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泥河镇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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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泥河镇工业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安徽 (略) 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庐江县泥河镇工业园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汇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庐江县泥河镇工业园安徽 (略) 原有厂区内,利用原巨龙桥梁工程产能,在原有生产线上对二号、四号车间进行改造,原产品停止生产,具体内容包括5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综合办公楼、实验室、生活区用房、广场、停车场、道路、绿化带、围墙等辅助建筑,购置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项目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室内装修、环保设施建设以及原材料运输、堆放等作业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TSP,呈无组织排放,对施工环境有一定的污染。为进一步减小施工扬尘对环境敏感点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下列防治措施:①防尘污染重在加强管理,施工安排1名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的飞扬。②合理布设施工作业场地,作业场地按施工规划应设置在施工场地内。③装修采用质量合格的、经环保认证的涂料并加强室内通风。④粉细散装材料堆放及运输应采用覆盖防尘网严密遮盖。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域内食宿,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隔壁巨龙桥梁已建厂区的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泥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黄泥河。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可控。

(3)施工期噪声:①施工期间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②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③修缮期间,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④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文明施工,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尽量减少敲打钢管等人为作业噪声,建筑物资轻拿轻放,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装修建筑垃圾和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装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例如木制(铁制)材料等,由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余下部分由施工方运到指定地妥善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入垃圾桶中,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包含计量搅拌粉尘、筒仓进出料粉尘、混凝土生产车间卸料及投料粉尘、混凝土生产车间输送粉尘、破碎、筛分车间卸料及投料粉尘、破碎、筛分车间输送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及内部道路扬尘。

1)计量搅拌粉尘:搅拌机配套除尘器收集效率为100%,搅拌上料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搅拌机配套除尘器处理效率约为99.7%。

2)筒仓进出料粉尘:各筒仓顶均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粉尘经筒仓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7%)后无组织排放。

3)混凝土生产车间卸料及投料粉尘:本项目要求在整个生产区域顶部设网格化高压喷雾喷淋装置,高压喷雾抑尘效率80%。

4)混凝土生产车间输送粉尘:本项目粉料输送采用螺旋上料机输送、骨料输送线采用彩钢封闭,设置封闭的传送车间,由于输送过程全封闭,无粉尘输出,只需定期清理和冲洗输送廊道。

5)破碎、筛分车间卸料及投料粉尘:破碎、筛分车间进行全封闭,在整个破碎、筛分车间顶部平行设置网格式喷头雾状喷淋降尘,粉尘去除效率可达90%。

6)破碎、筛分车间输送粉尘:破碎、筛分工序所有输送带全密闭,在整个破碎、筛分车间顶部平行设置网格式喷头雾状喷淋降尘。密闭输送带及喷淋洒水粉尘去除效率达98%。

7)破碎、筛分粉尘:破碎筛分设备采用软帘密闭,在破碎、筛分出料口处设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出料口密闭收集效率95%,除尘效率99.7%。本项目破碎、筛分车间进行全封闭,在整个破碎、筛分车间顶部平行设置网格式喷头雾状喷淋降尘。密闭厂房沉降及喷淋洒水粉尘去除效率达98%。

8)内部道路扬尘:洒水、降低车速等管理措施、设置1座洗车平台、地面硬化、封闭运输。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场地和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厂区雨污分流,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泥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黄泥河;生产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搅拌主机、罐车、汽车泵、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设施的机械噪声。主要采取设备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车辆减速、禁鸣等降噪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除尘粉尘、混凝土残渣,定期收集全部回用;沉淀池砂石定期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设置1座10m2的危废暂存库,废机油暂存在危废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通过以上措施,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全过程监控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库、油品仓库、外加剂贮存区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施工;洗车平台、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池以及化粪池等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施工;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1套消防报警系统,加强风险管理和培训,禁烟禁火;机油桶、外加剂贮罐设置防渗围堰或具有同等作用的收纳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0551-*

