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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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受兴国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兴国县城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兴 (略) 樟木乡葛纽砖瓦用(炭质)页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兴国县矿产资源保护发展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邱前仁

电?话:?0797-*、*

邮?箱:?*@*63.com


附件:?专家组评审意见与专家名单

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4日

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受兴国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兴国县城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兴 (略) 樟木乡葛纽砖瓦用(炭质)页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兴国县矿产资源保护发展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邱前仁

电?话:?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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