矿物油,依托现有工程废矿物油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项目建成运行前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拉特后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督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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