通讯地址: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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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安徽 (略) 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庐江县泥河镇工业园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汇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庐江县泥河镇工业园安徽 (略) 原有厂区内,利用原巨龙桥梁工程产能,在原有生产线上对二号、四号车间进行改造,原产品停止生产,具体内容包括5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综合办公楼、实验室、生活区用房、广场、停车场、道路、绿化带、围墙等辅助建筑,购置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项目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室内装修、环保设施建设以及原材料运输、堆放等作业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TSP,呈无组织排放,对施工环境有一定的污染。为进一步减小施工扬尘对环境敏感点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下列防治措施:①防尘污染重在加强管理,施工安排1名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的飞扬。②合理布设施工作业场地,作业场地按施工规划应设置在施工场地内。③装修采用质量合格的、经环保认证的涂料并加强室内通风。④粉细散装材料堆放及运输应采用覆盖防尘网严密遮盖。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域内食宿,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隔壁巨龙桥梁已建厂区的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泥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黄泥河。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可控。

(3)施工期噪声:①施工期间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②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③修缮期间,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④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文明施工,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尽量减少敲打钢管等人为作业噪声,建筑物资轻拿轻放,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装修建筑垃圾和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装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例如木制(铁制)材料等,由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余下部分由施工方运到指定地妥善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入垃圾桶中,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包含计量搅拌粉尘、筒仓进出料粉尘、混凝土生产车间卸料及投料粉尘、混凝土生产车间输送粉尘、破碎、筛分车间卸料及投料粉尘、破碎、筛分车间输送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及内部道路扬尘。

1)计量搅拌粉尘:搅拌机配套除尘器收集效率为100%,搅拌上料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搅拌机配套除尘器处理效率约为99.7%。

2)筒仓进出料粉尘:各筒仓顶均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粉尘经筒仓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7%)后无组织排放。

3)混凝土生产车间卸料及投料粉尘:本项目要求在整个生产区域顶部设网格化高压喷雾喷淋装置,高压喷雾抑尘效率80%。

4)混凝土生产车间输送粉尘:本项目粉料输送采用螺旋上料机输送、骨料输送线采用彩钢封闭,设置封闭的传送车间,由于输送过程全封闭,无粉尘输出,只需定期清理和冲洗输送廊道。

5)破碎、筛分车间卸料及投料粉尘:破碎、筛分车间进行全封闭,在整个破碎、筛分车间顶部平行设置网格式喷头雾状喷淋降尘,粉尘去除效率可达90%。

6)破碎、筛分车间输送粉尘:破碎、筛分工序所有输送带全密闭,在整个破碎、筛分车间顶部平行设置网格式喷头雾状喷淋降尘。密闭输送带及喷淋洒水粉尘去除效率达98%。

7)破碎、筛分粉尘:破碎筛分设备采用软帘密闭,在破碎、筛分出料口处设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出料口密闭收集效率95%,除尘效率99.7%。本项目破碎、筛分车间进行全封闭,在整个破碎、筛分车间顶部平行设置网格式喷头雾状喷淋降尘。密闭厂房沉降及喷淋洒水粉尘去除效率达98%。

8)内部道路扬尘:洒水、降低车速等管理措施、设置1座洗车平台、地面硬化、封闭运输。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场地和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厂区雨污分流,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泥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黄泥河;生产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搅拌主机、罐车、汽车泵、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设施的机械噪声。主要采取设备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车辆减速、禁鸣等降噪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除尘粉尘、混凝土残渣,定期收集全部回用;沉淀池砂石定期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设置1座10m2的危废暂存库,废机油暂存在危废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通过以上措施,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全过程监控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库、油品仓库、外加剂贮存区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施工;洗车平台、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池以及化粪池等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施工;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1套消防报警系统,加强风险管理和培训,禁烟禁火;机油桶、外加剂贮罐设置防渗围堰或具有同等作用的收纳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0551-*

通讯地址: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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