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关于2024年1月30日拟作出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尾矿库浸出渣无害化综合利用回采项目尾矿回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关于2024年1月30日拟作出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尾矿库浸出渣无害化综合利用回采项目尾矿回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西部 (略) 冶炼厂尾矿库浸出渣无害化综合利用回采项目(尾矿回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 (略) 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西部 (略) 冶炼厂尾矿库浸出渣无害化综合利用回采项目(尾矿回采) | 伊宁县西部 (略) 冶炼厂西北侧的山谷中 | 西部 (略) | 新疆恒升 (略)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9047.18m2,项目建筑内容包括回采区、排洪工程、办公生活区及其配套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和固废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8212.18万元,环保工程投资7331万元,占总投资的1.8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本项目制酸尾气在经过处理后由60m排气筒排放,排气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一套;化验室废气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酸尾气中其它污染物、化验室尾气、炼金室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水环境:在制酸车间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回水槽进入厂区回用水系统。生产废水处理工艺采用石灰乳铁盐中和法,污项目制酸车间污水处理装置出口总铅、总砷及总银等第一类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其他污染物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声环境:本项目噪音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机泵等,各噪声源经减震、设置泵房、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冶炼厂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属于冶炼厂尾矿库回采项目,回采后的尾砂送至冶炼厂拟采用焙烧炉协同焙烧的工艺方案,在回收金精矿中的金的同时附带处理冶炼厂的浸出渣,减少土壤污染风险。 (5)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定期进行演练;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操作、运输等。 | 099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西部 (略) 冶炼厂尾矿库浸出渣无害化综合利用回采项目(尾矿回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 (略) 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西部 (略) 冶炼厂尾矿库浸出渣无害化综合利用回采项目(尾矿回采) | 伊宁县西部 (略) 冶炼厂西北侧的山谷中 | 西部 (略) | 新疆恒升 (略)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9047.18m2,项目建筑内容包括回采区、排洪工程、办公生活区及其配套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和固废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8212.18万元,环保工程投资7331万元,占总投资的1.8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本项目制酸尾气在经过处理后由60m排气筒排放,排气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一套;化验室废气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酸尾气中其它污染物、化验室尾气、炼金室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水环境:在制酸车间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回水槽进入厂区回用水系统。生产废水处理工艺采用石灰乳铁盐中和法,污项目制酸车间污水处理装置出口总铅、总砷及总银等第一类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其他污染物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声环境:本项目噪音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机泵等,各噪声源经减震、设置泵房、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冶炼厂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属于冶炼厂尾矿库回采项目,回采后的尾砂送至冶炼厂拟采用焙烧炉协同焙烧的工艺方案,在回收金精矿中的金的同时附带处理冶炼厂的浸出渣,减少土壤污染风险。 (5)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定期进行演练;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操作、运输等。 | 0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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