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01月29日-02月04日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的公告施秉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等3个项目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01月29日-02月04日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的公告施秉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等3个项目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29日-2月4日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9日-2月4日我局对施秉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等3个项目入河排污口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 |||
作出的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施秉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1号 | 2024.01.30 |
2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雷山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西江镇连城-营上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2号 | 2024.01.30 |
3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 (略) 黔东南州丹寨县水务一体化(一期)特许经营项目(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3号 | 2024.01.30 |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1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施秉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2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雷山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西江镇连城-营上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3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 (略) 黔东南州丹寨县水务一体化(一期)特许经营项目(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doc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29日-2月4日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9日-2月4日我局对施秉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等3个项目入河排污口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 |||
作出的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施秉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1号 | 2024.01.30 |
2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雷山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西江镇连城-营上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2号 | 2024.01.30 |
3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 (略) 黔东南州丹寨县水务一体化(一期)特许经营项目(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3号 | 2024.01.30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29日-2月4日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9日-2月4日我局对施秉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等3个项目入河排污口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 |||
作出的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施秉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1号 | 2024.01.30 |
2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雷山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西江镇连城-营上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2号 | 2024.01.30 |
3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 (略) 黔东南州丹寨县水务一体化(一期)特许经营项目(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3号 | 2024.01.30 |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1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施秉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2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雷山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西江镇连城-营上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3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 (略) 黔东南州丹寨县水务一体化(一期)特许经营项目(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doc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29日-2月4日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9日-2月4日我局对施秉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等3个项目入河排污口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 |||
作出的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施秉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1号 | 2024.01.30 |
2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雷山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西江镇连城-营上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2号 | 2024.01.30 |
3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 (略) 黔东南州丹寨县水务一体化(一期)特许经营项目(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黔东南环入河审〔2024〕3号 | 2024.01.30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